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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节 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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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问丧

    父母刚刚断气,孝子要脱下吉冠,露出发髻和裹发髻的帛,光着脚,把深衣前襟的下摆掖在腰带上,双手交替捶着胸口痛哭,那种悲伤万分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内如焚,一点水也喝不进,一口饭也吃不进,一连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邻居只好熬点糜粥让他喝让他吃。因为内心无限悲哀,所以面色憔悴,形容枯槁;因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讲究什么为好。

    士在死后三天举行大敛。死人放在床上叫做尸,装进棺材叫做柩。每一次迁动尸体,每一次抬起灵柩,孝子都要尽情地痛哭跺脚。那种万分悲伤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烦闷,达到了即将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以此来安定情绪,使烦闷之气得到发泄。妇人不适合袒露左臂,所以敞开外衣前襟,双手捶胸,两脚一齐跺地,乒乒乓乓,就像筑墙一般,这都是悲哀万分。所以说:捶胸跺脚,痛哭流涕,发出的声音痛不欲生,用悲伤的心情送别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灵魂迎接回来加以安顿。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时候,眼睛瞻望着前方,显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赶死去的亲人而又追赶不上的样子。葬毕哭着返回的时候,孝子的神情彷徨,就好像有什么心事没有了结似的。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儿思慕父母那样哭泣不止;在葬毕返回的路上,又像是担心亲人的神灵不能跟着一道回来而迟疑不前。满腹心事而未曾了结,回到家里,推门一看,却怎么也见不到前人的影子;上堂再看,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进到亲人的住室再看,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

    这样看来,亲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见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脚,要把心中的悲哀尽情发泄,只有这样才觉得心中好受点。内心无限的惆怅,无限的悲伤,无限的恍惚,无限的感叹,除了伤心和悲哀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在宗庙中致祭,把亲人当作鬼神来祭飨,也不过是希望亲人的灵魂能够幸而回来罢了。孝子把亲人在墓穴中埋好以后从墓地返回家中,不敢进入自己的寝室居住,而是住在简陋的庐里,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块当枕头,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身埋土中。所以想起来就哭没有定时,服丧三年,忧心劳思,日夜思慕,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愿的志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实流露。

    有人问道:人死后三天才入殓,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孝子在父母刚刚去世时,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尸体上痛哭,就好像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们怎么可以不顾及孝子的这点心思而强行马上入殓呢?所以说,之所以三天以后才入殓,是为了等待死者的复生。三天以后还不复生,那就说明没有复生的希望了,孝子企盼父母复生的信念也逐渐动摇了;而且在这三天之内,有关治丧花费的筹划,入殓衣物的准备,也都可以就绪了;远道的亲戚,也可以来到了。所以圣人就根据这种情况做出决断,把死后三天才入殓作为礼制定了下来。

    有人问道:在戴着冠的时候不能袒露左臂,这是什么道理呢?回答是:冠是至为尊贵的东西,当一个人赤膀露肉时是不能戴冠的,否则就是对冠的亵渎,所以特地制作免来代替冠。这样一来,秃子就不用戴免,驼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时就不用跺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内心就不悲哀,而是他们身患疾苦,没法子完成这些礼节。所以说,丧礼只是以悲哀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叩头触地,不注意仪容:这都是极度悲哀的表现。

    有人问道:童子为什么也要戴免呢?回答说:免是上位加冠的童子所戴的东西。《仪礼》上说:童子不为族人有绍麻之亲的人服绍,只有代父主持家事的童子为族人服绍。童子代父主持家事,就要为有练麻之亲的族人服细,服绍就要戴免,甚至还要拄丧杖。

    有人问道:丧杖是用什么做的呢?回答说: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无论用什么做的,其作用是一样的。所以为父亲用直杖,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为母亲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有人问道:孝子在居丧期间为什么要拄丧杖呢?回答说:孝子由于死去了父母,经常哭泣。不计其数,忧劳勤苦地服丧三年,身体有病,体质很弱,需要用杖来支撑病体。如果父亲健在,就不敢为母亲拄丧杖,这是因为尊者尚健在的缘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丧杖,因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开。孝子在堂上不应快步行走,来显示从容不迫,否则就容易引起父亲的伤心。这些都是处于孝子的一颗诚心,是人情的真实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只不过是人情本应如此而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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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服问

    《大传》篇在谈到从服时曾说:有的本应跟着穿较轻的丧服而变为较重的丧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为其生母仅仅头戴练冠,穿用小功布做的丧服,而且葬后立即除去;而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生母服齐衰一年。有的本应跟着穿较重的丧服而变为穿较轻的丧服,例如妻为其娘家父母服齐衰一年,是重服;而丈夫为其岳父母仅服绍麻,是轻服。

    有的是自己所从的人不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却要为死者穿孝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不为其远方兄弟服丧,而国君的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远方兄弟服丧。有的是本来应该跟着穿孝服却变为不用跟着穿孝服了,例如国君的庶子自己妻的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为之服绍麻三月,但因为他是嫡子,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

    古书上又说:如果母亲是被父亲休弃出门,做儿子的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如果母亲去世了,那就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凡是已经为母亲的娘家人服过丧的,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而且已经过了小祥之祭,该换穿较轻的丧服了,这时候又碰上了期亲之丧,而这位期亲也已经埋葬过了,在这种情况下的丧服打扮是,腰间系上三年之丧该换较轻丧服时所用的葛带,头上戴着期亲服丧的葛经,穿的孝服是较轻的功衰。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大功之丧,也照此办理。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小功之丧,那就用不着改变原来的孝服了。

    三年之丧,下葬以后,已经变麻带为葛带了,而这事又遇上了大功以上之丧,为了表示对后丧的哀悼,就要把前丧的革带重新变为麻带。三年之丧,到了小祥以后又遇上小功之丧。这样,在需要为小功之丧戴免的时候,就要加戴小功丧服的饰物。小功之丧敛殡已经完毕,不需要再戴免了,就把饰物也去掉。对于小功一下的丧事,当敛殡的时候,凡是需要戴饰物的就一定要为之戴饰物,不需要戴经的时候就去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