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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山咒,是山术野咒中的一种,效力是在受咒人斗志涣散,或者失去意识的瞬间发动,向四面八方无差别释放青色山火,并把受咒人传送出战场,到两百公里以内,有植被覆盖的地面上。
但是要求施咒人和受咒人的法力水平差距极大,否则非但不能触发,长久留在受咒人体内反而有害。
不过,这类的山灵法术必须依靠双方的联系发动,所以还有一个缺点,是双方在咒术生效期间不能行房,妄动精气,否则联系就会断掉。
也许是无心,也许是有意,总之,李阎在凛冬,和卫旦为爱鼓掌的事,被丹娘的法术记录下了痕迹。
翌日清晨
“不是我取笑你,我是开饭馆的,吃住我都能管,来客人你帮我招呼一下,不过分吧?”
查小刀憋着笑,满脸“你也有今天”的扭曲神色。
他之前在津海一所知名酒楼当帮厨,前一阵子酒楼有人闹事,他牵扯其中,也就顺水推舟的辞了职。
据说查小刀离职的时候,酒楼的几位大师傅还极力挽留,不过拗不过经理拍板,非要他走。
之后,小刀隔了几条街,买了一栋二楼小楼做店面,雇了俩姑娘做服务员,他下厨炒菜,自己做老板。换成别人,这么大的店面是撑不过来的,不过查小刀毕竟不是普通人,饭馆的日子一天火过一天。
大清早还没开张,俩姑娘还没上班,查小刀有意思让李阎帮忙记菜单。
李阎从后厨房水缸里淘换出两根青萝卜,一边嚼一边说:“我告诉你啊,我就是现在回不去,我也不至于非跟你这儿凑合,你别太过分。”
“你可考虑清楚。”
查小刀笑嘻嘻的:“丹娘在这地界,也就认得我一个人,哪天她消了气,来我这儿找你,结果你不在,是不是崴泥了(坏事了)?”
查小刀说完,把毛巾往李阎肩膀上一搭:“我后厨做菜,你写完单子窗口递我,费不了多少事。哪天她找过来,看你混的这么惨,心一软,不就叫你搬回去住了?”
李阎愣是让查小刀气乐了:“你他妈说得还挺有道理。”
气归气,一想起丹娘,李阎心里的确发虚,他也想和丹娘面对面聊聊,可人家现在压根不乐意见他,门都进不去。
“诶,对了,这东西你可能用得着。”
查小刀从床头柜下面翻出一块黑色的石头来,上面有红点的斑点。
【黑头血斑银】
类别:异物
品质:特殊
兵器匠人梦寐以求的宝物。用火焰烧透,会放出龙华牛斗之光彩,对技艺精湛的兵器匠人有特别的吸引力。
“我上次事件无意当中拿到的,你手头那件睚眦之泥不是一直没机会用,用它做引子,也许有收获。”
李阎也没客气,接过来之后,他想了一会开口问查小刀:“你身上还多少点数?”
“四千不到,怎么了?”
“都给我,我给你置换件好东西。”
查小刀思考了一会儿,就把点数交易了过去。
李阎起身走开,没过一会就溜达回来,手里攥着一只金属医疗箱。
【三阶基因改造药剂:地狱尖兵】
李阎现在手头宽裕,把药剂买下来送给查小刀也能办到,但思来想去,他并没有这么做。
自己可以给查小刀补上差价,可花费七千点买一份药剂送给查小刀,不太合情的,这种事多了,对双方关系有害无益。
除非他姓查的有办法让丹娘不再生自己的气。李阎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查小刀拿起其中一只药剂端详了好一阵子,一脸不可置信地望向李阎:“你认识鬼主苏灵?”
“来历你就别打听了。看你这意思,这东西很出名?”
“当然出名,这种基因药剂出自四实之一的鬼之凛冬。有能力有根底的阎浮行走,会在竞争代行者之前,想办法弄上一只凛冬的基因改造药剂,用来增加自己成为代行者的可能性。”
顿了顿,查小刀又说道:“不过鬼主的要求相当苛刻,他开创了行走摘取果实的先例,别的行走想进入他摘取后的果实,必须有十主级别的人物引荐,还要五千阎浮点数作为门票,限期二十天,购买权限是固定的,内容中的药剂也相当昂贵。”
“你说的四实是哪四实?”
李阎捕捉到一个自己感兴趣的点。
“鬼之凛冬,鳞之真武,介之七国,这三者的共同点是,里面都拥有让阎浮行走的实力一日千里的特产秘藏,不过一般不对外开放。至于掌握在谁手里,不用我说,看名字你也知道。还有一实,其名“八苦命境”。有人说,那是游离在果树之外,思凡的大本营。”
查小刀毕竟比李阎早一年多进入阎浮,这些消息比他掌握的要多。
“听你这么说,摘取果实对十主来说,也不是是件容易的事啊。十个人只有三个人做到。”
“并非如此。”
查小刀摇头:“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十主当中的天主和神主,并非独立个体,而是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共享神主和天主的称呼。这些代天,神二主施行权利的人,实力在代行者当中甚至不算顶尖。但他们各自着有一部分天主和神主的权限碎片,地位超然。另外,毛主空缺多年,其他七个人,才算是站在阎浮顶点。”
“而且,摘取果实的方式有的粗暴,有的则较为柔和,所以掌握四实,并不代表就是十主中的强者,具体如何,我也不太清楚。总之,谢了。”
查小刀心知肚明,就算搭上自己送的黑头血斑银,也远远够不上地狱尖兵的价格,就算李阎有什么特殊的门路,恐怕也自己搭了不少点数才换来这份药剂。
李阎一抬手:“别忙着谢,帮我个忙,做几道素菜,拿保温盒盛起来。”
……
这是一家装修新潮的酒吧,下午两点多钟,这个时间段当然没什么客人,穿着牛仔裤的酒保正清洗酒杯,一道拉长的影子走了进来。
酒保向来人点头示意,就不再理会,显然是相熟的。
丹娘顶着大一号的鸭舌帽,挎着深蓝色的背包和对方打过招呼,就转身上楼。
楼上住的,是酒吧的老板娘,叫钟世梨,英文名oran,有快五十岁。她年轻时做爵士鼓手,虽然并不出名,但先后和叶士荣,神宝彰这些八十年代的知名鼓手同台演出,也是业界前辈。
李阎托了好些人,才问到她的地址。
他送丹娘在这里学架子鼓,大概三个月的时间,每天练四个小时。
钟世梨的脾气不能算好,加上丹娘没有任何基础,刚开始接触,嘴上并不饶人。
不过丹娘性格很恬淡,对自己这位老师偶尔的刁难并不在意,平常会比约定时间早到一个小时自己练琴,进步迅速,尽管钟老板娘脸上依旧没有好脸色,不过在教授方面并不会藏私。
其实像钟世梨这类人通常没什么坏心眼,刀子嘴豆腐心,何况正如赵剑中所说,像丹娘这样,山精野魅出身的野神,气清神澈,普通人见到,会产生天然的好感。所以丹娘和任何人关系都不会差。
“今天怎么来这么晚。”
抱着白色头巾的老板娘正调节响棒,头也不抬地问。
说是晚,其实比约定的时间还有早十分钟。
“对不起oran,我这几天精神不好。”
“你那个男朋友中午来过。给你送饭,连楼下小郑的份都准备了。”
说话间,钟世梨坐了起来,语气硬邦邦的:“他劈腿了?”
这话太突然,丹娘一下愣了:“不,不算吧。其实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
丹娘沉默了一会,又问道:“oran,他和你说什么了?”
“什么都没说,我又不瞎,不会自己看么?”
老板娘大咧咧地一挑眉毛:“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活人满街都是,分!”
丹娘把挎包放到椅子上,从里头拿出鼓槌,冲钟世梨柔和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