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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开个车:男人天生会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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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木屋。

    在山谷里面,还有一个木屋。而且比外边那个‘杂物小木屋’要大得多。看着足有一百多平米的占地面积,还是两层的。

    “啊……”兰莛歘欢叫跑过去。

    木屋墙面没什么装饰,黑乎乎的原木,似乎是被火灼烧过。外边涂了光漆,看着黑亮黑亮的。

    木屋外面有一个小院子,用木板篱笆围着。

    院子中,木屋前,有用石头磊的花坛。但什么都还没种。

    花坛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水池。池底是鹅卵石。水很清澈,没有地表活水,但有一条小渠引水出去。水池下应该是一个泉眼。

    有水泥砖小路从溪水边直通的木屋正门。

    木屋两层,上面有一个平台,还有一个八角亭子……

    “喜欢吗?”

    “喜欢,喜欢。太喜欢了!什么时候建的?”

    “修好了桥之后,水路通了就让人来建了。”运了原木过来,木屋的建设就很快了。

    兰莛歘兴奋得脸上粉红:“真漂亮!”

    “进去看看?”

    门锁着的,封燊看了门。

    木屋内,是木质地板,踩上去,却没有什么声响。应该是木板下还铺了吸音材料。

    墙壁是原木色,同样涂了光漆。

    客厅有原木沙发,有地毯,还有橱柜……

    木屋内布局很讲究,别致有情调。

    餐厅、客厅、厨房、洗浴间、书房、卧室,不一而足。二楼还有一个露天大阳台……

    家电家具齐全,完全可以领包入住……

    这木屋满足了女人的文艺心:“真好……我还以为,想要见到这样的木屋,只能去国外了。”

    封燊摸摸她的头发,说:“以后,你要想潜心创作,可以住在这里来。”

    兰莛歘翘着嘴角说:“其实,家里也挺安静的。”

    “这里更让人心情舒畅。”封燊搂着她笑着说。

    不远处,就是水田。

    虽然没有农家,但也能有点田园风光。

    而且这山谷里静谧得很。到了春天,鸟鸣花香,住着多舒服?

    兰莛歘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里不是不许胡乱建房子的么?”

    “只是不许破坏环境。之前这里是卵石滩,连草都不多根……而且我申报了审批过的。”这农庄是他系统关键所在,绝对不能出问题的。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那……我们什么时候能住进来?”

    “随时都可以。”木屋用油漆天然漆,没有甲醛之类的东西。“你要喜欢的话,今晚住在这里也行……我们正好可以试试其他样式。”

    “……”兰莛歘白了他一眼。发情的种马吗。脑子想的都是那事……

    最终兰莛歘还是没住下来。

    太麻烦了。

    “还是以后再住吧。”她知道封燊要住这边的话,要搬的东西很多。

    封燊是住宅子还是住木屋都无所谓的,只要能搂着她睡就行。

    兰莛歘住了三天。周一也没课了,封燊就送她去外公家住了一晚上。

    她这次到溪口村,本来是想跟封燊聊小说怎么写的,结果成了自动送入狼嘴的小羊羔……很多时候不是语不成句,就是累的不想说话。

    直到封燊送她回华亭,在路上才跟他唠唠叨叨的说着小说的事。、

    “小说上个星期已经发布了,也已经签约了。”说到这里,她有些得意。“我是第一次发小说,才发了三章,刚满一万字,就来站短让签约了……”

    “那不是很正常吗?也不看看是谁写……我老婆写的,发他们网站是赏他们脸。”

    兰莛歘吃吃笑着说:“你这样的,如果写在小说里,会被人说是舔狗的。舔狗添到最后一无所有。”

    封燊嗤笑说:“那么说的,才是一无所有的。”

    恋爱的事,怎么可能不舔?只懂硬干的人,会有女人喜欢?

    就算是海王,也至少得有个‘甜言蜜语’的技能傍身。

    有钱,固然能让女人添。但那是跑(请将‘足’换成‘火’)友,而且是自我物化的那种。

    虽然她们会说话,会叫,会流水,但请自动理解为那种‘会漏气但更拟人’女朋友。

    反正,不是真正的女友。

    没点追求的人,跟他们说话都费劲……

    兰莛歘侧脸看他,笑嘻嘻说:“如果我那样写的话,女生一定很喜欢男主。”

    “喜欢就对了!要写得好些。”

    “嗯,会写最好。”

    封燊很满意:“你只要讨好女读者就行了。要有些人说什么舔狗,也只是他们眼红别人有添的对象罢了。等他们有女朋友,他添肯定得更厉害。

    “那样的读者不重要,你的目标是改编成剧本……一旦成了剧本,你的只要一女生喜欢了,就很有可能抓住了两个人。”

    兰莛歘咯咯笑着说:“你说我写一个那样的角色,会怎么样?”

    “什么样的?”

    “就是你刚说那种……嗯,怎么说呢?”

    “添而不得?”

    “对。就是添而不得。”

    封燊认真想了想,说:“那样的话,会给人一种个丑角的感觉,女生都未必喜欢,男生都就不用说了。”

    他又想了想,说:“不如写个‘想添,却不会添,就假装自己不屑添’的。”

    “直男?”

    “不是直男。

    “直男是那种至少有优质女生对他有好感,能吸引女生想接近的男人。优质女生都不愿意接近的,谁也不会知道一个男人他是直还是弯?

    “我说的那种,是暗戳戳想追优质女生,但优质女生身边优秀男人太多,根本无暇留意他的那种。”

    兰莛歘是认真考虑了:“那样的男生,不一样让人生厌吗?”

    “可以写他内秀却没人发现啊。写得可爱些,就可以一个润滑剂角色,也可以是一个……”

    封燊虽然没写过小说,但看过不少。很多小说都会有一个专门逗趣的角色,通常是主角身边亲近的人。

    其实那是作者赋予主角性格的一种补充。只不过不能加诸于的主角身上。

    因为如果写一个逗比主角,开头或许能逗笑读者,但不用多久就让人厌烦了。

    但是配角就不一样了。是主角的小弟,还能从侧面彰显主角多牛叉。

    至少,文字里,有个人喊主角做‘老大’。简单粗暴,但代入感一下就出来了。

    毕竟,没人不想当老大。偏偏成年人的无奈、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都很多,不得不低头当孙子的人太多……

    封燊夸夸其谈着,兰莛歘却听得认真。

    她知道,他也许不会写小说。但从他口中说出来的这些,可能是他对人生的感悟。

    那能给她提供不少描述角色的灵感。

    她希望这本小说能写好。

    之前,赚钱是她小说的主要目的,但现在是更希望通过这小说帮到他。

    前不久,他给了她八万,说是那个骗了她做枪手的人给的。

    她本来不相信的。他跟她说了坑那个李明高的事。她也确实看到了有媒体报道有那么一个人,被人索赔了。

    所以她拿了那笔钱。

    那是他冒了很大风险帮她出得气,她才不会将男人对自己的好往外推。

    他对自己好,她也想对他好。

    她知道,他想帮溪口村的乡亲们。也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帮——当初是那些乡亲跟他二爷爷让他感到温暖。

    所以,她想写好这本小说。让更多人知道有溪口村,知道信口村的美食、人的淳朴,还有各种好。

    外边每多一人知道溪口村,就是对他的计划多一点助力……

    …………

    到了华亭已经是晚上,封燊直接带她去外边吃了晚饭。

    送她会出租屋楼下,封燊没有跟着上去:“我十点半之前回来。你真不一起去?”

    “我就不去了。”兰莛歘摇摇头。“你喝酒了就别开车。”

    “不喝酒……真不去?”封燊挑眉说。“我约的可是女人!”

    “反正你又不会乱来……我上去了。”

    封燊看着她进了电梯,才掉转车头。

    他当然不是约什么女人。他是要去见吴鹏。本来他想约吴鹏到外边的。

    不过吴鹏让他直接到家里。

    给他开门的,是个女人。

    女人半开着门,门上还连着锁链:“你是?”

    “我是封燊,找吴鹏。他在家吗?”

    女人开了门,笑着说:“吴鹏跟我提起过。他刚去楼下买东西了,马上就回来。你进来坐。”

    封燊没想到吴鹏家里还有女人。没听说他跟人同居啊。

    为什么知道是同居了?

    门口鞋柜有不少拖鞋,样式很普通,应该是吴鹏买的。而这个女人穿的样式是特别的,应该是她自己买的。

    另外,这女人装扮很居家。居家衣着、居家妆容。行止也似乎以女主人自居……

    不过,他也没多嘴问。

    女人泡了茶出来,说:“我是吴鹏女朋友,韩瑾。”说着还给了他一张名片。

    哦,原来是办公室恋情。

    韩瑾也在琢映文化工作,而且还是高层。看名片上的职位,应该负责总后勤的。

    他们没说几句话,吴鹏就回来了。

    他提着一大袋子东西教给韩瑾,笑着坐下说:“你们已经认识了吧。”

    封燊笑着说:“是认识了韩总。”

    吴鹏笑说:“其实你也可以叫一声嫂子。”

    封燊从善如流:“嫂子好!”

    韩瑾白了吴鹏一眼,却也没反驳:“你们聊,我还有点工作要处理。”

    吴鹏也没留她。又看桌子上两瓶子东西。

    用的是一升装的矿泉水瓶。装的都带着的黄色。一瓶颜色金黄,另外一瓶黄中带着茶绿色。

    “这是什么?”

    “我自己酿的柿子酒和栗子酒。自己喝着觉得还可以,知道你喜欢喝酒,带点给你尝尝。”

    也就是家酿酒了,不过吴鹏没半点的嫌弃:“早听说你在酿酒了,就等着你什么生活开坛,我去讨几杯呢。”

    在风封燊家喝过几次黄酒。虽说连那个酒坊出的酒都不知道,但他不得不说,那是真的好酒。

    现在看着这两种酒,虽然有颜色,但澄清透彻,肉眼看不到半点悬浮物。

    “这是已经可以喝了的吧。”

    封燊笑着说:“是能喝了。不过,弄个陶罐放一段时间,口感能更好些。”

    吴鹏开玩笑说:“你就连个罐子都不舍给我?”

    “我那些都是大酒坛,不好搬动,而且放车上不安全。”封燊笑着说说。“我还想着明天找谷毅,让他那个窑厂帮我做些酒瓶呢。”

    “找他做酒瓶?看来你这酒很不错。”吴鹏笑着说。“你都不知道,他那窑厂随便给做个碗都要好几百上千块钱。”

    “那么贵的么?”

    “可不是贵么?听说他让人带那种红瓷去国外转了一圈。很受欢迎来着,拿了不少订单。”

    吴鹏也是听说过一点关于那种红瓷的消息,也知道封燊在那个窑厂是占了股份的。

    虽然不知道那种瓷能赚多少钱,但他对封燊都有点妒忌。凭着一种从别人手里拿到的烧瓷技术,硬是来了个名利双收。

    现在看来,那种红瓷赚钱是肯定的。

    现在又被人追捧,特别是被文化圈子追捧。

    拿出制作技艺的封燊,也就有了打入那个圈子的敲门砖。

    当然,对于封燊来说未必稀罕。

    但吴鹏稀罕啊。

    他做娱乐的,娱乐圈能被文化圈接受的只有被称为第七文化的电影。

    而琢映文化还没拍出过高雅的电影,所以他做的是通俗文化。

    但也是文化的一种。

    做娱乐,有自己独特的圈子,但跟文化圈也不能完全割裂。

    只可惜,娱乐这种群众种流行的文化,并不被自认主流的传统文化完全认可。

    怪不得连魏士进都不无羡慕地说他‘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