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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公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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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文的伤口包扎完毕后,约翰金将他的房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他看着满地狼藉心惊肉跳,拍着胸脯庆幸自己的屋子锁了门,不然也许连私藏的舞女魅惑集都会被翻出来。

    塞班与北方的气候不同,夜里温度骤降,冷得像是要下一场小雪,人们哆嗦着在街上疾走,抢着步子回家。约翰金将头了探出去,见巷外无人,便把门窗关严实,点起壁炉,两人在客厅里用了集市买的食材匆忙烹饪而成的佳肴。

    约翰金一个单身汉,却对做菜有一番研究,番茄调成的浓稠汤汁混着肉末和胡椒浇在法棍上,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别的香料,整个房子都是氤氲的热气和香味,引人食欲大发。

    艾文身上披了件针织的薄外套,双手捧着一杯热巧克力,连指尖都是温热的。他看着约翰金在一旁大快朵颐,心里竟也平静了下来。

    “多吃点,你多吃点。”约翰金嚼着法棍,将食物推到艾文面前。

    这位负伤的金发骑士总是让他颇有好感,也许是相貌清俊的缘故,即便他对艾文的了解还少得可怜。

    “你叫什么名字?”约翰金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偷偷抬眼,见对方正坐在壁炉边的软椅上,跟燃烧的炉火隔得很近,橙红色的火焰跳动着,仿佛下一秒就要放肆地将他吞噬。但艾文面容沉静,光晕一圈一圈细腻地投在他的睫毛上,从侧面看,像是睡着了一样。

    好几秒等不到回应,对方像是在犹豫,又或是陷入长久的沉思。

    约翰金有些失望,他在心里安慰自己,也许只是因为任务特殊。

    他将嘴边红腻腻的食物油渍抹掉,想起身给艾文倒一杯新的热可可,就听对方道:“......艾文。”

    “艾文!好名字,我喜欢!”约翰金夸张地说,“很高兴认识你,我的骑士兄弟。”

    艾文好笑又无奈地瞧了他一眼,这个直率的大个子连步伐都欢快了许多。

    难以想象他就这样救了一个来路不明,甚至可能心怀险恶的人,仅仅因为对方是一名骑士。

    可可的香味还残留在舌尖,艾文终于拿起了今晚的第一块面包,他望着窗外漆黑的树林和飒飒的影子,缓慢而又认真地吃了起来。

    晚上他住的还是约翰金的客房。这里被褥都是新换的,屋子虽然没什么东西,但整洁且朴素,对于借宿的人来说再好不过了。

    约翰金将艾文的衣服拿进来,嘱咐道:“明天一整天我都在骑士团,傍晚才会回来。你可以在附近走走,但千万不要走太远,我担心...”

    他欲言又止。

    艾文轻轻点头:“没关系,我会注意。”

    他又道:“你能给再给我两套衣服吗?普通平民的就好了。”

    约翰金只当艾文是爱干净,忙不迭地答应了。他回屋在衣柜里翻找了半天,却都没有发现合适对方的尺码。

    约翰金有些为难:“对不起...我的衣服都太大了。这样吧,我在桌上给你留一些钱,你缺什么明早去买就可以了。”

    艾文坐在床边,他一只手将金发撩起,露出一截白得发亮的脖颈,另一只手笨拙地举起发绳,艰难地扎了个马尾。

    这些都做完了以后,他才擦了擦因为疼痛而渗出的冷汗,道:“好。”

    约翰金心中一动,忽然道:“你可以在这里多住一会儿。”

    “我是说,呃...”他有点不好意思,“反正我平时一个人住,你的伤也没有好,如果有人想要对你不利,我可以保护你。”

    “塞班真的挺棒的,这里是南境最安全的王国了。我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一切都很好。”

    艾文顿了一下,莫名其妙地转头来看他,那眼神有点耐人寻味。

    约翰金浑身发毛,他在面对手下那群不听话的骑士小子时完全没有一丝窘态,就连觐见公主的时候,也是不卑不亢的。但现在对上对方的目光,他竟然感到非常不自然。

    良久,艾文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个蛊惑般的微笑。

    他说:“谢谢你,约翰金。”

    清晨的时候约翰金醒了。他打开窗,依稀能听见色彩斑斓的小鸟在树杈上鸣唱。

    他蹑手蹑脚地推开房门,又像做贼一样推开了艾文的房门,见对方还躺在床上,便松了一口气。约翰金穿上软甲,从厨房的木桶里拿了一袋白面包,又从柜子里取出沉甸甸的一袋银币。

    他将这些钱放在最显眼的位置,穿了鞋后,又转身检查了一遍,这才放心地离开。

    今天早上他要照例问候公主。

    母亲被公主救下的时候,约翰金只有五岁。因为父亲早年离世,母子两人居无定所,公主又给他们安排了一个住处。从那以后,他的母亲几乎每周都会拜访公主,以表达感激之情。

    即使现在母亲过世了,约翰金依然每周都会去王宫。

    公主的亲子不在身边,丈夫又故去了,约翰金与她儿子年龄相仿,无意中为公主带来了些缺失的亲情。

    约翰金由侍卫领进公主的宫殿,只见公主正坐在花园与寝殿相连的幽静长廊上,几位侍女正为她捏肩。

    公主年近五十,却保养得很好。南境鲜少能见到这样雍容华贵的妇人,她黑发黑眸,身着珍珠点缀的长裙,十指青葱,与人交谈时更是温声细语,丝毫没有高人一等或是怯懦之态。

    就连眼角的几丝皱纹也是瑕不掩瑜。

    “公主。”约翰金单膝跪下。

    公主见他到了,便吩咐侍女们退下,弯腰将他扶起。

    约翰金主动接过侍女的活,为她捏起肩膀来,也不忘说近来遇到的趣事。他本身憨厚且单纯无害,总能把一些无聊的事情描绘地生动无比,听他说话,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他连盾牌都举不起来,更不要说与我对决了,简直是痴心妄想。”

    公主笑道:“身为骑士,总是谦虚一点好。”

    “公主说的是。我也不总是与人决斗,毕竟整整十二个骑士小队,无一人敌得过我,做好事也没我多。”约翰金骄傲地说。

    “不过说来...”他手上动作一顿,忽然想起了什么,“公主,我最近好像救了一个人。”

    “哦?还有此事?”

    “是的,就是在森林边上救的。他是北方来的骑士,好像是来奉命来南境的,路上估计遇到了危险,这才被我救下了,现在住在我家里。”

    “你可知道他的来历,就随意将人安置在家中?”公主说道。不过她虽然有些担心,却也没有责怪的意思。

    “不会的,公主,我觉得他是个好人!”约翰金忙解释道,“他对我十分感激,也没有与我刀剑相向,而且...他长得也不像是坏人。”

    “那你倒是说说,他长什么样子?”

    约翰金挠挠头:“金色的长发,蓝色的眼睛,像宝石一样,皮肤也很白,我觉得很漂亮。他叫艾文。”

    公主一愣:“你说他叫什么?”

    “他叫艾文,公主。”约翰金以为公主没有听清,便重复了一遍。

    “等等,你说他是从北方的王城来的?”

    约翰金有些不明所以:“是的,公主。”

    “他受了伤,是吗?”

    “是的,伤在肩膀,像是利剑所为。”

    公主突然握住了约翰金正在给她捏肩的手。

    她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现在去找他,请他来王宫,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