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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捉影(中)
那两人都不由得摇头,方才那人极力否认道:“这绝对不可能,不说样貌神情,光那身板也是变不了的吧?谁能把一个妙龄女郎打扮成一个瘦巴巴的脏兮兮的小豆芽?”两一个人也附和道:“不错,我们也曾经想到过,所以仔细打听过,那两个人绝非同一人。”
夙沙绯胭不由得更加惊异,难道除了那个突然消失的小乞丐,这个镇上竟然还同时存在着两个不知道身份的神秘人,而且那两个人此刻早就已经离开了?正当她为此纳闷不已的时候,一边的老头子忽地一拍大腿,带着几分激动的神情大声问道:“可有看到那两人去往哪个方向了?”
“因为那两个人实在太过奇怪,所以我们早就打听过了,沿途有三个人曾经见过他们的行踪。是向着东南方向而去,虽然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但是从他们的打扮行迹来看,方圆六百里绝非没有这样的人,想来是想着更远的方向去了。”
“好了,就这样,你们先回去吧,有什么事我再通知。”老头子好像成竹在握的样子,摇了摇手,示意那两人可以回去了。夙沙绯胭一头雾水,有些不解的望着他。
那两人的身影甫一消失,老头子忽地一拍夙沙绯胭的肩膀,大声道:“还不快去追?三世镜绝对就在那两人的手上!”
夙沙绯胭浑身一震,道:“你说什么?何以见得?”
老头子一副志在必得的神情道:“这种事情你以为我会信口雌黄吗?从种种迹象来看,那两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山坡上布下奇阵的高人。”
他的话音刚落,夙沙绯胭的身形已经如同一团火般消失了,晨曦中只传来她远去的声音,“我明白了,在我回来之前,替我照顾好我的师兄!”
老头子有些愣,摸了摸脑门叹道:“这丫头,有时候反应着实太快了吧?”
已经隔了三日的路程,夙沙绯胭自然不敢怠慢,她知道镇上只有一个地方赁马和车,而且也是她最为熟悉的地方。所以她当即一口气就奔到了客栈,蹲在院墙上瞄准了一批毛色鲜亮、膘肥神健、脚程极佳的良驹,蹭的飞过去落在马背上,当即拍马就冲出了大门。
院子里扫地的活计还都是睡眼朦胧,只听到马嘶声,循声望去的时候,就见那匹马竟然已经奔出了大门,而他们却连盗马贼的样子都没有看到,不由得大呼小叫起来。
夙沙绯胭自然没有功夫理会那些,喧嚣和吵闹立刻就被她抛到了脑后。
离开小镇之后一路朝着东南,好在这荒僻的戈 壁一望无际,倒也有好处,因为无论什么东西几乎都是一览无余。夙沙绯胭一口气跑了几个时辰,勒马休息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了。入眼处只见稀稀落落的胡杨树,压根就没有一点儿人烟。幸好今天天气不错,所以可以从太阳的方向来辨别方向,不然在这样广漠的天地间,迷失方向好像是极其容易的事。
歇了一会儿,顾不得口干舌燥,她立刻又催动跨下坐骑,朝着前路继续行进。既然那两个人是朝着这个方向去了,那么前面就一定有歇脚之地,否则三天的时间,虽然不至于致命,但是恐怕也焦渴难耐,走不动了吧?一想到那个从未谋面却可能埋葬着自己一段忘怀的记忆,她的心就不由得腾腾燃烧起了火焰。有一种遭人暗算了的愤怒和怨恨,无论是什么人,都绝对不能对她做她不知道的事。
因为这股子劲头,竟然让她一直坚持了下去。
日落时分,夙沙绯胭看到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绿洲的阴影,她知道那里一定有人居住。从此时的来看,可能需要一个多时辰才可赶到。此时此刻,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追踪的是什么样的人,但是她知道,只要前方曾经有人经过,而且是沿着这个方向的话,那么一定会歇脚,因为不管什么事有多急,人的体力都是有限的,所以必须要休息。而那两个人既然被描述的那样尊贵,想必……一定是朝廷中的人,而朝廷的人定然是养尊处优惯了的,怎么可能会在这样荒僻的地方昼夜不息的跋涉呢?
夙沙绯胭下马的时候,就听到有脚步声传了过来,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了,黑黝黝的阴影中透出斑驳的几点灯火。想来应该是一片林子吧,夙沙绯胭这一路赶来,累的气喘吁吁了,刚一下马就觉得大腿酸痛,腰背的骨头都快要被颠散了。先前一直忙着赶路并没有觉得,但是这一停下就立刻不行了。
但是黑暗中的脚步声却让她不由得提高了警惕,暗中握住了腰畔的剑柄,毕竟,是敌是友都还不知道呢!既然朝廷的人消息这么灵通,自己刚一出现就已经赶过来布置好了陷阱,难保不会早就暗中摸清了她的底细,早一步再迎候着了!最坏的打算,心里还是有准备的。
“什么人?”一个粗噶的声音传来,带着沙漠里特有的风沙磨砺的粗糙,却也突然让她放松了警惕。有时候,第六灵感不得不信,即便是如今她早已经是一个理智的人了,但是感觉却往往还是很准的。这个人刚一开口,她就已经感觉到了他不过是本地的平民而已。
“赶路的。”她放下了手,扬声道:“眼看着天黑了无处歇脚,方便的话能否在宝地借宿一晚?”
听到是一个女子的声音,那人似乎放下了心。就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然后眼前一亮,只见一个高壮的大汉带着一个瘦小的少年提着灯笼不知道从哪里转了出来。夙沙绯胭牵着马,暗暗打量着他们。
那两人看清楚她的样子后,似乎都有些惊讶,或许是鲜少见到年轻女子单身一人在黑夜里行路吧!夙沙绯胭也看出了他们的疑惑和困顿,于是忙报出了那个小镇的名字以及所住客栈的名字。
虽然这连个地方离得并不是很近,但却是大漠上最为相邻的两个地方,即便是从来不出去,想必也从别的旅人口中听过吧?夙沙绯胭眼看着他们眼中的的疑虑渐渐打消了,于是趁热打铁又说了认识那个镇上的大夫,果然那壮年大汉的神情立刻变得欣喜激动起来,少年已经忍不住出声道:“真的?你这个外乡人竟然认识刘爷爷?”
夙沙绯胭嫣然一笑道:“何止认识,我们还算是忘年交呢,刘大夫还教过我一些医学药理!”
“这、这……此话当真?”大汉显得很激动,抬高了声音道:“刘大夫可从来不和寻常人打交道,更别说传授医理了。姑娘真的好福气……”说话间满眼的羡慕。
“刘爷爷当真收你为徒了吗?”一边的少年忽地有些艰涩的开口。
夙沙绯胭眼波流转,心头暗暗猜测,沉吟道:“这可没有,谁都知道,刘大夫是不会轻易收徒的,我们也只是私下里聊过几次而已。”
“几次?”少年有些惊异的瞪大了眼睛,不由得上前几步道:“刘爷爷通常很忙,很少会有时间和外人说话,竟然能和你聊几次,这真的是太难了。”说着转向那大汉道:“伯伯,既然是刘爷爷的熟人,那么也算是朋友了。如此情景,一个姑娘家也不好到别处去歇脚,不如就带回去吧!和奶奶将就一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夙沙绯胭不由得心头一喜,道:“小哥真是好心肠,等我回去了一定会在刘大夫面前好好夸你一番。对了,还不知道两位高姓大名?”还不等大汉回答,少年已经抢先答道:“我叫烈琦,这是我伯父烈洪石。我们两年前曾经带着奶奶去找刘大夫瞧过病,你说我们的名字,他老人家一定能想起来的。”
“好,这个我记住了。”夙沙绯胭爽朗的说道。
事已至此,那个大汉自然也不好说什么了,忙命少年牵了马,自己在前面领路,带着夙沙绯胭穿过林子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