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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艾普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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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着人鱼石项链的米凯拉美滋滋的,丝毫不觉自己头上又染深了一分绿色。

    “大叔,你真好!”米凯拉搂住墨非的脖子,吧唧,在墨非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

    “你喜欢就好!”墨非不在意的笑了笑。

    “大叔,里约好玩吗?我还从来没有去过呢!不过听其他人说挺好玩的。”米凯拉坐在墨非大腿上,右手单手搂着墨非的脖子,好奇的问道。

    “挺好玩的。”墨非点了点头:“海滩上到处都是穿着比基尼……的男人!”

    看着米凯拉逐渐变黑的脸色,墨非咳嗽了一声。

    “哼!”米凯拉轻哼一声,道:“下次再不允许大叔你一个人去旅游了,我哪怕请假,也要跟着去!”

    “好好好,下次去旅游,一定带上你!”墨非宠溺的捏了捏米凯拉的琼鼻。

    两个人腻歪在了一起。

    不久,小蜘蛛也来了教室,和格温手把手一起来的,这对小情侣在蜥蜴人事件之后,终于走在了一起。

    不过论起腻歪劲,他们可就远远比不上墨非和米凯拉两个人了。

    进入教室之后,两人看着米凯拉和墨非的样子,对视一眼,互相感到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

    很快,就到了上课时间。

    由于墨非经常来“蹭课”的行为,很多老师熟悉他了,没人计较。

    上课前,米凯拉她们班级的辅导员走了进来,向米凯拉她们宣布一个转校生的到来。

    他的名字叫做——哈利-奥斯本。

    诺曼-奥斯本和艾米莉-莱曼的儿子。

    哈利出生削弱了艾米丽的体质,她在长期患病后去世了。

    伤心欲绝的诺曼成为一个冷酷的父亲,要么轻蔑地贬低哈利,要么愤怒地抨击他。

    结果,哈利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拼命想要获得父亲的认可。

    也因为父亲的轻视而悲伤。

    不过再怎么样,也改变不了他作为奥斯本集团唯一继承人的身份。

    小蜘蛛很兴奋,因为哈利-奥斯本是他小时候非常要好的玩伴,也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基友之一。

    哈利-奥斯本明显也认出了小蜘蛛,两人眼神有所交流。

    很难说,究竟是不是因为好基友小蜘蛛在市科院,他才同意到这所学校就读。

    看着妆容整肃的哈利-奥斯本,墨非眯了眯眼睛……

    “大叔,怎么了?你认识他?”坐在墨非旁边的米凯拉眨了眨眼睛。

    “不认识。”墨非摇了摇头,笑道:“不过听说过,人家是奥斯本集团的唯一继承人,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的。”

    “奥斯本集团的唯一继承人?”米凯拉惊讶的重新打量了一下哈利-奥斯本:“就他吗?”

    老师介绍哈利-奥斯本的时候,显然不可能直接说这是奥斯本集团的公子,那太谄媚了,稍微有点操守的老师都不会那么做。

    ……

    “哈利,我真不敢相信,你居然从英国回来了。”

    刚刚下课,小蜘蛛就忍不住心中的激动,拉着哈利-奥斯本走到一处疲倦之地,交谈了起来。

    “我父亲叫我回来的。”哈利笑了笑,道:“不过他让我挑选学校的时候,我听说你在这个学校,就要求他将我转到这个学校了。”

    两个好基友对视一笑,互相给了对方一个友情的拥抱。

    好基友回忆往昔,笑着说儿时的趣事。

    “帕克,我见那个叫格温的女孩,和你的关系似乎不一般,是你的女朋友?”哈利试探着问道。

    “啊?这个……是……”小蜘蛛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她叫格温-斯黛西,很温柔的女孩子,而且很聪明,现在正在奥斯本集团实习呢!”

    “哈哈,那要恭喜你啊!”哈利脑袋转了一个弯,就知道这个叫做格温的女孩,也绝不可能是普通家庭。

    一个高中女孩,进入奥斯本集团实习,要说其中没有py交易,打死他都不相信。

    事实上,那就是他爸诺曼-奥斯本和格温的父亲乔治之间的py交易。

    “哈利你呢?交女朋友了吗?”小蜘蛛好奇问道。

    “没有!”哈利摇了摇头,带着几分嘲弄的语气说道:“你知道的,我从小一直就在寄宿式学校里读书,哪怕到了国外也不例外!”

    从小诺曼奥斯本就对他格外严格,是一个绝对不会表现出一点父爱的严父。

    ……

    时代广场,鹰酱纽约市曼哈顿的一块繁华街区,被称为“世界的十字路口”。

    附近聚集了近40家商场和剧院,是繁盛的娱乐及购物中心。百老汇上的剧院、大量耀眼的霓虹光管广告、以及电视式的宣传版,已经深入成为象征纽约的标志,反映曼哈顿强烈的都市特性。

    走近时代广场,四周是色彩绚烂的霓虹灯和街头艺人,随时播放着新闻,歌曲mv,电视节目的大屏幕,足以震撼每个人的眼球。

    这里是纽约最狂野的地方。

    在第四十二街和第七、第八大道之间的那段,剧院、餐厅、旅馆等鳞次栉比,每到夜晚,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得这里如白昼一般。

    没有人关心你从哪里来,也没有人关心你是什么肤色,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在夜幕低垂时,在迷离的霓虹灯光影中,融入曼哈顿的狂欢中。

    墨非和米凯拉就走在这段路上。

    约会!

    夜晚漫步在时代广场,首先映入人们眼帘的是那些色彩斑斓不断闪烁变换的霓虹灯广告牌,再有就是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他们来自不同国家、不同的族裔,相当的热闹。

    “大叔,我要吃冰激凌!”米凯拉抱着墨非的手臂,指着冰激凌店,歪着脑袋看着墨非,娇声道。

    “你啊!”墨非揉了揉米凯拉的小脑袋:“要什么口味的?”

    “唔……”米凯拉贝齿咬着嘴唇想了想,道:“巧克力的、香草的、芒果的、酸奶的……”

    “你吃得完吗?”墨非没好气的捏了捏米凯拉的脸:“小心闹肚子!”

    “这不还有大叔你嘛!”米凯拉眨了眨眼睛,无辜的看着墨非道:“我就尝尝味道,剩下的都给你吃啊。”

    墨非:“……”

    合着我就成了吃剩饭的了?

    “我才不吃你吃剩下的了!”墨非翻了翻白眼,双手抓住米凯拉的脑袋,使劲揉了揉:“到时候你吃不完,我硬塞进你嘴巴里面!”

    “哼!”米凯拉叉腰冷哼:“大叔你变了,你不想以前那么疼我了……”

    “我没变!”墨非白了米凯拉一眼,旋即走去排队,给米凯拉买冰激凌。

    冰激凌很快买来了。

    “嗯,好吃!”舔了一口冰激凌,米凯拉狠狠点了点头,然后举起冰激凌到墨非嘴边:“大叔你也吃。”

    墨非嫌弃的看了米凯拉一眼,想了想……还是也咬了一口。

    嗯,真好吃!

    毕竟是我辛辛苦苦排队买的,也是我付的钱,所以咬几口什么的,没毛病吧?

    “嘻嘻。”米凯拉嬉笑道。

    两人就一边压马路,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闲聊。

    蓦地,米凯拉的手机铃声响了。

    “咦?有人给我打电话?”米凯拉把手上的冰激凌递给墨非:“大叔你先帮我拿着。”

    将冰激凌交给墨非之后,米凯拉拿出了手机,显示是堂姐的电话。

    “喂?姐,找我什么事啊?”

    “我?我正跟着男朋友约会呢!”

    “能打?呃……我男朋友好像听能打的,其实我现在也挺能打的……”

    “谁贫了?我现在真的挺能打的!”

    “什么?你现在在酒吧?喝得还有点醉,周围又有人不怀好意……”米凯拉表情严肃下来:“姐你在哪个酒吧呢?”

    “嗯嗯,我知道了,马上过来!”

    “怎么了?”墨非咬着冰激凌,问道。

    “大叔,我姐有点事,我们一起去接她一次,好不好?”米凯拉可怜巴巴的看着墨非说道。

    这是他们搁了这么久之后,好不容易的一次约会,就这么被破坏了,米凯拉心中也是有点小心虚的。

    但是那人是她堂姐,她不可能放任她不管的。

    “好啊!”墨非点点头,冰激凌真好吃:“你姐?表姐吗?”

    对于约会什么的,墨非不是很在意,或者说男人,对过程什么的,都不太在意,只注重结果。

    只有女人才会在乎浪漫不浪漫什么的。

    “不是,我堂姐,她叫艾普夏尔,一个记者。”米凯拉解释道:“她现在喝醉了,还在酒吧里面,我不放心她。”

    艾普夏尔,记者……

    墨非陷入了思考。

    “你堂姐她爹是不是一个生物学家,而且多年前死于一场火灾?”墨非正色问道。

    “大叔你怎么又知道?”米凯拉惊讶的看着墨非道:“还是说你认识我表姐?”

    “不认识。”墨非摇了摇头,看着米凯拉,面色复杂。

    好像如他靠着前女友就能够在漫威世界混得风生水起,米凯拉靠着自己的亲戚,似乎也足以在这个世界生活得很好了。

    怪不得米凯拉父亲早亡,母亲不在,还能自己经营一个小修车厂养活自己。

    看看她的亲戚都有谁吧,表叔是东瀛神探沉睡的毛利小五郎,表哥是fbi前任高级探员布莱恩,表姐是记者艾普夏尔……

    有这些亲戚在,米凯拉做什么事情不能一帆风顺啊?

    墨非有预感,或许有一天还能遇到米凯拉其他牛逼的亲戚……

    ……

    椭圆型玻璃的吧台、五颜六色的光线、挂在天花板上的彩灯,酒吧里所有的一切都为当地人以及慕名前来者营造出一个狂野的氛围。

    酒吧的夜景诡谲得让人眼神迷离,那种细细地,浅浅地,滴落在盛着五光十色液体的酒杯中,慢慢的,沉下去的感觉。

    酒单上列出了150余款精心挑选的美酒及与美酒搭配的清新小菜。

    墨非和米凯拉走进酒吧。

    此时酒吧里面的人很多,吵吵闹闹的,陷入疯狂。

    “客人,要来杯什么?”一位酒吧晃悠着手上的酒杯,在灯光下,那酒液在他左手与右手之间,乖顺地游动着,上下弹跳,温驯而矫情。

    “我们不是来喝酒的,而是来找人的。”米凯拉直接道。

    “抱歉,我们这里不提供客人资料,也不提供找人服务。”一听不是来喝酒的,酒吧脸上的笑容就淡了下来,不冷不热的说道。

    “酒吧不提供找人的服务,但是我有个朋友,你必须得给他一个面子!”

    墨非在吧台上放了一张绿幽幽的富兰克林。

    “哦!当然!我一早就听说过这位朋友大名,当然得给它个面子!”酒吧脸上瞬间绽开了笑容,用手一摸,将富兰克林收进了袖子里面,道:“你知道你们是要来找谁?”

    “我找我堂姐,她叫艾普夏尔。”米凯拉描述了一下自己堂姐的长相。

    酒吧懂了,他指着舞池中央疯狂高歌的女人:“那个疯婆子……咳,不是,那位美女,就是你们要找的人吧?”

    事实上艾普夏尔很好找,比较长相非常出众,实打实的美女,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

    “大叔,那就是我堂姐!”米凯拉看着舞池中央的那道声音,额头垂下几根黑线,有些尴尬的说道。

    感觉有点丢人……

    那女人正抱着麦引吭高歌,偏偏歌唱得又不怎么样,还疯狂的甩头……

    确实跟个疯婆子一样……

    “她平时都是这样的吗?”墨非抱着手臂,费解的问道。

    这就是传说中的女神经吧?

    “不是……主要是我堂姐吧,她当记者很久了,都有好几年了,可是上司就是不信任她,不给她独当一面的机会,就让她采访一些幼稚的事情,所以她很苦恼,有时候烦恼得忍不住了,就会到酒吧比较人来疯的发泄一下。”米凯拉讪讪的说道:“但平时的时候,她还是很靠谱的。”

    墨非看了米凯拉一眼,你说这话,你自己相信吗?

    “走吧,看她样子,应该都快醉倒了,早点把她带走。”墨非道。

    “嗯嗯。”米凯拉重重的点了点头。

    堂姐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太丢脸了……

    她都快在大叔面前抬不起头了……

    万一大叔以为自己喝酒之后,也是这样,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