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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提三尺青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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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过伯父。”第二天,在杨师道的引领之下,公子来到了观德王杨雄的书房,这老家伙正据案而坐,奋笔疾书。

    “贤侄你可算来了,老夫候你多时矣。”须发俱白,却面色红润精神抖擞的杨老爷子看到了我,搁下了笔,冲我招手笑道。

    进了书房,杨师道接到了自家老爹的眼神,打了个招呼径直闪人,只留下俺这个少年郎面对这个老奸巨猾的观德王。

    “无忌那日实在是太过冒失了,自觉无颜再见伯父,故尔……”待杨师道出了书房,公子就先行对之前在观德王寿宴上的不当行径表示了歉意。虽然这老爷子看起来面无不悦之色,但是身处高位者,哪个不是老谋深算,脸带着笑都能够抄刀子捅人的主。

    咱还是低调点的好,再说了,伸手不打笑脸人,我这么的低姿态认错,想来这老家伙再怎么的,也不可能当场翻脸,要不然,那日就不会着杨师道来给公子传话。

    看到俺这模样,杨雄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指了指我。“你呀,我说贤侄,你少来这一套,莫要以为老夫耳聋眼花了,那日你在老夫府邸之内的一举一动,所作所为,你当老夫半点不清楚不成?”

    “伯父此言差矣,正是因为段兵部欺我太甚,无忌才会一时激忿之下,在寿宴之上,作出那样失礼之举。”听到了老家伙的话,俺不由得心头一跳,不过俺仍旧面不改色地解释道。

    “呵呵,若不是听闻了之前所发生的事,老夫焉能任由你在老夫的寿宴之上如此折腾?”杨雄抚着长须傲然一笑。

    嗯,这老家伙是有这个事也有这个实力,再加上那天是他的寿宴,他的话,怕是天子都要给几分薄面,所以这老家伙真要阻止了我,我也只能干瞪眼。

    “贤侄啊,这些日子,老夫一直在观察你,你不但才了得,而且武勇非凡,尚未满十六,便能独身射杀猛虎,实乃老夫平生仅见啊……”杨雄夸的俺脸红,嗯,有点害羞,是的,看样子,流言果然是越传越玄乎,不过还好,没传到公子隔空瞪眼都能击杀猛虎就成,要那样的话,公子说不定不会呆在这里跟杨雄吹扯打屁而是被杨广给提溜到皇宫里边,把公子扔进兽笼子里要俺给他演示一番仙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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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之栋梁,他日必为我大隋之柱石之臣。”杨雄夸赞了公子一番后,做了一个十分中恳的结论,嗯,的确,在另外一个历史时空里,二十年后,公子会成为一代名相,只不过不是大隋朝的,而是大唐帝国的。

    “一道边塞诗,更是道尽了边塞的寒苦艰辛。这实在是让老夫无法相信,你如此年轻,诗中所述,却如同看到世情一般……”

    “伯父莫要捧杀无忌了,无忌自幼读书,自然也读史,边塞将士之苦,史册之上尽述记之,不能不让人感慨万分。我中华大地自古以来之大敌,莫不以北疆为最,无忌读之,亦恨不得提三尺青锋,立不世功名。”公子脸色一正,一副慷慨激昂的架势,很符合热血青年的形象,看得杨雄老怀大慰,抚须不已。

    “好一个提三尺青锋,立不世功名。呵呵,实令老夫吃惊啊,原以为贤侄不过是一个才子,不想,不但箭法了得,而且精通兵略。”

    “呃,伯父您该不会夸错人了吧?无忌才还算将就,这箭法最多属于运气,可这兵略,无忌实在是……”俺差点晕了,难道这老家伙兴奋之下嘴里也开始跑起了广汉高铁不成?

    “你那日所言之汉尼拔之军略,老夫听了师道细细详说,方知华夏之外,亦有英雄,而贤侄你年不过十六,却能够对我华夏之外的名将都能够知晓得如此详实,其事迹军略,皆能娓娓道来,若不是苦心探究过兵法,焉能知晓?”老家伙悻悻地白了俺一眼,似乎认为公子看轻了他这个一辈子浸淫军中的老将的智商。

    他这么一说,俺真是有点哑口无语,也有点沾沾自喜,的确,不光是过去的,现在的,甚至是未来的中华民族的名将们之外。俺知道的西方军事家和战略家还真不少,绝对是杨雄甚至是目前华夏大地上的所有人都闻所未闻的,嗯,要是有人敢说他知道拿破仑是谁,俺铁定要跟这位哥们要QQ号和E妹儿。

    杨雄洋洋得意的冲俺挑了挑眉,然后招呼人上些酒食,那副模样,意思就是小样,老夫不信治不住你。靠!

    “来来来,今日,老夫略备薄酒,不过,上席之前,还请贤侄先留下墨宝才是,把那首边塞诗抄录予老夫。有了此物,也好解老夫军中烦闷。”杨雄着人上好了酒食,然后一指跟前的笔墨,那意思是想要喝饭,先把饭菜钱先预支了先。

    想想公子一柄折扇就能卖到百贯钱,老家伙拿这么一桌七八个菜一坛酒就要忽悠掉俺的书法,实在令公子深恨之,罢罢罢,看在老家伙不计较那日公子在他宴会上捣乱的份上,写吧。反正公子向来是干一行爱一行,再说了,咱写的可不是鬼画符,说不定流传了千百年之后,就会成为令后人视若珍宝的书法艺术作品。

    指不定在后世,公子的雕像会和王羲之的塑像摆在一块放在博物馆里,让俺跟王大大在未来的历史时空里,用意念继续交流着书法艺术。

    写罢,把笔一搁,恭敬地接过了笑眯眯的杨雄端过来的酒盏道了声谢,一饮而尽,不错,这种里边搁着冰鱼的酒,甚至比后世的冰啤酒更让我觉得舒服。

    俺虽然在后世喝了十来年的啤酒,可是仍旧一直不觉得啤酒到底有多好喝,马尿,这个啤酒的形容词一直固执地印在俺的心中。

    就包括高度酒,俺也是没办法感觉到有啥好喝的,虽然俺酒量不小,五六十度的高度酒公子一瓶下去,最多也就是晕呼点,根屁事也没,这也是为什么镇书记会让俺做他秘书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唯一让俺喜欢喝的小酒就是那种自酿的糯米酒,口感酸中带甜,而又能够散发着酒的幽香,这才是俺的最爱,不知道被多少朋友鄙视过,不过我一直不改初衷,哪怕是跟着领导经常喝茅台也要,谁要是问俺什么酒好喝,俺一定会指着俺家的糯米酒坛子。

    而在古代的酒,恰好就是这一类度数不高,既有酒的香味,口感又温和适口,单从酒这一项上来说,就让俺觉得穿越也不是一件坏事。

    老家伙酒量不差,饭量也不差,就是吃菜比较清淡,全是素的,实在是让俺这位正在吃长饭的少年郎很是无语。老家伙连续干掉了六碗麦饭,这才收了手,看得老子连酒盏都差点掉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