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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北废城区的荒芜不同,洛特南郊虽然同样偏僻,却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尽管大片休息的田野被冬雪覆盖,宛若盐田铺陈,土壤间零星钻出的杂草小花绽放,以白色为背景反而更加美丽醒目。
凌铃的家是在南郊的一片花田之中,此起彼伏绽放的冬菊将一间桦木墙,红瓦片的小屋装点得格外温馨。
“我爸爸是个花匠,四季都种些观赏花束维持生计,和我一起过着平静的生活。”凌铃斜着脑袋靠在莫烨背上,轻声道,“如果没有遇到那个人和那些东西,也许我们就能一直平静地生活下去,直到我结婚生子。”
莫烨没有回答,小姑娘自顾自说道,“大哥哥,刚刚你为什么没有顺手杀死那个恶棍?刚刚你将他撞下二楼的时候,分明可以一刀杀死他……”
“即使他完蛋的时候没人看到,但毕竟是对方的主场,不少人都看到我和他起了纠纷,很容易将他的死算在我头上。”莫烨语气平静道,“要他死没问题,毕竟我间接拆掉他的酒馆,已经算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了,但至少,不能让人知道他的死和我有关。再者,现在还是把你爸爸找回来更妥当。”
“哦……”凌铃如有所悟的哦了一声,两人长久的沉默过后,凌铃用细若游蚊的声音问道,“刚刚你和他说的那些东西,我猜是骗他的,但是那句话呢……”
“哪句?”
“呃,那句……‘我喜欢白丝小萝莉’?”话一说完,凌铃便已经羞红了脸。
莫烨伸手捂脸,心道自己撒谎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敢说,为了打消小姑娘的疑虑,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当然是骗他的,其实我喜欢的是矮我一一点,胸大屁股翘的。”
“是吗?”小姑娘叹了口气,随即坚定道,“那我会努力长大的。”
推开木门,莫烨举目望去,屋内一片狼藉,桌椅橱柜东倒西歪,陶制碗碟也摔得到处都是,翻找这里的人没有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地面的木板被撬棍撅断,床褥被单也被撕碎,亚麻和棉花的碎屑四处纷飞。
正厅中央的照片他们也没放过,一家三口的合影被利爪撕得粉碎,只有残留的碎片能依稀辨别出凌度的面孔。
凌铃龇牙道,“一定是他们搞的鬼!”
莫烨将小姑娘放在床板上,来到正厅中央被铁锹刨出来的大坑旁,捧起一掊土,双手合十轻轻碾碎。
土迹很新,冬天干燥的空气里土壤里还依稀留存了一丝水分,证明这坑挖得还没多久,另外让莫烨好奇的是,他从土里搓出来一片正在蠕动的“肉团”。
“这是埋藏物的碎片。”莫烨拿着没有固定形状的“肉团”,问凌铃道,“这土堆里原先埋的是什么?”
“是恶棍口中所说,爸爸手里的‘那批货’。”凌铃说道,“爸爸在给一家工厂送花的时候,无意间在垃圾堆里看到了一个被锁挂住的木箱,出于好奇也出于一点点小贪婪,爸爸便把这个箱子带回家来,撬开锁之后发现是一种会不断蠕动变形的蘑菇。爸爸被吓到了,以为是传说中至恶,喜欢夜间夺人性命来生长的草药,于是爸爸惊恐下便同样按着传说,将它埋进了地里消除灾厄。后来,叫作勒斯的恶棍不知道从哪里听说这东西落在了爸爸手里,便将爸爸掳到了酒馆里,再后来,我就遇到了大哥哥你。”
发现莫烨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凌铃小脸一红,连忙双手在脸上搓动,“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你依然很漂亮,我只是惊讶于世界之小。”莫烨看着手中蠕动的小碎片,刚刚只是在怀疑,但莫烨确信手里这玩意就是蚯蚓肉的一角,辛苦找了一圈越找越远,没想到最终居然找回原点。
“没想到又会是同时完成两个委托。”
既然土坑被掘开没多久,勒斯的手下裹挟凌度一定还没走多远,只要动作迅速,定能在他们返回六博黑废墟之前截住他们。莫烨将疲惫的凌铃放上床铺,为女孩盖上被子,说道,“你先睡下,我离开一会儿,等你醒来时,便又能见到你的爸爸了。”
莫烨转身,后襟却被女孩揪住,“大哥哥,答应我,你只是被我们牵连进来的,一定要保护好你自己。”女孩将刚刚经过花园时顺手摘下的冬菊递给莫烨,“我们约定好的,这也是我的委托,只要你完成委托,我一定付出让你满意的委托金。”
莫烨接下花朵,将花茎插在衣袋中,笑道,“嗯,约定好了。”
花园小屋外的马蹄印记有三条,正好和勒斯裹挟凌度离开的手下数目吻合,天空没有降下新雪,蹄印清晰可见,其中一匹的印记相较于另外另外两匹更为明显,排除超膘的可能,显然马背上除了骑士和被挟持的凌度之外,还带上了从屋里挖出来的蚯蚓肉。
南郊的车马很少,行人也不算多,即使时间近夜,天色陷暗,三匹马的印迹始终可见。其实莫烨记得回到六博黑酒馆的路,并不需要延循猎物的足迹,但祖父的训导让他记忆深刻。
“最容易使猎人追踪出错的东西是记忆与印象,毕竟猎物即使同属同种,思维模式也各不相同,只有它们的足迹才最为靠谱。”
“嗯?”在岔路口前,莫烨停下了脚步,在他记忆里,通往六博黑酒馆所在的洛特中心区,路线应该往左,马蹄印记通往的却是火车站所在的洛特工业区。
为了躲避追踪而绕路?问题是留下了这么明显的马蹄痕迹,这不是傻么?看来凌铃的家并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除了找到凌度手里的那批蚯蚓肉外,勒斯的手下们另有目的地。
继续跟着蹄印前进,路上的干扰痕迹也开始变多,在一些繁华路段,密集的脚印已经覆盖了蹄印。所幸三匹马并行的情况极为少见,只要不出现数十米的中断,莫烨都有把握将之找到。
一路追踪到工业区外围,足迹骤然中止后原地乱转,似乎三匹马在这里急停,马上的骑士下马后寻找着什么。三匹马停步的地方后侧出现了一条无雪的空白,看情况,凌度在这个地方侥幸逃脱,在雪地上爬行,但立刻又被抓到了。拖痕后方延伸出成年男性细碎的足迹,朝着凌度的爬行痕迹靠近四五步后,这道足迹变长变乱,而后在前方五米的垃圾桶处终止。
莫烨在桶上找着了一个凹坑,还有些许血迹,凌度被追击者一脚踢中后背,脑袋磕在垃圾桶上,看来一定很疼。
垃圾桶边上有一道回返的拖痕,逃跑失败的凌度被一路拖行后丢上马,继续朝目的地出发。
于是在内燃机呜鸣的工业区核心地带,莫烨抵达蹄印的终点,找到了那三匹被捆在铁栏杆上的骟马。
它们的主人都不在,马背上也找不到凌度和蚯蚓肉的影子,三道成年男性的足迹在旁侧的一间化工厂前消失。
“异端!都是异端!哈哈哈哈……”
一个老头披头散发从街头斜角杀了出来,口中念念有词,猛地扑向莫烨。
莫烨感觉莫名其妙,身子一个侧倾和老头错身而过,而老头脚绊在雪堆上,摔了个狗啃泥。
“呜呜……”老头脸贴着地,手捶着雪地,嚎啕大哭,“为什么,为什么说炼金回路通上闪电就是禁忌,就是异端?!我不服,我不服啊!人类,明明只差一步,只差电火花一闪,就会有更多可能性的未来啊!”
老头站起身,舌头沾着白沫吊在嘴角外,疯疯癫癫跑开了。
“?”莫烨懵然看着老头离开,一个刚刚下班,满脸倦容,面色发白的工人咧嘴道,“又一个被药逼疯的倒霉蛋。”
“药?”莫烨一愣,随后问道,“成瘾药吗?”
“呵,废话。”年轻的工人呵呵笑了两声,声音有些空洞,“如果不去干猎人这种结局十死无生的职业,工人注定一辈子只能在工厂里被压榨到死,而工人的儿子注定只能是工人,与其面对没有光明的前路,还不如花上一些薪水,在成瘾药带来的光明世界里寻找快活。”
工人离开了,就面色来说,想必也是成瘾药的深度使用者。
成瘾药是魔药学中的一个分支,不过相较于作为原材料概念的草药,加工程度而言的中成药,用特定材料制作的煎药,成瘾药与主流魔药的区别在于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同时有极强的致幻性。
成瘾药带来的幻觉能让人感觉到快乐,无论是黄粱一梦还是春宵一刻,必然会让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加上没有毒副作用,即使是普通人也可以使用无忌,必然会让人产生极强的依赖感。
不过是药三分毒,成瘾药不外乎如是。和毒性来得猛烈,动辄让人爆体绝育的主流魔药相比,成瘾药的毒性起效来得更为漫长,可能是几年或是几十年时间,对人的摧残,自然也更为漫长痛苦,给服用者带来的结局,往往也比直接爆体要来得更为悲惨。
莫烨回头四望,似乎有无数双藏在阴影中的眼睛正盯着自己,他们的眼神疲惫而胆怯,但当看到莫烨身上可能值钱的东西时,便会爆发出骇人的亮光。莫烨一刻也不想在这多呆,跟着勒斯手下的足迹进入工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