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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房子有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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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母亲不是没有思路,句句说到了点子上。只是她知道跟婆婆和大姑姐那些不讲理的人一样,根本就没有道理可讲。所以才把能忍的和不能忍的,通通忍了下来,让自己在这个家里变成了一个扎嘴葫芦;让婆婆和大姑姐把她当做了软柿子,捏了又捏。

    如今女儿被大姑姐摔成重伤,婆婆和大姑姐一个子儿也不掏,让她猛醒了过来,她不仅感到心凉,更感到悲哀,再这样在伙里搅和下去,她都不知道这个日子还怎么过。

    “你又不是不知道房子有搅儿,爸有难处,我不愿提。”父亲懦懦地说。

    “早晚也得提呀!他四叔今年十九岁,到了结婚的年龄。和公公婆婆小叔子住在一个院儿里,已经够别扭的了。要是再添上妯娌,这日子还有法过呀?!”

    “嗯,倒也是这么个理儿。有空我给老爷子念叨念叨,听听他的意见。”

    “这事宜早不宜迟。只有搬出去了,经济上才有主动权。咱哪怕省吃简用,也要把钱还清了。背着债过日子喘不过气儿来。”

    这时候,田苗苗发出“吭吭哧哧”的哭声,大概是父母的说话声吵醒了她。

    “噢,噢,苗苗不哭,妈妈来喂兜兜(奶的别称)。”

    随即,屋里一片宁静。

    田青青的心却宁静不下来,依着断间墙想开了心事……

    房子确实有搅儿!田青青前世里不止一次听母亲说过。

    原来,田金河的爷爷田廷耀生了五个儿子。老大田庆贵和老二田庆竹没有后,老四田庆华十四岁上夭折了。老三田庆棣生了四个儿子,依次序取名田金海、田金潭、田金河、田金江。老五田庆书生了一个儿子,取名田金浩。

    老大、老二没有后,依照农村风俗,老三田庆棣便把大儿子田金海过继给老大田庆贵,二儿子田金潭过继给老二田庆竹。

    老五田庆书一直跟着老人住在老院儿里。也就是老五奶奶田吴氏现在住的院落。

    老院儿是一个大四合院。大门朝东。大门里是一条通道,南面三间南房和一个小跨院儿;北面是二门。二门内是一个标准的农家院落:三间北房挎着两个耳屋,东西各两间厢房。

    田廷耀给儿子们分家的时候,把三间南房和两间东厢房分给了三儿子田庆棣。田庆棣给儿子们分家时,因为大、二儿子已经过继出去,就把南房分给了三儿子田金河,把东厢房分给了四儿子田金江。后来田金河和田金江都有了自己的宅院,南房和东厢房就一直闲着,各家在里面存放一些杂物。

    田金河四个儿子,老大田达树,老二田达森结婚的时候,都给他们盖了婚房(当时人们叫“任务房”)。老二的媳妇王红梅嫌给自己盖的房子质量差,非要老院儿里的三间南房,作为补偿。

    田金河为给两个儿子盖房娶媳妇,已经借了一屁股账。三儿子也十四、五了,再过两年就到了定婚的时候。田金河打算用老院儿那三间南房上的门窗梁檩,给三儿子盖婚房。

    老二家这么一闹,促使老爷子提前下了手,他把四个儿子(老三十五,老四四岁)叫到一起(老四被田卢氏抱着),宣布分家。

    按照风俗,小儿子都是跟着老人住,老人老了以后?受家产。何况老四现在还小,离不开老人,老宅子(田金河住的宅院)理所当然地留给了他。这个大家都没有异议。

    老宅以外,还有老大田达树、老二田达森住着的婚房和一处空宅(南房临街,不成宅院,不能算数)。两处婚房各算一处,空宅和三间南房算一处。兄弟三人抓阄,谁抓着哪处算哪处。不论谁抓着空宅了,盖房时,由另外两家和老人(替老四)各拿四分之一的建房用工钱。

    田金河一说完,大儿媳何玉稳和二儿媳王红梅都表示反对。说都住进去了,搬过来搬过去的,多麻烦。还是各自住着各自的吧。

    其实她们都怕抓着空宅。房子不能按轱辘,把三间南房的门窗梁檩盖成北房,比盖新房一点儿也不省工。

    此话正合田金河的意,他这样做,为的就是赌老二家的嘴。

    “你们不嫌自己的房子不好了?”田金河问。

    “凑合着过吧。”王红梅弱弱地说。

    这样一来,空宅和三间南房就分给了老三田达林。

    田金河怕以后出是非,写了分家单,并摆阁司(酒席)请人做证。

    田金海好吃懒做,一家极品,日子过得谁都不如。眼看儿子们一天天长大,还挤在三间破土坯屋里。

    也是穷极不说理,田金海打起了老院儿那三间南房的主意。爷儿五个,一起上房拆起了南房上的门窗和房梁檩条。田金河去质问,被大侄子田达川一锨土扔在脑袋上,砸的眼冒金星。

    田达树、田达森各自有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早躲到一边儿去了。田达林还未成年,性格又懦弱,不敢与其争执;四儿子年幼,田金河只好求助大队委员会。

    在队部里,田金海振振有词地对三弟田金河说:“你我都是父亲的亲生儿子,这房子是父亲的财产,也有我的一份。我凭什么不能拆?”

    “你已经过继给了二大爷,?受了他的遗产。这家里的财产没有你的份儿了。”田金河据理而争。

    “谁说的?你拿条文来。”田金海也不相让。

    这一下田金河可傻眼了。过继儿子不?受亲生父母的家产,只是民间的约定俗成,哪里有什么条文?

    队部里的人调解了几次,无果,便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不了了之了。

    这样一来,田达林就只分了一处空宅。

    后来日子紧巴,尤其三年困难时期过后,田金河再也没有力气平地拔起三间北屋。到了田达林结婚的时候,老宅里的两间西厢房便做了他们的婚房。

    住在一个宅院里,郝兰欣又是新来乍到,便和老人一个锅里抡马勺。他们两口子和田金河出工挣工分,田卢氏在家看孩子做饭,经济大权独揽。田达林老实,郝兰欣懦弱,听之任之,倒也相安无事。

    发生了原主田青青事件以后,田达林觉得再不搬出去不行了。可自己手里没钱,万般无奈的他,便偷偷地去卖血,攒钱盖房。

    当房子盖起来搬出去以后,他的身体也垮了。一次给大哥田达树家担水时,一头栽倒在路上,再也没醒过来。

    那年田苗苗七岁……

    田青青想着想着睡着了。后来父母再说什么,她也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