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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这位父亲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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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不错,可是很多人都这么做,一部分原因是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不强,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观众出口正对着瑞林酒店,而酒店门口就是一个公交车站,大部分人就习惯直接过马路去坐车。

    陈安妮画过这棵树,很可能,丁家俊和陈安妮的婚礼就打算订在瑞林,这棵树也应该见证他们的幸福。”

    “老师的意思是,丁家俊现在可能就在这棵树这边?”

    沐春点点头,不的不承认刘淡淡很聪明。

    沐春接着道:“在树下完成婚礼后,【永恒之人】就诞生了。可是【永恒之人】是遗像,是两个人共同的遗像,意味着......”

    “我们再不赶到那里的话Seven可能就自杀了?”

    说完,刘淡淡拉着沐春飞快地奔跑起来,两人各自打开一辆共享单车,拼命踩着踏板。

    沐春胸口的疼痛感越来越轻,他知道这一次应该找对了方向。

    丁家俊独自在香樟树下站立了很久,随后,他把鲜花和粉色钻石戒指放到树下,打开剩下的红酒,倒了一口,取出准备好的刀片,捏在掌心。

    “从今天起我会爱你、守护你、至死不渝。”

    “从今天起,我也会爱你、陪伴你、至死不渝。”

    “不论老去或是疾病,永远守护彼此。”

    “不论贫穷或是富有,永远守护彼此。”

    如果一年前,先来这里向安妮求婚再去看演出,演出结束后就不需要从那条马路经过。

    一切的错误在于他。

    丁家俊拿出刀片,仰头看了一眼香樟树。

    单薄的刀锋划过手腕,比想象中更难一些,但是丁家俊这双艺术家的手,从来都是精准且从容的。

    自杀亦是如此。

    没有犹豫,毫无踌躇,献血流洒而出,在他不远处的草地上是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和满脸幸福的新郎。

    他看见新娘们的婚纱渐渐染成红色。

    鲜艳的红,和他印象中一样。

    颜色恢复了平衡,这半年多来,他总是觉得所有东西都比以往更艳丽,现在这种感觉终于消失了。

    一切都回到了一年前,安妮,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一个男人从站着,到坐在草坪上,安静地流血,是很难被人第一时间发现的,尤其是丁家俊这样穿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像个伴郎一样的英俊男人。

    沐春赶到时,还以为他还没有开始,奔上前一看才发现血已经留了不少,因为地上放着鲜花,鲜血留在鲜花和草地上,渗进泥土里,根本没有人发现。

    丁家俊看到沐春时,理智尚且清晰,甚至有些许兴奋。

    “知道你在帮我,可是还是想走这条路。”

    丁家俊笑着,笑容中没有半点痛苦。

    “啊,好,11月26日,你和你的妻子一起死去了。”

    沐春说着只有丁家俊能听懂的话。刘淡淡早已叫了救护车,跑上前来帮着沐春处理丁家俊的伤口。

    “真是危险。”

    回到花园桥医院时,大家已经都下班了。刘淡淡摊在椅子上大喊,“真是危险,太危险了。他怎么不觉得疼呢,而且从Seven的伤口来看,割腕真的不是很好的自杀方法,不如选择葡萄酒里放安眠药。”

    “因为他想要看看鲜血的颜色吧,这种严重本来就能刺激人的神经系统。”沐春一边换衣服一边解释道。

    “果然严重抑郁的人可以忍受住剧烈疼痛吗?割腕自杀其实很不容易,首先你要死掉就要割破动脉,而动脉藏在手腕处皮肤下六到七毫米的地方,要割破动脉可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随便找个刀片或者碎玻璃划一下就可以的,基本上要用刺的,要用尖锐的东西贴着皮肤刺下去,才能把动脉弄破。

    但是人的身体又是有强烈自我保护能力的,这个过程常常伴随剧烈疼痛去组织外物伤害身体,很多自杀者在这个过程中都会退缩,造成自杀未遂或者自杀中止。

    就算是他成功割破了手腕的皮肤,想要死掉也要反复割好多次,要有多少忍受力才能受得了反复割破手腕时,动脉没破,周围神经受到刺激那种发疯一样的疼痛啊。”

    “因为强烈的悲伤和抑郁,还有一部分科塔尔综合症的症状。”

    沐春已经换好自己的衣服,给刘淡淡倒了一杯咖啡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接下来的治疗呢?他还能恢复到正常吗?”

    刘淡淡为自己最喜欢的画师感到担忧。

    “这正是我想要跟你说的事情,我觉得有必要对他做一次断层扫描,检查一下前额叶和顶叶的状况,是不是上次车祸之后大脑受到了一部分损伤。”

    刘淡淡点点头,“这部分张医生是专家,要是他在国内就好了。”

    “他这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上次发消息说圣诞之前应该能回来。我还是想让丁家俊尽早做检查。”

    沐春的神情异常严肃,无论如何,排除一下是否存在脑损伤对丁家俊接下来的治疗都非常重要。

    漫长的周六终于过去,但是对沈飞而言,麻烦事才刚刚开始,沈帆的事情整个医院都已经知道了,周日上午一早,沈飞就让司机送他到贾天家,两人关在书房里几乎吵了起来。

    贾天的态度很明确,偷就是偷,沈帆在医院偷东西,现在全医院都知道了,也只能报警。

    沈飞也不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工厂老板,虽然白手起家,但是沈飞自己一直勤奋努力,也读了不少书,基本的法律常识还是有的。

    “我们那么多年朋友,你怎么可以把帆儿送到医院去?你难道不知道去了警局,现在全医院都知道帆儿是个小偷,他的一生就完蛋了吗?”

    沈飞的头发早就已经花白,六十多岁的年纪从来没有一天不到工厂监督工人的工作,凡事亲力亲为从不怠慢半分。

    他算是个为了事业直接就失去了家庭的男人吧。

    老婆认为钱再多也没用,说沈飞无法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庭,所以要离婚,那时候帆儿才在读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