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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杀人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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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场之上,不同于单打独斗,处于统治地位的永远是重兵器,就连普通士兵用的大刀,都是厚背砍刀,为的就是增加重量,提高杀伤力。

    而像是剑这种兵器,在战场上的实用性就很差了。

    长戟,便是所有重兵器里,最具杀伤力的一种兵器。

    它综合了矛跟戈两者的优点,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呈“十”字或“卜”字形,因此戟具有钩、啄、刺、割等多种用途,其杀伤能力胜过戈和矛。

    古代传说中使用戟最有名的武将,便是三国时期的吕布。

    吕布用一杆方天画戟称雄三国,号称三国第一武将,其中兵器占据了一定因素。

    庄重双手抓住长戟,猛的端了起来。

    这把长戟因为是神像所握,不是给人铸造的,所以分量比较沉重。庄重初步估计,至少有五六十斤重。

    也许普通人觉得五六十斤不算什么,随便一个成年人就能提得起来。不过提得起来跟舞的起来却是两回事。

    三国中吕布的方天画戟不过四十斤沉,却能跟八十多斤的青龙偃月刀周旋不败。这取决于长戟这种武器的特性,需要的不是纯粹重量压制,还需要不断的变换招式。不同于朴刀,兜头一砍便完事。

    “哈!”庄重右手握住长戟末端,将整个末端包进手掌内,另一只手握住中段,刷的一下抖了一下枪身。

    这是一种长枪的标准握法,右手必须要包裹住枪的末端,这样既能最轻快的控制兵器,又能保证自己不被误伤。

    长戟的战法其实跟长枪一样,不同的是多了两侧的月牙铲,可以侵入对方中宫后,横向切拉。

    “上!”这时候,张老板的马仔们已经冲到了武将庙旁边。

    一群人将庄重团团围困住,生怕庄重跑了。

    不过庄重持着长戟站在庙门口,也变相的挤压了对方的空间。

    “哪个不怕死的先来?”庄重将长戟一递,泛着寒光的戟尖放射出逼人的光芒。

    “吓唬老子?你以为拿了杆枪就是吕布了?今天你必须死!”一个看上去愣头愣脑的马仔恶狠狠道。

    庄重冷笑一声,只是道:“来!”

    众目睽睽之下,那马仔不想落了面子,于是将西瓜刀一举,大吼一声对着庄重就砍了过去。

    庄重眼观枪尖,随手一送,长戟化作一条毒蛇径自到了那马仔胸前。

    马仔慌忙用砍刀格挡,只听当一声,却是枪尖跟砍刀相交,马仔成功挡到了庄重的长戟。

    只是马仔还没来得及高兴,忽然觉得手上传来一股大力,砍刀登时把握不住,啪一声断成两截,而他的虎口顿时被震出道道裂口。

    戟尖不停,连枪花都懒得耍,长戟就被庄重单手送力,贯进了那马仔肩窝里面。

    “啊!”那马仔哀嚎一声,却见戟尖竟然直接贯穿了他的肩窝,从另一侧穿了出来。

    庄重冷笑一声,反手一抖长戟,戟尖刷的转了一个圈,将那马仔的伤口扩大,而长戟上的月牙刃也蹭到了他的肌肉,登时刮下来一大片的皮肉。

    虽然只是一个神像用的装饰品,可是仍然异常锋利。想来应该是当初雕塑之时,为了增加真实性而特意打磨的。雕塑之人却是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这长戟会被人掰下来当成杀人兵戈。

    哧拉一声,庄重抽出长戟,马仔随着庄重收枪,往前一个趔趄跌了过来。却被突如其来的一脚倒踹出去,鲜血洒了一路。

    “嗯?”一干马仔被这一幕吓了一跳,不约而同的往后退开去。

    这群人跟当初截杀庄重的砍手党却是差了一截,砍手党的凶性要大得多,这些马仔只是才见了一点血就被吓到了。

    看来今晚不必大开杀戒了。庄重眼睛一眯,想着。

    “我草,你们退什么?忘了老大的命令了?咱们有三十多人,怕他一个人?就是堆也能堆死他了!”这时候,一个小头目大喊起来。

    看来他就是这群人的指挥了。

    擒贼先擒王,庄重却是瞬间将目光放在了他身上。

    不过小头目虽然喊得响亮,什么堆都能堆死庄重,问题是谁上去堆啊?第一个上去之人的惨状有目共睹,很明显谁先上谁就要挂。一时间所有马仔愣住了,仍旧没一个人动弹。

    “妈的,小妖你给我上!”那头目大骂一声,忽然一脚踹向一个看上去有些娘炮的年轻人。

    “哎哟,吴老三你暗算我!”那叫小妖的马仔咋呼着,却是不得已,只能顺势往前扑,亮出了手里的砍刀。

    看到这一幕,庄重不禁轻笑一声,真是一群乌合之众,就这样也想砍人?古惑仔看多了吧?

    手中长戟一横,这次庄重倒是手下留情了,利用长戟的杆子撞向小妖。

    五十多斤的长戟外加庄重施加的力量,就像是一根大铁柱子飞来,刮起的空气吹在脸上都生疼。

    小妖还没被打中,就抢先哭上了:“别杀我,别杀我……”

    砰!

    然后他就倒飞了出去,一落地,吐出一口鲜血,晕死过去。

    “没用的东西!兄弟们一起上,我不信他有三头六臂!”那头目吐了口唾沫,喊道。

    仗着人多势众,剩下的马仔终于有了一丝胆量,呼喊一声,一起举着砍刀往庙里冲进来。

    庄重就屹立在门口,一动不动,只是啪一声将长戟抖了起来,这一下就像是长戟有了生命一般,随着庄重的手在舞动。

    而庄重眼光所及之处,戟尖必然会应声而至,只要庄重眼睛一瞄某人,下一秒长戟就会出现在那人的胸口。

    或扎,或拦,或拿,无论怎么变化都不离这三种基本招式。这是一切长枪武器的基础,庄重返璞归真,利用长戟的重量,只将这三招反复来回的使用,便成功挡住了涌上来的马仔。

    一众马仔原本仗着人多,可以趁乱砍伤庄重,那时候庄重就得功夫下降几成,被他们乱刀砍死。

    可是让他们意外的是,他们乱刀挥舞之下,非但没有伤到庄重,反倒被庄重一个缝隙一个缝隙的扎进去,接连扎伤了十几个兄弟。而且庄重扎人有讲究,只扎对方肩窝,一戟下去,一条胳膊登时就报废了,再也无法动刀。

    啪啪啪,小小胡同里不时传出刀枪交鸣之声,一道道的白光飞起,接着就是一声惨叫。这是马仔的砍刀被庄重磕飞,然后人被庄重扎伤了。

    庄重将长戟使的简直如穿花蝴蝶,戟尖一晃便消失在原处,接着出现在两个马仔的空挡里,要么扎,要么拦,总会重伤一两个马仔。

    这便是枪术里的听劲。大枪沉重,只有用腰力才使得开,好枪法必须要能听到枪头上的劲,化发一家,方能不败。内家枪法在以前是可以“了却君王天下事”,从而封妻萌子的绝学。

    啪啪,这是庄重的肌肉跟骨骼在轻微颤抖,大枪想要练出听劲,就得保持这种身体轻微颤抖的状态,时刻注意体会枪尖上传来的触感,然后最快速度找到对方的破绽。

    大枪练出了听力,两马相交,兵器一碰,大枪有如灵蛇,顺着对方的兵器就钻进去了,古代的大将杀敌从来只此一招。

    而古时候大将夜袭敌军,马踏连营,被团团围住也从不紧张,反而是长枪舞起,枪枪不落空。人枪合一,枪想往哪里去我就送他去哪里,我眼到哪,枪就自会扎哪里。人只要不断地给枪以能量和神意,枪自会帮你打点四下。

    这就是将大枪听劲练到巅峰的境界,可以说是真正的杀人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