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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好酒好菜好人

作者:芝士有营养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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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的不只是青楼,白天的话有街头卖艺,有说书的,总之那些个文人公子哥喜欢的都能看到。这些人也大方,高兴了说不定就是大赏特赏,因此真的是非常有趣的地方。”

    罗槐而后指了指一处有三两个壮汉守在门口的地儿。

    “那里是赌坊,虽然没挂出招牌,但反正会赌的人都知道的。而在洛城不禁,你也该知道,那里实际上是羽林军账下,都是陛下的钱,下面的人不知道,上层的人心知肚明。”

    看来这羽林军眼线是遍布整个洛城呀。

    青楼的白天自然没有晚上热闹,但方戟也是看得新奇。对于他而言,来到一个新的地方,接触新事物。也算是一种新习惯。

    “就是这里了,醉霄楼。这个地段的酒楼都是生意好,而里面拔尖的算是这家了。”

    罗槐带着方戟进了楼,便是被一家小二领到了桌前。

    “客官,需要点什么?”

    “你们这里的招牌菜吧。”

    “哟,咱们醉霄楼的招牌菜,当属羊皮花丝和五生盘了,那是才子和公子哥最喜欢的菜。”

    “那就这个了。然后来瓶你们店里最好的酒。”

    “好嘞!”

    尝的菜不需要多,方戟知道吃了招牌菜,喝点酒,然后比一比也就大致清楚这里的美食水平了。

    “那个方老弟,羊皮花丝还好说,这五生盘我是吃不下的。”罗槐却是不禁摇头笑道。

    “为何?”

    “等下你就清楚了。”

    待酒菜上了桌,方戟这才一愣。

    好家伙,原来所谓的五生盘就是羊、猪、牛、熊、鹿五种肉切薄拼制而成的花色冷盘。

    当然这些都是生的……

    这道菜方戟还真吃不下,尤其是生猪肉……

    “槐哥儿,你也不吃生?”

    “嗨,吃不惯这生味,有说这菜大补,所以在这里倒是招牌菜。怎么,你不尝尝?”

    “算了算了。”方戟也只得去尝那羊皮花丝。

    这道菜倒的确不错,方戟尝了一口,知道这菜其实就是羊肚,不过这切花的手艺倒的确值得称赞。

    这道羊肚的味道确实不错,但其实也就是白灼外加特制的肉酱,旁边是胡椒,味道算是鲜甜,但是方戟知道,羊肚没了辣椒等于没有了灵魂。

    但可惜,这世界没有辣椒。

    如果这世界有美洲的话,那让他心心念念的辣椒应该就在那里了。

    “不过这酒确实不错。”方戟抿了一口,虽然度数不高,但是确实与他在其他地方喝过的酒好了不少。

    再看其他餐桌,方戟大致了解了,这里的菜品,也是以羊肉为主。烹调手艺尚没炒菜,所以甚至还有五生盘这样看似大补,其实不太健康的“美食”。

    “嗯?你说这酒?”罗槐喝了一口,便是点了点头。“这酒,不是这家店的。”

    “什么意思?”方戟听槐哥儿这么一说,也算是有些好奇。

    “这酒喝起来像是醉仙坊的,不过差了点意思。”罗槐这时候又像是个专业的美食家一般。

    而后罗槐抬眼望了下,便是笑了笑,端起酒又抿了一口。

    “我知道了,这醉霄楼是把醉仙坊的酿酒工给挖过来了。有个人我以前在醉仙坊见过。”

    方戟对于罗槐的记忆力还是信任的,就是不知道他说的这醉仙坊又是什么地方。

    “你问醉仙坊呀,我们刚刚不是有经过吗,不过他不在这边,是刚才那桥的对头。”

    “那里有家酒楼?”方戟低头想了想,他还真没注意。

    “嗨,醉仙坊的老板三个月前死了,原来醉仙坊的醉仙品绝对是洛城一绝呀,只是这醉仙坊老板一死,他的儿子听说学艺不精,这醉仙品也算是失传了。”而后罗槐便是端着这酒。

    “这酒,有了醉仙品的味,就是因为醉霄楼的老板挖了醉仙坊的人。那些跟着醉仙坊老板酿酒的,肯定是学的了七八成手艺。”

    这就叫趁你病要你命。同行之间,这种手段自然是屡见不鲜了。怪只怪那醉仙坊的少爷来不及学成他家的独门手艺了。

    方戟此时再看槐哥儿,菜没吃几口,倒是拿出一颗私藏的方糖摆进了口中。

    “嗨,槐哥儿,你这么喜欢吃甜的,当心得糖尿病。”

    “糖尿病又是什么病?”

    罗槐听到倒是有些新奇,其实他总结了一番,方戟的口中总是蹦出一些他没听过的新词,就像那什么六脉神剑,什么嘲讽拉怪。

    莫非……这家伙……

    “我想想,你们这应该是叫消渴症?”

    “我说方老弟……莫非……你其实是来自其他的地方?”

    方戟听罗槐这么一说心里不禁咯噔一声,他觉得罗槐很聪明,但不至于聪明到这种程度吧。

    “你的武功,还有你说的我没听过的那些东西,我觉得你应该是来自一个隐世的世家,我说的没错吧。”罗槐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我?方戟?隐世的世家?

    方戟觉得自己多虑了。

    “嗨,我来自的地方偏僻没错,世家就过分了。我要是世家子弟,你觉得你那两锭金子能够收买我?”

    “确实,你小子贪财不说还喜欢占小便宜。”罗槐点了点头,又进入了新一轮的深思。

    这槐哥儿转头又是损了自己一下。

    “总之呢槐哥儿,大魏虽然挺大,但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有的人穷尽一生都没出过自家的村落,而有的人就算是交游广阔,也只是在大魏的国土之上。那这大魏之外呢,好比这大魏的西域,好比这远海的对面,他们是怎么样的呢?”

    “听你这么一说,其他的不说,倒是知道自己才疏学浅了。”罗槐不禁感叹一声。“所以方老弟,你有这般见识,何愁大事不成。怎么样?不如随哥哥我去南岐山共谋大业?”

    “你大爷的呀,你这能兜回南岐山我是真没想到的。”方戟大笑一声,便是与槐哥儿又干了一碗。

    “走了,吃完还得去绮萝商会呢,你那位秦好汉看来是见不着了。”

    “说明我与秦好汉缘分未到,可惜可惜。”

    那秦天,方戟听罗槐说过,是那南岐山的三当家。方戟虽然不知道槐哥儿判断秦天在洛城的依据是什么,但是若罗槐说的事真,就有好戏看了。

    南岐山三当家,大魏通缉要犯,现在人在洛城,这些个讯息组合起来可不是什么好讯息。

    当然那是对于大魏的京官而言,方戟自然是巴不得这些山贼来个像什么《三侠五义》里的“五鼠闹东京”的桥段,他好搬起板凳看戏。

    只有一点要求,玩归玩闹归闹,别跟方哥开玩笑。耍远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