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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的父母对于肖浅的到来,十分的慌乱。
安德烈成为了明星,虽然还没怎么赚钱,但是能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儿子,还是让两口子知道,他们的孩子很了不起。
那么作为安德烈的老板,肖浅又该怎么了不起呢?
农村地方,一切都很粗鄙,安德烈的父母生怕招待不好肖浅。
“叔叔,婶婶,不用太在意我。我也是农村长大的,没啥适应不了的。”
见人家要做饭,肖浅本来想要帮忙烧火,奈何安德烈的父母死活不让。肖浅无所事事,就只好逗安德烈的弟弟玩。
“你叫什么名字啊?”
安德烈的弟弟和他很像,皮肤很白,眼睛湛蓝湛蓝的。不过头发是黑色的,很柔顺地披在头上,分外可爱。
小家伙躲在安德烈的身后,好奇地看着漂亮的过份的肖浅,却也不怕生。
“我叫白思予。”
肖浅愣住了。
“怎么你弟弟和你的名字不一样?”
安德烈却很寻常。
“我们家的中文姓氏就是白,我爸爸叫白光河,所以我弟弟就叫白思予了。”
“那你为啥叫安德烈?”
安德烈解释道:“安德烈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爸爸为了纪念我的爷爷,所以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其实我的中文名字叫白思瓦。”
白丝袜????
肖浅好像明白了,安德烈为什么一定要使用俄语名字的原因。
看的出来,安德烈对弟弟是真的好。
他反身从行囊里掏出两个盒子。
“小弟,看看,哥哥给你带了什么礼物?”
盒子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双球鞋。
“哇,球鞋!”
白思予眼神冒光,一把将球鞋抓在手里,贪婪地看着球鞋漂亮的样式,根本不愿意撒手。
安德烈笑呵呵地打开另一个盒子。
“这里还有一双呢。不要怕鞋子弄坏了,弄坏了哥哥再给你买。”
两双球鞋,一双红色,一双蓝色,全都是阿迪达斯今年的最新款,价格不菲。但给弟弟的礼物,安德烈毫不犹豫。
白思予捧着两双球鞋,看看红色的,喜欢的不得了。再看看蓝色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安德烈给肖浅解释。
“边疆村这地方比较偏僻,平常孩子们没啥玩的,踢球就是唯一的乐趣。我小弟他最喜欢踢球,我就想着,给他买一双好点的球鞋。”
肖浅关心地问道:“你弟弟的球技如何?”
安德烈没明白他的意思。
“能有啥技术啊,就是瞎踢着玩。”
肖浅失笑。
想想也是,这么偏僻的地方,孩子也不可能接收到什么足球教育。
对于他们来说,踢球只不过一个游戏而已,玩的痛快才最重要。
“哥哥……”
白思予似乎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情,眼巴巴地看着安德烈。
“我……我能把这双鞋送给林可吗?”
安德烈有些纳闷。
“为啥要送给林可啊?”
白思予的眼神无比纯净。
“林可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最喜欢陪我踢球玩。可是……可是他没有好的鞋子,踢坏了会被他妈骂。我想……我想送给他一双,这样……这样我们就能一起踢球玩了。”
原来是这个,弄的安德烈哈哈大笑。
“鞋子是你的,你愿意送给谁就送给谁。”
“哥哥万岁!”
高兴坏了的白思予捧着两双球鞋跑了出去,不大一会儿,院子里就传来了叽叽喳喳的声音。
紧接着,两道小旋风冲进了屋里。
除了白思予,还有另一个比他稍矮一些的小孩,完全的汉族人面貌。
正是之前接住了肖浅挑球的那个小孩。
“安德烈哥哥,谢谢你的鞋子。”
那小孩就是叫林可了,得到了一双球鞋作为礼物,特意跑过来感谢了安德烈。
安德烈显然和他很熟,拍着他的小脑袋,吩咐道:“踢球的时候注意安全,不要受伤了。鞋子也不用珍惜,踢坏了和哥说,哥给你买。”
林可还要说什么,却把白思予拉着又跑到了外面。
穿上了新鞋子,两个小孩子当然要好好试试感觉了。
肖浅和安德烈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就看到穿着新鞋的两个小孩在院子里来回奔跑,追着一颗皮球,却把满院子的鸡鸭鹅狗撵的到处无处安生。
眼见着皮球到了脚边,肖浅一下子停住,决定试试林可的天赋如何。
“林可,看看哥哥的动作,你能做到吗?”
说着,肖浅把皮球挑起来,运用着两只脚匀速开始颠动起来。皮球一上一下,异常平稳,每一下的高度都十分统一,落下的速度也不曾变化。
看起来,皮球已经完全落入了他的掌控当中。
而看到他的动作,林可和白思予都发出了哇哇大叫的声音。
显然,两个小家伙还是第一次知道,皮球能这么玩。
肖浅颠了二、三十下,把球踢给林可。
“你能做到吗?”
林可接住皮球,小脑袋有些迷糊。
他不会肖浅挑球的动作,就用双手把球抓起来到半空中,然后松手,让皮球自然下落。
他再用脚接住。
看到他的做法,肖浅本来十分的失望。
因为这一看就是完全不懂足球技术的。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他宛如被核弹冲击了一般。
只见皮球落下来后,接触到了林可的脚面,然后反弹而起。再落下,碰到林可的另一只脚,又再反弹而起。
如此反复,林可的动作竟然和肖浅一模一样。
最重要的是,林可的颠球和他一样平稳,一点都没有晃动。
问题是,肖浅的颠球动作可是经过了十多年练习才做到的。但林可平生第一次这么玩,居然也能驾驭的如此轻松。
院子里十分安静,只有林可专注颠球的样子。
一下一下,节奏格外的平稳,仿佛机器人一样。
足足颠了三十多下,林可的动作才出现了偏差,呼吸声也越来越大。
这不是他的技术不行了,而是年幼的他体力不足,无法长时间保持动作平稳。
饶是如此,他的表现已经吓到肖浅了。
二话不说,肖浅立刻给远在哈尔滨的斯塔维打了电话。
“我想你需要赶过来一次。”
林可之后,白思予也好奇地玩起颠球来。但是他只颠了六下,球就完全不听使唤了。
“林可,你好厉害。”
看得出来,他们真的是好朋友。对于自己不如朋友这件事,白思予没有任何的嫉妒。
林可拉着好朋友的手,并没有骄傲。
“我……我要是能跑的像你一样快就好了。”
肖浅对白思予的速度还有一点印象,闻言问道:“他很能跑吗?”
林可夸起朋友来很卖力,双手不停地比划。
“白思予可能跑啦,从村头跑到村那头,一眨眼就到了。他是我们村里跑的最快的。”
肖浅也很好奇,干脆拉着他们来到了马路上。
没有工具,就用脚步测量,画出了大约百米的距离。
“白思予,跑一下让哥哥看看,看你有多快。”
刚才好朋友颠球出了风头,白思予正羡慕着呢。听说让自己表演跑步,这孩子格外积极。
哇哇大叫着,好像兔子一样冲出去老远。
站在终点线上的肖浅用手机充当秒表,当白思予冲过去后,他人都傻了。
六岁的孩子,百米速度十四秒七八……
虽然距离不是很标准,测算也不是很合理,白思予的跑步姿势也不是很科学,但大差不差,这个速度已经堪称世界奇迹了。
看着懵懂无知的林可和白思予,肖浅满脑子都是浆糊。
他这是发现了两个什么贵物啊!
脑子里不停闪现白思予跑步的影像,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渐渐地幻化成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那道白衣飘飘的影子,名叫————加雷斯·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