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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节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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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女人,与生俱来就具有七窍玲珑的心肝,要是生在乱世又是男人的话,那么笃定就是一代枭雄。

    苟茹香就是这么的一个女人,就在姜文明刚说出被顶级军神行刺的消息,立马想到了以后她要面临的形势,以及最为完美的应对策略。

    要是姜文明被顺利完成行刺任务,没得哪个会注意此事,但战狼他们偏偏失败了,俩人的身份,也就这么曝光。

    姜文明不晓得的,苟茹香却晓得,事后战狼他们会向京城方面汇报,按她对纪起舞的了解,后者会立马对他们采取护卫措施,让他们离开萧家。

    好端端的两个顶级军神,怎么就陡然离开萧家了呢?

    萧令成这个家主再怎么不让人待见,可他起码的警觉性还是有的,会立马查此事……萧如莽擅自动用顶级军神的举动,就会公开,他要跟他老爸说,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到时候,苟茹香在外有情夫的事,就再也掩盖不住了。

    特别晓得她在怀孕后,呆子都会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萧家的种。

    萧如莽此举,一下子打乱了苟茹香的整个计划,让她彻底没得了要让自己儿子,继承那个庞大家族的一切希望。

    假如她肯流掉孩子,然后再跟萧如莽撕逼,指责是对方先‘红杏出墙’,在外养私室,有私生孩子的事,那么萧家只会怒斥萧如莽,护卫萧家,以及苟家的脸面,让他们继续做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

    苟茹香宁死,也不会流掉孩子。

    这就是萧家不能容忍的了,会跟苟家秘密磋商处理此事,找其他的借口让两个人离婚,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所以,苟茹香才陡然问姜文明,等她跟萧如莽离婚后,他会不会娶她。

    离婚后嫁给姜文明,是苟茹香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姜文明可没想这么多,只是为苟茹香的问题而惊讶:“什么?你要离婚?”

    “除了离婚之外,我想不到任何办法,来护卫我的孩子。”

    苟茹香有些凄苦的笑了下,伸手轻摸着自己的小肚子,目光柔和。

    姜文明蹙起眉头,盯着她过了好一刻儿,终于想明白苟茹香为什么这么说了。

    苟茹香牵起姜文明的手,也放在小肚子上,小声说:“你要是能娶我,我会让你成为不同寻常的男人,享受到你此前从来没得享受过的荣华和富贵。不管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

    姜文明很奇怪,为什么来自这些大家族的人,在对人允诺时,基本都会这么的说话,就好像他们的生活,就是神仙的日子。

    这让他有些反感,摇了摇头:“我已经有女友了。”

    苟茹香立马追问:“是哪个?”

    “以后你会晓得的。”

    “不能为了咱俩的儿子,离开她,来追我吗?”

    “追你?好啊,我可以娶你。”

    姜文明把‘娶’字说的非常重,这是在告诉苟茹香,要是想跟他在一起,就要放弃她所说的神仙般生活,过普通人的日子。

    苟茹香当然能听得外来,想也没想就摇头:“不行,不可能!姜文明,你想过没?孩子跟着我在苟家,一出生就在上层社会,会得到最好的教育,成为顶尖人物。但要是跟着你呢?顶多,也就是个富二代。”

    “我倒是没在意我的孩子,会不会成为富二代。”

    姜文明冷傲地说:“我只希望,他这一辈子能活的开开心心,用不着跟你一样,整天处在尔虞我诈的漩涡中,表面子上看上去很风风光光的样子,实际上从来都要谨小慎微,看人家的脸色过日子。”

    萧若水,那可是萧家正儿八经的大小姐,结果呢?

    就算有萧老爷子的庇护,可以带着妈妈跳出那个深宅大院,就成了她懂事后的最大心愿,为此不惜十六岁就放弃学业,参加了国稳。

    萧若水都那样了,更何况苟茹香的孩子,在苟家呢?

    难不成说,苟家要远比萧家开明,会把外孙当作亲孙子来看待吗?

    苟茹香脸色微微一变,低头不讲话了。

    不管她有多大的信心,都不得不承认姜文明说的很在理,她在离婚回娘家后,刚开头可能还会受到苟家姑奶奶的待遇,也没得哪个敢欺负她的孩子,但以后呢?

    她自己都说了,这个地球上的资源有限,人们为争取更多,就务必尔虞我诈。

    苟家的资源,同样有限。

    资源这东西,就跟蛋糕一样,苟家自己嫡亲子孙都为此争的头破血淋,还会给一个‘野种’来大快朵颐吗?

    “这事,你最好好好考虑一下。在孩子,跟你本人之间,作出一个决定。”

    姜文明拍了下她肩膀,身子朝下一滑,躺在了床上:“不管你选哪一个,我都会大力支持你的。”

    苟茹香看着他,冷声道:“我缺少你的支持么?”

    姜文明笑了,没讲话,伸手关了台灯,房间立马黑了下来。

    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应该还能好好睡上一觉。

    小夜灯的淡黄光中,苟茹香轻轻屈起双膝,两手抱住,下颚搁在膝盖上,瞅着被窗帘掩住的窗口,很长时间都没动一下。

    人在不睡觉时,很长时间都不动一下,不是在思考事情,就是死了。

    咽喉上多了个三角形伤口的胡春满,现在就是个标准的死人。

    他睡在床下死了,咽喉被利器戳穿后喷外来的鲜血,起码有三四米远,喷洒在了东墙上,点点星星的,现在已变成了黑色。

    穿过窗户的阳光,照在他差不多要突外来的眼球上,全是迷茫。

    这表明,至死,他都不肯相信,他会死。

    在他脑袋左边的地板上,从咽喉里流外来的鲜血,也已经凝固,变黑,凝固成了一个黑色的头盖骨。

    这个头盖骨,当然不是鲜血自己流成的,而是杀他的人,用他的鲜血画外来的。

    房间里站着四五个人,都低着头看着胡春满,一声不吭。

    站在胡春满尸体最前面的,是个约莫三十的男人,咖啡色西装,花衬衣,蓝领带,脸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四六分的头发乌黑发亮,苍蝇站上去都可能会大劈叉。

    随着时间一秒秒的过去,尸体好像有了变腐的趋势,气味特难闻,男人从兜里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捂住了鼻子。

    门口响起急促却轻微的脚步声,男人回头望去。

    里来的是个小青年,容貌精干:“三少爷,其余四人,都是……尸体旁边,有一个黑色的头盖骨标记。”

    被称作三少爷的男人,回头望着一个中年人,叹了一口气:“唉。潘成阳,麻烦你把前天的事,重讲一遍吧。”

    叫潘成阳的男人,眼角跳了下,低下了头,一刻儿后才说:“那天,王建兵四人被杀害后,现场也留下了这个黑色头盖骨。我曾说、说这也不是活跃在西半球的白无常。只因,他早就死在摩西歌了。很可能是因为私人仇怨,才假冒白无常,跟我们要做的事,并没得关系。”

    “嗯,你的记忆力一点不错。那天,你就是这么说的。”

    三少爷赞许的点了点头,走到窗前,打开了窗子。

    清爽的空气,呼地冲了里来,冲散了叫人作呕的血腥气味。

    冷汗,从潘成阳脑门上流下来,声音开始低沉:“三少爷,这事,我判断失误错了。”

    “白无常没死?”

    “我、我不敢保证了。”

    潘成阳艰难的咽了口口水,说道:“但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白无常的确死在摩西歌了。而且,消息来源,来自可信度非常高的军方……”

    “只是可信度非常高而已。”

    三少爷冷傲打断他的话:“但不意味着就很正确。当然了,西半球传说中的白无常,究竟有没得死,此前跟我们河北杨家,本没得任何的关系。可现在有关系了。他的出现,就是冲着我们来的。”

    “王建兵他们被刺杀,是在就要前去双龙的前夜。你分析说,这跟我让他们要做的事,并没得关系,我信了。”

    三少爷转过身,看着他:“这回,要是胡春满昨天晚上没死,现在已经踏上北上双龙的旅途。你,还能确定,白无常不是冲着我们河北杨家,用这种非常血腥的行动,来警告我们吗?”

    潘成阳不晓得怎么回答,脑门上的冷汗更多。

    三少爷人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可在场所有人都很明白,他有多么的可怕。

    幸好,又有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响起,让潘成阳因恐惧而绷紧的神经,微微松缓了下,眼尾余光看向了门口。

    一个身着黑背心的男人,出现在门口:“三少爷,砚台苟家那边传来的消息,他们安排朝双龙处理王子昕一案的三个人,午夜时分在各自家中,被杀身亡,警方已经介入。在被杀现场,也留下了黑色头盖骨,还有一行字。”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句话的意思是事情做不成功,遇到了挫折和困难,或者人际关系处得不好,就要自我反省,一切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三少爷好像笑了下,把这八个字重复了一遍,又看向了潘成阳:“你怎么看?”

    潘成阳这回没敢立马回答,双拳紧握沉默一刻儿,才说:“我还是没得那个胆确定,作案之人是不是白无常。但可以肯定,有非常可怕的势力,正式过问此事了。我相信,除了我们,砚台苟家之外,其他几家参加盘下原春林集团企业的,都已经在他们秘密监控之中了。现在没出事,那是因为这几家没安排人要去双龙。”

    潘成阳分析的很在理,白无常再牛,也不会分身术,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自河北残杀胡春满他们后,再疾驰千里赶去砚台杀人。

    所以说,在河北、砚台两地杀人的凶手,不是一个人。

    三少爷陡然又问:“那你怎么可能确定,白无常只是一个人,而不是个团队?”

    “团队?”

    潘成阳愣了,他从来没得想过白无常会是个团队。

    三少爷也没企望胡春满会回答这个问题,沉吟一刻儿疾步朝门口走:“安排人前去双龙的事,先放一放。哦,对了,这事千万不要告诉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