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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2章遇云旗,请客吃饭
凌霄在正街上转了两圈儿也没想好要买啥?最终她还是走进了一家布庄,买了一匹白色的细棉布,和一斤棉花。既然贵的东西她买不起,便宜的人家又看不上。送一个自己做的,充满心意的小布偶总没问题了。不过,她只见过布偶还没自己做过,所以还得求助她婆婆。
该买的东西都买好了,凌霄准备随便吃点东西就出城。路过悦来酒楼的时候,虽然酒楼的生意依旧火爆,但是已无人排队了,酒楼门口还挂了烤兔售完的牌子。这才不过是中午就挂了售完的牌子,这还真是供大于需啊!
凌霄站在酒楼门口看了两眼便要离开,这时,一辆奢华的红木马车停在了酒楼门口。
“林姑娘。”坐在车辕上赶马的车夫叫了她一声。
凌霄抬头一看,见是那云公子身边的小厮小庄,便冲他笑着微微点了点头。
小庄跳下马车,掀起车帘,一袭白色锦衣头戴玉冠的云旗,弯腰从马车内走出下了马车。
云旗看见用发带束了发,穿着一身淡绿色的布衣,背着个背篓的凌霄。挑了挑眉道:“不进去吃点再走吗?”
她似乎比上次相见,又瘦了不少,她家里人这是没给她吃饭吗?她这么瘦得这么快?
凌霄因为他是来吃饭的,便摇了摇头道:“不了,这里头我可消费不起。”
虽然王掌柜也不会收她的钱,但是她也不好意思进去白吃白喝。
云旗笑道:“你家都与我的酒楼做上了生意,你吃饭,我又怎么收你的钱。”
既然是生意上的伙伴,他云旗也不会在乎那几顿饭钱。
“你的酒楼?”凌霄指着悦来酒楼的招牌看着云旗问道。
“呵呵……”云旗用扇子掩着唇轻笑出声:“你竟不知,这悦来酒楼是我云家的产业?”
放眼整个洛水,谁人不知这悦来酒楼是云家的产业。这林初柳都与他悦来酒楼做上了生意,竟然还不知道这悦来酒楼背后的东家是谁?
凌霄摇着头道:“我没关注过这些。”
是了,她一个山野村姑怎么会关注这些呢!
“既然遇到了,便进去吃个饭吧!”云旗大方相邀。
凌霄想着日后还要与他做生意便没有拒绝,跟着云旗一同进了酒楼。
她们一进入酒楼便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毕竟,这云二公子和一个胖村姑的组合是有些扎眼。
见她们进来,柜台里的王掌柜便连忙迎了出来。
“东家,林姑娘。”王掌柜朝二人微微弯腰拱手问好。
“王掌柜好久不见。”凌霄也微微弯腰点头问了好。
“姑娘的伤可好些了?”王掌柜看着凌霄的右手问道。他上次听小庄说,她便是那追拐子救孩子的人,还听说她的右手被拐子给伤了。
凌霄挥了挥右手道;“好多了,再过几日便能痊愈了。”
“我要请林姑娘吃饭,你让厨房做一桌好菜送到楼上去。”云旗冲王掌柜吩咐道。她一个受伤的人,还瘦了这么多,他决定请她吃顿好的,好好给她补补。
王掌柜应道:“好的。”
云旗轻车熟路的带着凌霄上了楼上的雅间。
不少食客见云二少爷竟然请一个村姑吃饭,都纷纷猜测凌霄的身份。有人认出,她是从拐子手中救出孩子的女英雄,便道:“那姑娘好像就是上次,制服拐子救出严府小小姐的女英雄。”
“竟然是她?她好像瘦了一些,难怪我没认出来。”
“上次救孩子的时候,云二少爷也有出手帮忙,估摸着两人就因此结识了。”
“这就是英雄惜英雄,难怪云二公子要请她吃饭了。”
进了雅间儿,凌霄便把背篓放在了地上,坐在了圆桌旁的凳子上。
来福端着热茶进了屋,小庄接过热茶,便让他下去忙了。
“林姑娘喝茶。”小庄给凌霄倒了一杯热茶。
“多谢。”凌霄道了谢,看着精致的茶杯,忽然想起她还有茶具没有买。
云旗也落了坐,微微皱着鼻子,看着凌霄放在地上的背篓道:“你那背篓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一股子怪味儿。”
怪味儿?凌霄想了想道:“是我方才买的猪肝。”
因为是猪的内脏,所以这猪肝的味道会有点儿大,在屋子里味道会更明显。像云旗这种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自然是受不了这怪味儿。
“你若闻不惯,我把背篓放外面吧!”
云旗摆了摆手对小庄道:“把背篓放外面去吧!”
“好的少爷。”于是,小庄便把凌霄的背篓放到了门外。
“你买那猪肝干嘛?”云旗有些想不通,她为何会买这有腥又臭的猪内脏。
“自然是吃啊!”凌霄喝了一口茶水,理所当然的说道。
“吃?”云旗面露震惊之色,指着门口道:“那种东西也能吃?”
她家到底是有多穷啊!竟然还买那种又腥又臭的东西吃。
小庄放好背篓转身进屋,道:“自然是能吃的,好些穷苦人家买不起肉,都会买些猪内脏来开荤,只是味道不太好罢了。”
他是家生子,自然没有吃过那猪内脏。但是他也听卖身进府的下人说过,他们在家的时候家里穷,吃不起肉便吃便宜的猪内脏。
闻言,云旗怜悯的看着凌霄,想着要不要把收她家猎物的钱往上提一提。
感受到云旗怜悯的眼神,凌霄便明白他是在想什么了?
“首先声明,我买猪肝吃,可不是因为它便宜,更不是因为买不起肉。”
她若是不说清楚,云旗和小庄定会认为她日子过得很惨。
“那是为了什么?”云旗追问。
凌霄答道:“我家有人受了伤,流了不少血,所以我买点猪肝给他补补血。”
“那东西还能补血?”云旗和小庄都一脸怀疑的看着凌霄。毕竟,他们可都没有听说过,这猪肝还有补血的功效。
凌霄觉得自己有必要跟他们科普一下猪肝的营养价值,便道:“当然能补血了,它不但能补血,还能明目,去除体内毒素,增强人体免疫力。而且,这猪肝要是做的好,也是一道美味佳肴呢!”
云旗和小庄虽然都没听明白,这人体免疫力是个什么东西?但是他们还是听明白了,这又腥又臭的东西,有明目去除毒素的功效。不过,林初柳说它是一道美味佳肴这就有点扯了。
“美味佳肴?你确定?”
“算了,我就算再怎么确定的告诉你,它是美味佳肴你也不会相信。所以说得再多,也不如做一回给你尝尝。”凌霄决定用事实向云旗证明猪肝的美味。而且,若是云旗吃过后喜欢上了这味道,说不定她还能卖些银子呢!
云旗也十分好奇这猪肝是否真的能变成美味佳肴?便让小庄带着凌霄去了厨房。
凌霄提这两副猪肝进了厨房,厨房的人听说她要做猪肝给他们东家吃,手上没活儿的人都来围观。大厨朱由更是把炒菜的活儿交给了其他厨师,全程围观凌霄做猪肝。
凌霄将猪肝用水浸泡洗净,用刀切成薄片,又切了一块儿精瘦肉,用料酒、盐巴和薯粉,把肉和猪肝分开腌制。然后又切了大葱,葱花儿和姜丝备用。
接着凌霄便往大锅里加了水,待到水开,便让烧火的人把火烧旺一些,把猪肝和瘦肉倒进了锅里。用漏勺去了浮沫,放入姜丝,盐巴,葱花,和一点儿猪油,便把猪肝用汤碗装了出来。
闻到猪肝汤的香味儿,厨房里的人皆是一惊。这么清淡的猪肝汤,做出来竟然没有腥臭之气,反倒有一股鲜香之气。
接着凌霄也没洗锅,直接下了素油。加入葱姜下锅爆香,接着便下了猪肝爆炒,放入调料之后快速起锅装盘。这猪肝,吃的就是一个滑嫩,所以一定要猛火爆炒,不能炒太久,免得炒老了。
炒好之后,凌霄留了一些汤和葱爆猪肝,便和小庄端着两道菜上了楼。
他们一走,朱由便身先士卒的尝了两道菜,然后便跑到前面儿去找王掌柜了。
厨房里的其他人,也都纷纷拿筷子、拿勺尝了尝味道。这一尝,完全颠覆了他们对猪肝的认知。原来,这又腥又臭无人吃的猪内脏,竟然也能如此爽滑鲜嫩。
凌霄和小庄进入雅间儿时,桌子上已经摆上了几道精致的大菜了。
“尝尝吧!”凌霄和小庄把猪肝汤和葱爆猪肝放在了桌上。
虽然这猪肝做出来后,已经闻不到腥臭之味了,但是这云旗还是没有勇气尝试。
“不如我先尝尝吧!”小庄适时说道。
云旗点了点头,示意让他先尝尝。
于是,小庄便舀了小半碗汤喝了,接着有夹了几片猪肝在碗里吃了。
见他只吃喝不说话,云旗忍不住问道:“味道如何?”
小庄这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吃,忘记说好不好吃了。他忙点着头道;“少爷林姑娘说得不错,这猪肝当真是美味佳肴。”
小庄说完,便给自家少爷盛了一碗猪肝汤。云旗喝了之后,也十分认同的点了点头。
凌霄也有些饿了,便也给自己舀了一碗猪肝汤,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虽然许久未喝猪肝汤了,但是这味道依旧是她记忆中的味道。
两人足足吃了两刻钟才吃完饭,饭后小庄撤了盘子上了些茶点。
云旗微微蹙眉,手指轻轻叩着桌子,思考着要不要把这猪肝汤和葱爆猪肝的方子买下来?这猪肝的美味是不可否认的,只是他这酒楼一直走的是高端路线,接待的也是有钱有势的人。他若买了方子,推出这两道菜,怕是无人会点,更会降低酒楼档次。所以,买不买?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