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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苟王取经

作者:不吃饭的沓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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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博书铺,古色古香。

    一楼售卖书籍,二楼喝茶听书。

    说书先生站在台上,看着堂下爆满的宾客,声音洪亮,眉飞色舞道:

    “诸位可曾听过抢着吃断头饭的怪事?”

    “话说那威武将军之子常远,在官道上撞死人……”

    “……入了牢,不懂常识,见犯人吃鸡,竟要去抢……”

    “当场被咬得热血溅出三尺远,整个脖子都快被咬断了,不出几息便一命呜呼。”

    “……那采花贼也是彪悍,威武将军为子报仇,抽刀砍来,不躲不闪,任凭长刀没入腹中……你们猜结果怎么着?”

    客人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起哄猜测道:

    “采花贼没死?”

    “莫非犯人反杀了威武将军?”

    “不会也咬了喉咙吧?”

    故事已在京城传唱半月有余,很多人都知道结局,只是权贵出丑,总能让寻常百姓产生兴趣,对这则故事百听不厌。

    见气氛来到高潮处,众人的胃口也被吊得差不多了,说书先生才嘿嘿笑道:

    “喉咙肯定是没咬的,只是威武将军的脸,被那采花贼腥臭带屎的指甲抓得血肉模糊,不能再见人,便连腹下那玩意也被采花贼的勾拳重击——”

    “当场卵爆!”

    “该!”

    百姓们听得热血沸腾,纷纷拍手叫好,打赏银钱。

    人群最后,身穿麻衣白袍的张武也鼓掌拍手,将半两银子放桌上,起身离开。

    百姓们不关心冤者的死活,只喜欢听权贵的故事,看人出丑取乐,获取谈资,回去后朝乡邻吹牛,大抵是人民的天性。

    至于后来……

    常远死了。

    威武将军遭到重创,卧床不起,几乎一命呜呼。

    听闻这半月来寻遍京城名医,都无法遏制他的伤势。

    被带粪的指甲把脸撕烂,不用多久伤口便会流脓烂完,除非把脸切掉,不然死定了。

    至于那个受伤的庄稼汉……

    常远死于牢中,爆出惊天大瓜,事情的影响力实在太大,碍于汹涌的民意,顺天府只好把庄稼汉改判无罪。

    出现这么大的丑闻,就连皇帝都有耳闻。

    尤其威武将军在牢里口出狂言,我让人杀这庄稼汉,谁让你们拦的……被镇抚司密探上奏,惹得隆庆帝震怒。

    天子脚下,竟有如此目无法纪之人。

    皇帝都不敢说自己想杀谁便杀谁,你一个杂号将军比我还猛?

    还有王法吗?

    还有律法吗?

    一纸诏书,直接剥了威武将军的封号,贬为庶民。

    顺天府尹也受到皇帝斥责,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如此断案,京城岂能安稳?

    这几日,孙千户已带着镇抚司的人马入驻顺天府,搞得人心惶惶,从上到下心惊胆战。

    朝廷若想查你,哪个官吏能干净?

    之前天牢被血洗,如今轮到顺天府,作恶太多,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当然,事情发生在天牢,狱卒们也免不了被斥责。

    只是相比不痛不痒的训斥,收拾掉威武将军一家,让大家出一口积怨已久的恶气,似乎来得更重要,更畅快!

    而始作俑者张武,已拎着鼠笼,手持长棍,来到煊赫门外二百九十号宅院。

    京城除去主城区,还有东南西北四个住宅区。

    过了煊赫门楼便是城南,环境最乱,治安最差。

    里外仅有一门之隔,却犹如贫民窟与富豪区,界限分明。

    站在院门外,张武见脏乱的巷子里左右无人,却并未翻墙而入。

    作为行走江湖之人,采花贼理应像自己一样谨慎。

    况且防人之心不可无,他的话未必能信。

    最安全的方法便是——

    “咣当!”

    暴力一脚飞踹,院门横飞,木屑四射。

    如张武家里一样,院子里也长满杂草,一片荒芜。

    用长棍当拐杖,像盲人一步一步往前探,直至来到屋子一侧,面对厚实的房墙。

    张武不走门,也不走窗,怕暗箭伤人。

    面对厚重墙壁,他骤然间一声暴喝,浑身筋骨发出炸鸣声,雄壮身躯拔高半尺,宛如铁打钢铸。

    功力运转之下,他大手如石碑般沉重,皮肤呈现黑青之色,青筋狰狞,双掌对着墙壁用力一按!

    “轰隆——”

    墙倒屋塌,尘土淹没院子,露出屋内的光景。

    门后和窗后皆有长线,连接着机关弩,屋顶还挂着一张带铁刺的大网,绿意森森,必定有毒。

    飞身一跃,黑筋左手抠入墙壁,右手用长棍将大网挑下,再挑破机关弩,而后用棍子在地面一阵敲打,确定没有机关地牢,张武才放心下来。

    桌上确实有一张地契。

    他取出手套,指肚和掌心里沾着铁片,足以隔绝任何剧毒。

    撕下地契的一角,丢入鼠笼中。

    老鼠饿极了连木头都啃,纸是好东西。

    见其无恙,才把地契收起来。

    扭头看向土炕,他黑青巨手爆力轰击,将土炕砸塌,露出炕角里的大包袱。

    将包拎出来,打开,白花花的银子里,埋着一本砖头厚的古籍。

    这书比较奇怪,材质不是纸,而是正常书本大小的竹页,字迹像是先用刻刀雕出凹痕,再用银水填充,看上去苍劲有力,笔走龙蛇。

    只有这样造书,才能在墓中放几千年不腐。

    张武没有贸然拿起,而是往银子上,竹书上,撒一把黄米,把老鼠放出来。

    看着这只鼠舔过银子,舔过《大禹步》竹书封面,再随便翻开几页,掰掉书页边角,喂给老鼠吃,确定无恙,才把包袱收起来。

    三千两现银,不是个小数目,超过二百斤重,一般人根本背不动。

    那些大官们领俸禄,都是推着板车去的。

    不过对张武问题不大,背了便走。

    京城寸土寸金,就算是城南的宅子,也值两三千银子,很多外地官吏调入京城,只能租房住。

    回家路上随便找个当铺,即便户主不是你,只要有地契,也能死当一千五百两。

    把银子存了,加上之前朝廷赏赐五千两,花剩下的,张武如今有八千两巨款。

    从采花贼嘴里套出消息,按理应该属于牢里的打钱收益,给大家分润着花。

    但有几句话叫做:

    “定规矩的人,最不守规矩!”

    “规矩是给别人定的,对自己当然要大门常开……”

    “毕竟——”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把银票揣怀里,天色已晚。

    随便找一家酒楼,在后厨看着厨子洗菜,炒菜,香喷喷出锅,张武才拎着打包的饭菜,哼着小曲朝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