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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这么问他,俯身鬼得意洋洋的回道:“我都搞定了,他们让你明天晚上八点去一个名叫黑八台球厅见面,到时候你们自己谈!”
“那很好!这件事你干的不错!”听他这么一说,我满意的点了点头,让他进入薄书里。可我刚动了这个心思,附身鬼就忙叫住了我。
“主人,先等等,你今晚能不能放我离开呀!我回来的时候,都跟人家大姐大约好了,一会儿凌晨两点钟,我们到县里翠微宾馆不见不散!”
“呃......”
听到这鬼东西这么一说,作为他的主人,我又不能不满足他,于是我对着他说道:“你小子悠着点,别把你身上的这副皮囊玩坏了,否则再找一具皮囊可就不容易了!”
“主人放心!那我现在可就走了!”附身鬼猴急的对我说完这些话后,便快速的离开了这里,急着去县里的翠微宾馆祸害人家大姐大去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突然在想,要是对方知道他是一个鬼,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呢?
第二天晚上七点钟左右,俯身鬼再次回到了陀螺山。来到了山里后,他便让我跟着他下山,来到了一处距离陀螺山脚下几百米外的一处三岔口,然后让我在这里等着。
俯身鬼告诉我,一会儿会有一个女人,也就是那个大姐大会来亲自接我们去县里的那个所谓的黑八台球厅。
不到十分钟,一辆红色的路虎越野车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里。当红色的路虎车停在了我们的身边后,我打眼望了过去,果然开车的是一位女司机,而且是一位明艳动人,看着就像是一副贵妇人打扮的女人。
当女人从车上走下来之后,借着路边的路灯看过去,我不得不佩服俯身鬼的眼光和能力,没想到这鬼东西只要一晚上的功夫就能收服了这样的一个极品女人,这绝对是一门绝技。
女人上身穿着一身白色的上衣,下身配着一条黑色的齐B小短裙,大长腿上穿着黑色的丝袜,脚下是一双黑色高跟鞋,这身打扮加上她的姿色,那绝对算得上是尤物一个。
在女人下了车子后,附身鬼对着那女人笑说道:“陈姐,你来的可真快啊!我们前脚刚到,你后脚就来了!”
那个被叫做陈姐的女人挎着个粉色的LV包,一脸媚笑的来到了俯身鬼的身边,一把搂住附身鬼的胳膊,就当着我的面,在我的面前对着附身鬼腻腻的说道:“小鑫(俯身鬼附身的这具皮囊原名叫做张铁鑫)弟弟要姐办点事儿,姐要是不给你办好了,那姐姐怎么对得起你呢?”
小鑫弟弟......
听到她这么称呼俯身鬼,我这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见我在身边有些不舒服,附身鬼看出来了,于是他忙对着身边的陈姐说道:“陈姐,我哥在我身边看着呢,这样不好,还是先说正事儿,我哥想要偷渡到寇国,你那边都安排好了吗?”
“放心,蜂王他在黑八等着我们呢,我陈娇知会他办点事儿,他还是会给我这个面子的!对了我说小鑫他哥,小鑫说你去寇国偷渡,为的是多赚些钱,其实你犯不着偷渡,既然你是小鑫的朋友,你跟着我干,我保证你赚的钱比去寇国赚得多!要不然姐给你买张机票,帮你办签证去寇国,也用不着冒着危险去偷渡!”
见陈姐看向了我,又对着我说了这么一通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她说我是为了赚钱才去的寇国,我可是一丁点儿都不知道的,我猜想这应该是附身鬼故意这样说的。
见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回答,附身鬼忙抢着话说道:“哎呀陈姐,我不是都跟你说了吗?我哥认死理,不喜欢靠别人的,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到钱,我都说不通,你就更说不通了!”
听俯身鬼这样说,那个陈姐看着我直摇着头:“哎呀!你这样可不行,现在这个社会,人要学会活络点,怎么能老认死理儿呢?你瞧瞧你弟弟,他就比较活,讨人喜欢!”说完这话,这个陈姐又冲着附身鬼抛起了媚眼来......
我实在受不了这个陈姐,就在我的面前这么的调情合适吗?还是我落伍了,不知道现在的社会大姐都这么奔放,奔放的直逼古镇的女人们了......
又相互聊了几句之后,我便和附身鬼上了车子。让我震惊的是,陈姐直接把车子交给了附身鬼开,自己坐到了一边副驾驶的座位上。
俯身鬼开车我却不奇怪,这个花丛小鬼头混迹都市这么久,会开车很正常,可是让我无法想象的是,这家伙这车开的那叫一个生猛啊!恨不得要把这车给开飞了!上了马路后,这车就跟上了飞机跑道似的,那叫个快。那油门恨不得都要踩碎了。
漂移过弯道,急速超车,管你是红绿灯,只要他开上了车,马路就好像是他家的一样。
我这是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飞一般的感觉,就这车速,我自认为换做了一般人,指不定吓的是心惊肉跳呢!
可是那个陈姐在看到附身鬼把她的车开成了这样,那叫一个崇拜啊!那看着他的眼神就跟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一样......
黑八台球厅在县里,原本需要至少一个半个小时的路程,俯身鬼硬是在半个小时不到就来到了黑八台球厅。
等车子停下来之后,陈姐一把搂住附身鬼,然后在他的脸上狠狠的亲了几口,嘴巴里更是大喊道。
“小鑫鑫,我爱死你了!”
.......
随着陈姐走进了这家黑八台球厅的二楼,我见到了在里面打桌球的那个所谓的蜂王。
蜂王长的样子就挺吓人的,一脸的痞子气,左侧脸颊上,还有一道被缝合的口子,那缝合的口子歪歪曲曲的就好像黑色的蜈蚣一样。
由于蜂王光着膀子,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上那夸张的纹身...还有数不尽的伤疤。
我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男人应该是经历了很多摸爬滚打,他身上的伤口和纹身就足以证明了,他不是正经人,他是个坏蛋,他是混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