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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紫昕今晚不在家,家里显得特别的安静。那熟悉而遥远的旋律,更是清晰的穿透在我的心里。单身到现在,我对婚礼的理解,一直很模糊。只知道,一个人,是快活;两个人,是生活。只知道,结婚前是动物,结婚后是植物。
晚上十一点半,艾紫昕发来短信,立时铺成一条路,直通我们约定的地方。
那是一间可以看见星光的酒吧,习惯放淡淡的钢琴曲,每个角落里都会放一盆紫色的紫菀花。
紫色是神秘的。然而紫菀花的色泽却高洁而明朗,它应该印染在质感良好的布上,做成苏格兰乡村式大摆裙,让少女们穿上,走到夜的大街小巷。
正想着,有个穿紫衣的女子撞入我的视线。她美好的身姿、优雅的气度,衬托得一身剪裁得当的紫衣,有声有色。
“飞扬,你来了。”
“来了。”
我静静地望着她,就像望着漫画里的凌波丽。
不知是她长得像凌波丽令我喜欢,还是在潜意识里,我已视她为凌波丽的化身。
紫昕不出声,她的脸颊微红,似乎有些尴尬。右脚的脚趾别扭地摩擦着左脚的小腿,一下一下。我忽然想起家里的花旦每次做了坏事被她捉住教育时,表面上不叫也不反抗,但都会倔强有力地左右甩尾巴。此刻紫昕就像那花旦,内心在挣扎,却不知如何开口。
“你怎么了?”
紫昕的安静让我感到害怕。
“突然很想看看你,所以给你发短信。”
“就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的。”
紫昕隐隐感觉到自己即将崩溃,长时间憋着的一口气,终于被它化成了愤怒。
“难道要一个矜持的女人来主动提出结婚,向男友索讨一枚戒指么?”
“我们这样的生活不好吗?我真的觉得结婚没什么意思,都是在玩感觉,一点都不实在,你怎么会看重这些!”
“你这人太差劲了。”
2、钢琴曲
接近午夜的时候,酒吧会有流浪艺人来表演,吉他或是钢琴。
紫昕的目光凝视着琴键,没再说话。
隔了良久,她坐在高高的琴凳上,一个键一个键的按下去。她的手轻轻摆动,嘴角挂起一个无奈的微笑。
我坐在她对面,手肘支在桌上,托着下巴说: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我要娶你进门。”
紫昕脸上显露出欢欣的笑容,这令我宽心不少。
离开酒吧,我握着紫昕的手,独自沉思着。
路灯蔓延出橘黄色的光,它们一长溜齐整地悬挂在半空,像卫士英武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灯光旖旎,花了我的眼睛。
我凝视着紫昕,她也凝视着我,傻傻地笑,都不说话,就那样一前一后地沿着窄窄的街道走。
那一晚,我躺在临窗的床上,把窗外的星星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飞扬,你觉得我什么时候最美呢?”
“弹琴的时候最美,迷茫的神,细碎的头发滑过额角,修长的手指在黑白分明的键上跳跃。”
3、当手指爱上黑白琴键
艾紫昕走了,是麦桔告诉我的。
那天,我去了琴行,触摸着黑白分明琴键。我不知道我和她还能不能再次相见。但我却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
“难道要一个矜持的女人来主动提出结婚,向男友索讨一枚戒指么?”
……
我一直梦想能够有一架自己的钢琴,弹奏很早很早以前她喜欢的那首《梦中的婚礼》。生日的时候,麦桔送我钢琴,但当它真真实实地就摆着我眼前的时候,我忽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
“爱需要自由,正如同爱也需要呼吸一样。”
“爱是一种循环,是幸福的循环。”
“爱,在一起不一定是幸福;分手不一定是痛苦;结婚也不一定是。”
麦桔说完便走了,她是知道的,我也爱艾紫昕。
坐在高高的琴凳上,黑白分明的琴键上我怎么也弹不出想要的旋律,锃亮的黑色钢琴上越来越清晰地映出艾紫昕的脸,那张写满害羞的脸。
整整三年来,我把那架钢琴和我永远锁进了艾紫昕喜欢的那间可以看见星光的酒吧。喝着红酒,弹着钢琴,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艾紫昕的离开我真的幸福吗?
与钢琴约会,再服下乐谱的药引,如此循环,日复一日。我没有想到自己竟可以这么快学会钢琴的弹奏技巧。如果说是天分,倒不如说手指爱上了黑白琴键。
4、被遗忘的戒指
“我的痛苦不是她给予的,是我心甘情愿自作自受。”
酒吧里,人们相依相偎,轻轻地拥吻着。
我在麦桔的旁边坐下,抽碎烟,喝咖啡兑橙汁。
“艾紫昕每次出去旅行,看到沿途的花开得欢欣,内心也跟着喜悦起来。”
麦桔递给我一杯威士忌,慢条斯理地说。
“她实在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和现在很多女人一样,经济独立,父母开朗,生活中没有太多的烦恼,对于工作的压力也能轻易地简单化,所以她们把所有的烦恼都理所当然地放在了感情上。”
我渐渐淡忘了她。结婚事件在我心中,始终存着一个疙瘩,不知怎么解开。
我们在一起说了很多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不明白,我的手一直在不停地颤抖。
坐在麦桔的对面,托着腮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然后说,
“我们结婚吧!”
麦桔“扑哧”一声笑出来。
“这年头结个婚没那么容易,大家都忙着恋爱,忙着分手,忙着遇见新的人,新的机会,干吗非要结婚呢?”
“是么?”
“结婚这种闹哄哄的噱头没什么好结的,它也只不过是一枚戒指的距离。是我宁可选择做遗忘的人,也不愿意期待那昙花一现的婚姻。因为婚姻是最漫长的绝望,绝望是最痛苦的婚姻。”
我试着抬头看旖旎的灯光,装作一副思索的样子,然后又装作很抱歉的样子耸了耸肩说,“!”
音乐再起时,麦桔邀我共舞,我没有拒绝。麦桔始终不看我,但我分明看到那纤细的手指上有莹莹的指环。
那一夜,没有谁肯先说话。
5、婚纱的葬礼
我再见麦桔是三个月之后,那时候是她好朋友的婚礼,看见我就骂骂咧咧地跑过来。我笑着不说话,就那么看着她。隔了那么久的时光,她还是从前的样子,只是更美了,婚纱一穿她的身上,简直光芒四射。
我靠在葡萄椅子上,点支烟,在那里发呆。
她在我面前旋转着,欣笑地说,“漂亮吗?
我摇头,又点头。
她“嘿嘿”地笑开了,说:“结婚吧,我们。”
自此,我和麦桔进展很快,我们决定圣诞节结婚。
去婚纱店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那家有艾紫昕的婚纱照。右手的无名指铂金戒指和眼角碎钻石泪珠。照片拍得极美,而艾紫昕再也不能看到了。
一些念念不忘的人,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忘记了。
长长的睫毛下面,麦桔的眼睛美丽而忧伤,像午夜迷离的旋律,找不到可以流淌的方向。
她穿着极薄的婚纱,小莲裙,她仿佛预感到什么一般。感慨半天,她穿回灰色套装,又看了看那件婚纱,没精打采坐在沙发上抽烟。
结婚,结了有什么用?不过是蒙蔽眼睛让女人变傻却还心甘情愿死心踏地的****。
“麦桔,对不起。”
她什么都不说。不要相信结婚口头承诺,书面的,也只信个五成。
我走后,她照了照镜子,发现她的笑容如此真实。永恒的五分。
麦桔后来结婚了,婚期没有变,只是新郎不是我。听说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个新郎的来历。
再后来,麦桔告诉我,艾紫昕已永远地离我们远去了。临终时,她说要将自己最美丽的婚纱穿上教堂,只是新娘不是她。
我又一次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耸了耸肩,淡淡地说:“这样呀。”
那夜风极大,极冷……
冷清清的教堂,我弹完最后一首曲子,默默地望着,指尖和眼泪疯了一样落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杂乱无章,却分明是那首《梦中的婚礼》……
6、墓园
葬魂四月四号
——艾紫昕
那天,是她去世的第四年忌日。
我和麦桔站在墓园里,望着冷冷的墓碑。
“一场车祸里,艾紫昕失去了双眼和双手,接着她……”麦桔哭了。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扭过头,我不想麦桔看见我的脆弱。
她说临近墓园的一处旧房子,有艾紫昕的钢琴。
我打开门,房子里空荡荡,那架黑色的钢琴在屋角里显得格外突兀。打开琴盖,黑白的键就在眼前,一个键一个键地按下去。
“紫昕,我们结婚吧。”
一个月以后,我带着那件艾紫昕曾经送给麦桔的婚纱,静静躺在墓地,静静地……
墓地的婚礼
来不及化蛹破蝶
落花凋零
已错过前世忘断情。
爱,并珍惜着
如果你问弘飞什么花最好看,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玫瑰花最好看。然后他便陷入沉默之中。就这样过了很久,当你感到他已无话可说的时候,他会接着刚才的话题,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你倾诉,他补充说:像血一样的玫瑰最好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会望着前方,而前方是不断涌动的车流,红色的富康在车流中格外显眼,给黄昏的城市增加了一种刺眼的颜色。弘飞然后就会对你说:你看,富康的颜色像不像血?像血一样的玫瑰花是最美的。
你一定会认为弘飞是个很怪异的人,而这种怪异并不在于他特别偏爱血一样的红色,事实上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都喜欢这样的颜色,因为她代表爱情。他的怪异之处在于他说话时的表情,那样的神色凝重,那样的严肃认真,仿佛他说出的话都是名言警句;他的怪异之处更在于他常常捧着一束玫瑰站在马路旁,站在高大的樟树下,望着前方涌动的车流发呆。他的这一怪异的举动常常在傍晚时分发生,而且是固定地站在某条街口,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几乎天天如此。人们开始好奇,后来习惯,再后来他本人就成了那条街道的一道风景。
你一定以为我是在杜撰故事,但我告诉你:我说的是真的,弘飞就是我大学时的铁哥们,有很多次就是我陪他站在路口。他手里捧着一束玫瑰,望着前方涌动的车流发呆。这时候我不会去打扰他,另外的一些朋友也不会去打扰他,而是远远地看着他,我们知道这时候的他需要独自的空间。但若等得久了,我就会过去对他说,弘飞,回去吧?你看天色已很晚了。但他仍固执地站在那里。后来我们便毫不客气地将他架了回去,他边走边对我们说,放开我,让我在这里再陪湘云一会儿!
敏感的你一定会注意到湘云这个名字,并且会问她是谁?那么我就告诉你:湘云是弘飞的女朋友,一个很乖巧可爱的女孩,也是我的大学同学。弘飞之所以这样的怪异,完全是因为湘云引起的。下面我就要讲述他们的故事。
跟很多读过大学的人一样,弘飞的初恋发生在校园里,湘云就是他的大学同学,但却不是他的初恋****。弘飞的初恋****是谁呢?弘飞自己都说不清楚那个女孩算不算他的初恋****。那是上大二的时候。大二是个什么样的季节呢?读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二年级是个浪漫多情的季节,大一仿佛是个冬天,经过一个冬天的休眠,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所有的****都复苏过来。如果这种说法不够妥当,可以换种说法:经过一年的了解和准备后,所有年轻的心都萌动起来,把校园里的爱情故事演绎得如火如荼。
弘飞就是在这时将他的丘比特之箭射了出去。对方是临班的一个女孩,一个扎马尾巴辫的小丫头,弘飞在联欢晚会上认识了她,对她一见钟情。在同寝室兄弟们的鼓动下,弘飞发动了猛烈的进攻,一遍一遍地打电话,一首一首地写情诗,一支一支地对着她的窗户弹着吉他唱着歌,但女孩却不为所动。
也许天下的男人都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要得到,轻言放弃的男人决不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弘飞常常这样认为。所以弘飞没有放弃,而是追得更紧了,但女孩却明确地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弘飞仍不肯罢休,终于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将女孩堵在学校图书馆门口。弘飞说:“我想跟你谈谈。”女孩说:“我不都给你说清楚了吗?还有什么好谈的?”弘飞说:“我知道你有男朋友了,但我敢肯定他绝对没有我这么爱你!”弘飞的声音很大,正在看书的学生纷纷抬起了头,但弘飞却毫不在乎,他认为这正是表现他勇敢的时候,所以更大声音说:“你知道吗,我是很在乎你的!”
痴情的弘飞以为勇敢就能俘获姑娘的心,但他却不知道这恰恰犯了姑娘的大忌。她们是很要面子的,她们虽然喜欢勇敢的男人,却不喜欢不讲方式的男人。也就是说,弘飞选错了地方,不该在图书馆门口表白,结果可想而知,姑娘红着脸摔手而去。
此后的弘飞变得很消沉,每天夜晚抱着吉他在走廊上叮叮咚咚地弹,唱一些伤感的歌,喝一些烈性的酒。当然,很多时候都是我陪着他唱一些伤感的歌喝一些烈性的酒。我对他说:“不就是个女孩吗?天下女孩多的是,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弘飞长叹一声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骂道:“去你妈的,别酸溜溜的了,一个女孩就让你这样,你还是个男人吗?”弘飞愣愣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
我知道医治伤痛是需要时间的,时间能淡化一切。当然,若不是亲身经历,你是无法感受其中的痛楚的。时间就像一把盐洒在你的伤口上,那种痛是钻心的痛,但痛过之后便是愈合。弘飞的伤口愈合的时候,已是大三的下学期了。他渐渐地忘记了过去。后来湘云的出现,使他忘记的步伐加快,最后将那段记忆完全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