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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身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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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我们跟你混了
“哈哈,死胖子,你终于舍得出现了……火车晚点不晚点我们可不管,但是,这罚酒三杯,却是跑不了你的!”难得人聚得这么全,所有人都笑了。/wwW。qΒ⑸.CoM\\肖茜昌同时不忘攻击胖子,说道。
肖茜昌,js省人,他们这一个圈子里的,属他离j省最远,不过,却是最早到的,是轩辕十四他们寝室的常客,关系处得相当的不错,一接到胖子的通知,就赶了过来。
“没问题,胖人海量,不就是三杯吗?我接下了!正好干了一路,这嗓子干着呢!”胖子也是哈哈的一笑,丝毫没有在意,这家伙,在大学时公认的酒量好,三杯酒,对他来说,小意思而已!
一番调侃后,两年左右没见的老同学们三个一伙儿、五个一群的聚在一起,说笑了起来。见到胖子进来,这一帮子家伙顿时热闹起来,没办法,这些人中,胖子的人缘是最好的,家境也是最好的,当然了,只是限于他们这一群人之中而已,比起班上的那些真正的贵公子,差得可不是一截两截。
“胖子,还在那鬼地方干呢?”说着话,轩辕十四突然向胖子问道。
“干,不干咋整?我可没你小子这么大的本事,屁动静没有,就搞得全国上下都知道你了,你小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呐,比不起哦!”胖子哈哈一笑,充分向众人展示了什么叫体胖心宽的概念,“不过,我家里也不打算让我这么干下去了,毕竟这岁数也不小了,挣那点钱,养活自己还勉强,要是将来娶了老婆,养家可就难喽。我妈再有段ri子就要退休了,准备让我去接她的位置。”
赵志超是单亲家庭,母亲在铁路部门上班,薪水在东三省来说,那是相当的不低了,再加上单位福利好,是相当不错的肥缺,真要是能坐到他妈的那个位置,对于胖子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
“那挺不错的。”轩辕十四点了点头,表示了肯定。
“不错个大头鬼啊?”赵志超却明显的不以为然,只听他哼道:“活了一辈子,都在那一个圈子里混,好不容易念了个大学,毕业了,还要继续在那圈子里混,腻都腻死我了!如果有可能,我真不想回去。不过,老妈的指示不得不听,我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啊!”
“行了,你小子还不知足?就那岗位,有些人挣得头破血流,还不一定能去上呢,你小子别说风凉话了行不行?”张大维cāo着hb省的口音,嘴里冒着酸气,说道。
也难怪,张大维现在混得确实不怎么太好,全国名牌大学毕业,却落了个教的命运,而且,还是教得初中!新老师,在办公室挨欺负不说,还不在编,这才是他最恼火的地方!一个月两千不到的工资,奈何?如今的社会就是这样,当初他选择当老师的时候,想要找个能够给编制的学校,脚走的都起了,也没遇到一个!想要编,可以啊,拿钱来!一个小学的编制,十万块!
“知足?见到了现在的十四,我哪还有什么平衡啊,人家这才叫知足,我这……”赵志超话音突然一顿,眼睛顿时一亮,脱口问道:“对了,老疙瘩,问你个事,你这烈焰红唇,我能种不?”
轩辕十四的寝室中,他排老四,用东北话来说,那就是老疙瘩。
一听胖子这话,屋里所有的谈话声全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望向了轩辕十四,显然,胖子所说的话,他们同样很感兴趣!
“你想和我一样,种玫瑰?”轩辕十四微微一愣,倒没有太意外。
“是有那么个想法,怎么样,老疙瘩你说说,如果可以的话,兄弟我就跟着你混了!”既然话已出口,胖子也没有什么抹不开的了,索xing很是干脆的说道。
“种植玫瑰,尤其是我的烈焰红唇,如果你在我这拿材料的话……”轩辕十四微微斟酌了一下,接着说道:“万株烈焰红唇,怎么也比你上个班要强,一个月下来,对付个十万不成问题……当然了,我的烈焰红唇要有特定的培养液做定期的浇灌,因为培养液的配置问题,想要太大规模种植的话,不大可能,除非到时候我能建个专门用来培植培养液的工厂,这样的话,还……”
“一个月十来万?还不成问题?”虽然早就想到烈焰红唇其中的利润会很惊人,但是,任他们怎么想,也没想到,会是如此的惊人!按胖子本来所想,他这搞二手种植的,一个月能对付上一万块钱,那都是高收入了,可哪曾想……胖子说话都带上颤音了,“十四,老疙瘩……哥们我不回去了,*,炒了那个王八蛋,让姓郭的见鬼去!哈哈哈……十四,你一定要教三哥我种玫瑰啊,三哥从今天以后,这二百来斤就交给你了!”
“对,十四,如果那个什么培养液还充分的话,也算上我们一个!”顿时,所有的哥们全都意动了,一个月十多万,*,还上个鬼班啊?
“这个嘛……”轩辕十四想了想,点点头,说道:“你们这些人,我最多每人只能提供你们一万株玫瑰所用的培养液……”
“一万株?足够了!”所有人兴奋的说道。
“那好,你们从我这里回去后,就准备种玫瑰的土地……什么样的土质都没关系,只要不是太过贫瘠就行……我知道大家手里也没那么多的钱,无论是玫瑰花苗还是培养液,第一批我都可以先赊欠的给你们用,等第一批的花卖掉后,再还给我就行……当然了,咱们亲兄弟,明算帐,不是我信不过大家,这该走的程序还都得走,最多我不要大家的利息就是了,都没意见?”轩辕十四说道。
“当然没意见,十四你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兄弟们哪还有二话可说?没说的,够兄弟!够义气!”众人齐齐点头应道。
“好了,饭菜也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咱们这帮老同学也有两年没见到了,就着我结婚的机会,大家尽兴一次!走,咱们喝酒去!”轩辕十四笑了笑,对于大学了这些同学情谊,他还是很珍惜的,能够帮一把,就帮一把。
“哈哈,还尽兴?不是我说你啊十四,你会喝酒不?”也难怪祝永平会这么一问,实在是大学四年下来,他们根本就没见过轩辕十四喝过一次酒!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轩辕十四是不会喝酒的,这会喊出了什么尽兴,难免惹人一笑。
他们哪知道,轩辕十四本身的酒量就不差,身为东北人,小时候就被他爹用筷子蘸着酒喂大,酒量能小了才怪!再加上轩辕十四被女娲jing血改造过了的身体,寻常人等,就算是十个人也未必是他一个人的对手,上次之所以醉倒了,那是因为楚家那两兄弟的酒量实在不能按常人来计算,至于祝永平他们……还真不是轩辕十四小瞧了他们,还真就不在现在的轩辕十四眼里!
而且就算有什么意外,弄得连轩辕十四的体质都顶不住的话,他那传承于女娲的医术也不是摆设,随便给自己扎上两针,就什么都解决了,上次和老丈人喝酒,之所以能醉倒,是他不想耍赖罢了。醉酒其实不过是中了酒毒而已,这一点点微弱的毒xing,在女娲的医术面前,想解掉“酒毒”这种“微毒”级别的东西,还不都是手段万千,轻松的很?
所以心里有底的轩辕十四面对一帮损友“声势浩大”的调侃,也是夷然无惧,甚至还敢拍着胸脯叫号:“切,不服的话,你们尽管放马过来!你们这帮臭咸鱼、烂鸟蛋都加起来试试,谁先倒下,谁不是带把儿的爷们!”
自信心极度膨胀的轩辕十四,加上大婚的喜悦,忍不住把鹿鼎公韦爵爷的称呼挂上了口头,自然引出一帮家伙的叫嚣声。
“既然作为新郎倌的人都这么说了,那么今天晚上哥儿几个就先考验考验十四你的成sè!”
“就是,就是……”
轩辕十四的话刚出口,就立马跳出来几个叫号的。
这些家伙,对轩辕十四的印象还是停留在大学的那段时光,只以为轩辕十四是个不会喝酒的小白脸,即便是对轩辕十四自以为很熟悉的祝永平、张大维也是这般认为,这不,叫号的其中,就有他们两个的身影。胖子赵志超没有吱声,只是用看戏的表情看着跳出来的几个家伙,脸上带着坏坏的期待。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一次公司的应筹上,不得不喝的轩辕十四在酒桌上大杀四方……只不过,这毕竟是工作以后的事,那个时候,大家早已各奔前程。
看来,今晚有好戏看了!胖子饶有兴致的暗笑道。
ps:以前看的时候还不知道卡文为何物,只知道看着很爽,而看到作者说起卡文而断更、少更则是百般的不爽,直到自己写了,才知道写居然有这么多的难处不知道别的作者怎么样,月下却是深深的感受到了其中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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