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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楚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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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架上的任雷,楚欢几乎无法辨认,曾经的香港警界偶像,如今瘦得成了一条人干,脸颊干枯内陷,半点血色皆无,简直就像是一具活骷髅!

    短短三天,曾经精悍强壮的任雷就变成这个样子,除了怨灵作祟,真没有第二个说法可以解释。

    端详着任雷,楚欢心中诧异莫名。

    他是风水术行家,知道这大千世界,下到怨灵恶鬼上至诸天神佛,都不可不信,不可不有,但那些事物都存在于意念之外的另一维度中,除非改变天地大改气运轮回,或者法师作法下降,否则决不会到这一界来作乱,一年前的香港,就是证明,存在于祀方风水局的恶灵,早就因为气运回转正常而湮灭于光天化日之下,如今任雷却着了这么严重的厉鬼,简直就是不可置信的事情。

    况且,香港还有御鬼请神术的大行家,全体转职为公务员的鬼神宗的人在,难道他们也没有办法?

    “楚先生,这里不方便说话,我们到里面去,你看看这个东西……”

    徐东升挥挥手,几个警察把任雷的担架抬到了机场大厅里,隔开了外界警察们的视线,徐东升指着任雷紧握的拳头,说:“前面时间九龙发生连续十起的闹市砍杀案,都是犯人忽然疯狂变得力大无穷,无缘无故的砍杀路人,任督察负责调查这件案子,在弥顿道的恒记珠宝铺,找到了这条项链,然后他就晕倒了,医生也检查不出怎么回事,请风水大师也看不出来,我都做了好几场法事了……”

    听到这,楚欢忽然说:“鬼神家的人,没来看过任雷?”

    “鬼神家……,哦,哦,您是说中央方面的人,他们早您一天到的香港,看了任督察后,那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说什么不是她能管的。”徐东升又说。

    楚欢又详细问了几句,确定所谓穿红衣服的女孩子,就是鬼神焰无疑,至于为什么鬼神焰不来见他,肯定是因为犹大了。

    焰焰说这种事不是她能管的。

    也就是说,和鬼神无关。

    鬼神家比圆命术更善于和鬼神沟通,他们家的诸般奇异法术,都是与这种超自然的另一维能量有关,因此,如果焰焰说这不是鬼神作乱,那么就真的与鬼神无关。

    楚欢把注意力放在任雷握得紧紧的右手上。

    青筋暴突的手,苍白无血色,却紧紧抓住那只链坠,只把一条链子露在外面。

    楚欢单指点在任雷脉间关节上,任雷紧握的手,骤然弹开,露出其中的天青色椭圆宝石来。

    那宝石上血纹密布。

    “啊!”徐东升叫了起来。

    楚欢看他一眼。

    “我见过这条项链的照片,宝石原来是纯色的,没有血纹!”徐东升讶异叫着。

    即便徐东升不说,楚欢也看出那块宝石的诡异了,其造型,竟然与当初主宰香港气运的怨憎链,几乎完全一致,这不可能是巧合。

    楚欢又仔细看了看那块天青色宝石,只是看,没有碰它,好一会儿之后,才说:“我要去个地方。”

    “这……”徐东升一脸的为难。

    “警方可以护送,我只到那里取一样东西。”楚欢又说,语气平静,这种忍让的态度,在一年前来说几乎完全不可能出现,但一年的异国求学,普林斯顿那种浓重的文化氛围,让他的性格变得内敛起来。

    “这样啊……,楚先生,我要请示一下。”徐东升跑到角落里打了几个电话。

    楚欢优哉游哉的等着,毫不关心结果,在他来说,处事方法虽然略有改变,但骨子里的肆无忌惮却是本性难疑,他决定的事情,必须有个结果,如果徐东升传来的回答是不可以,那么他就只有用自己的办法去做。

    幸好,徐东升边抹汗边说的话,是:可以,但楚欢要全程接受警方的护送,不可以随意在公众面前露脸。

    “没问题。”楚欢笑得很温和。

    先把任雷抬出去,楚欢要求他仍然随行。

    楚欢与徐东升跟在后面,在离开之前,楚欢随手的挥了下手,似乎有什么东西破空而出,上方传来‘刺’的细响,徐东升抬头看看,没见有什么异常,继续走了。

    而这层之上的第二层,玻璃围成的巨大候机室里,正把蹲在那里用秘法窃听楼下声音的某个红衣女,却忽然跳了起来,像是受惊的兔子,而她眼前掠过的那道无形气刃,却仍然割断了她的几根头发。

    发丝在眼前飘落。

    焰焰气得跳脚大骂:“混帐!臭家伙,听听会死啊!”

    其实这个警告有可能是因为犹大呢……

    想到这里,焰焰又平静下来,一边咬指甲一边想,如果这个混蛋家伙来讨要犹大怎么办?说起来,这家伙似乎比一年前更厉害了呢……

    楚欢早就知道焰焰在偷听,鬼神家的秘术无痕可迹,可焰焰的气息却瞒不过他,他不知道焰焰故意找个出身鬼神家的少校在机场找碴是什么意思,但有仇不报,可非君子,况且楚欢仍然要提醒焰焰,他在看着她,小心别把犹大玩坏了。

    之所以不把犹大接回来,是因为楚欢知道,犹大玩得很开心,身在普林斯顿,楚欢也能知道犹大的消息,并不是通过焰焰为渠道,而是无所不在的新闻网络。

    一本著名时尚杂志摆在车座靠背的储物袋里,在封皮上,楚欢瞧见了熟悉的身影,就把它拿了出来。

    翻到那一页。

    是对于一位新歌手的介绍。

    ‘出身于东方的天才歌手,以她稀世的美丽和神奇的歌喉,获得格莱美音乐奖的垂青……’

    照片上是犹大在舞台上,在聚光灯下,那种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绝世美丽,尽展无疑,也许对于犹大而言,这才是最适合她的,她的美丽,如果不被整个世界所膜拜,未免过于暴敛天物。

    “楚先生,你也喜欢楚楚?”徐东升见楚欢的目光,在杂志上停留很久,就干笑着找话说。

    楚欢点点头,没错,犹大有个新名字:楚楚。

    也许是为了讨好楚欢,焰焰把犹大的冠名权,在楚欢不知情的状况下,交给了楚欢,而犹大,也就是楚楚的第一张专集——《楚楚可怜》,在一年间完成了白金销量,其中那首单曲《》,竟然在格莱美音乐奖上获得最佳单曲奖,提起楚楚在国内的知名度,用炙手可热已经不足形容,简直就是女神样的人物。

    楚楚……,有意思,楚欢的手指在犹大的照片上抚摸了几下,还真有些怀念当初乖乖的犹大了。

    但现在也不错,一个以人为食的使徒明星,赢到了全世界的宠爱,这多有意思。

    这时,车行停止。

    “到了,楚先生。”徐东升说。

    这里距离维多利亚港大约十公里的距离,岸边礁石嶙峋,人迹不是很多,地形并不起眼,也没什么旅游价值,在此刻的香港来说,却是气运的中心,传说中的风水眼。

    下了车。

    楚欢看看身后几辆车里,陆续下来三十来个警察,看那架式似乎要一直保护到底,楚欢不禁摇摇头。

    徐东升很会查颜观色的解释:“楚先生,上头命令,我们也没办法。”

    “好吧,随便你们。”楚欢没必要为难这些吃公粮听皇命的,“但等下可能有危险,叫所有属鸡狗猴猪的人,都离得远点,至少百米开外。”

    “……好好好。”徐东升又开始抹汗,这究竟是要做什么啊。

    对于楚欢的神秘与危险,徐东升很清楚,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他肯定也会如上界九龙警司黄汉良一样去澳大利亚养袋鼠去,而不会在这里,冒着生命危险,赚一份绝对不够卖命钱的薪水。

    终于清点了所有不应该出现的警察,徐东升再站到楚欢面前,边擦汗边小心翼翼的问:“楚先生,究竟什么状况?”

    “真想听?”楚欢好笑的看着徐东升,不怕这种秘密,会被杀人灭口,又或者永远也出不了国。

    “不不不。”徐东升是明哲保身这一条上,已经做到炉火纯青,不该听的秘密绝对不要听,他知道这个规矩的,“楚先生,我只是想问,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

    “生命危险倒是不会,有可能倒霉几天罢了。”楚欢边往前走,边说。

    十几个警察在后面跟着,并且抬着任雷,而徐东升听了楚欢的话,大惑不解,这算是怎么个说法?会倒霉几天?

    但看着楚欢的背影,徐东升满肚子的疑惑,就只好继续烂在肚子里。

    这种事情,不问为妙。

    越往礁石嶙峋处走,地势就越高,明明高度对比该是相似的,但行走其间,却会恍然生出一处错觉,仿佛这里不是难走的羊肠小路,而是越发宽阔,越发高耸的平台,那种充斥心胸的豁然开朗,让人有种天地为之一宽的壮丽观感。

    走到尽头,有个石丛林立的小空地。

    楚欢站在那里,回头看看,说:“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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