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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迫,阿甘这两天哪也没去,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老母亲。老母亲听完他的故事很是开心,特别是提到小丽的时候。但让老太开心的并不是儿子将来做出移情别恋的事,而是她根本不用担心将来儿媳的问题。至于儿子的创业方面,老太倒是没多问,问了她也不懂,只是把十八万的家底如实的告诉了阿甘,她希望他能谨慎使用。
临走前阿甘带了瓶父亲生前最爱喝的酒,去了趟他老人家坟前,把心里话一一倒给了父亲听,包括他现在到底喜欢谁。
第三天下午阿甘如约而至的回到了省城,明天凌晨十二点是开庙门的时间,第一天的一大早肯定人山人海的。于是回到家简单的吃了口干粮后,就跟小丽在附近找了一辆金杯把所有东西全都拉了过去。
给奎叔留的号码打了个电话,双方约好在药王庙门口见面。
对方是个年龄不到三十的眼镜美女,说是张总的秘书来着。
“您好,您就是张总的侄子阿甘?”眼镜女问道。
“您好,是的。奎叔今天没来?”阿甘礼貌的回答道。
“张总忙别的去了,这边以后全权归我负责,有啥需要您就给我打电话就行。”
“谢谢姐姐,那个,我们摆哪里?”
“就这,你们挨着庙门口最近的位置摆就行,张总特意吩咐留了五米给您。”
“啊?就这?庙门口?”俩人一听,顿时目瞪口呆。
“对呀!这里也是商业区呀!只不过这里的价位比普通区贵,能在这里摆的一般都是关系户。”
“一米多少钱?”小丽开口问道。
“两千五,不过张总说只收你们五百,跟那边普通区的价格一样。”。
眼镜女话音刚落,阿甘顺手就掏出一小沓红票子,直接就数了两千五递给了眼镜女。
“那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哈”眼镜女微笑着接过了钱。
“应该的应该的,我还得谢谢您呢!”。
“您应该感谢的是张总,我也是替他办事。那啥,要没啥事我就先忙别的去了哈,有啥需要二位随时打电话。”
眼镜女走后俩人招呼司机把车开了过来,司机倒是个热心肠,从卸货开始一直帮忙到摆完摊。阿甘也是豪爽了一把,临走甩给大哥三百元,比商量好的价钱多出一倍,不为别的,爷今儿开心。
旁边的摊也都陆陆续续的开始支了起来,看到最好的位置被两个小年轻给占了,个个眼神中都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但大家心里都清楚,他们自己能在这里弄个摊位就已经烧香祭祖了,这俩小年轻的路子肯定不是一般人能高攀的起的,这指不定又是哪个上面领导的孩子体验生活来了,惹不起惹不起。
今天庙门还没开,所以马路上除了忙碌着摆摊的人外,并没有什么客人。但是阿甘的鞋今天可没少卖,但凡周边摆摊的,每家都过来多少消费了一把,有的甚至给全家老小各带了一双,而且有很多人留了阿甘的手机号。初入社会的阿甘跟小丽俩人并没有看出这帮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甚至觉得是自己有眼光,产品博人眼球。
12一双进的拖鞋,卖29;15一双进的帆布鞋,卖35;40一双进的高跟鞋,卖85。这价格都是小丽定的,因为阿甘很少自己买生活用品,更别说逛街,就算是一双廉价的地摊鞋他都至少能穿三年。
这一下午的功夫,俩人卖出了小三千的营业额,这给俩人乐的,连将来连锁店名字都起好了。
出于没经验的原因,俩人忘了买围布,这晚上要是不把鞋摊给围起来,明天得丢多少鞋。现在天已经快黑了,再去市场买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没办法,俩人经过一番商量,由阿甘留下来守夜,小丽则负责回家拿铺盖。
阿甘附近的摊贩基本都是从外省过来的,他们属于专业跑庙会的商贩,常年两口子生活在外边,哪里有庙会他们就跑到哪里,吃喝睡都是在车上。
到了晚饭点,阿甘接收到了很多摊贩的邀请,但他都给礼貌的回绝了,最后选择在自己邻居这里吃。邻居两口子是地道的南方人,对待阿甘那叫一个热情,女主专门炒了几个阿甘喜欢吃的菜,男主特意从一个木盒子里拿出一瓶珍藏酒。从阿甘嘴里夫妻二人得知是张奎的侄子,俩人兴奋不已,像是得到了什么稀世珍宝般高兴。
“哎呦,这张总可不是一般人呐,这侄子更是一表人才。”女人夸赞道。
“还行还行。”阿甘谦虚的说道。心想这有关系就是不一样,不但好办事,还能被奉承。
酒足饭饱,阿凡跟夫妻二人客气一番后回到了自己的摊上。
借着灯光望着眼前五颜六色的鞋,阿甘内心斗志昂扬,心想原来赚钱这么容易,这一下午赚的钱比自己以前一个月的工资都多,他很庆幸自己能来省城,也很感激梦娜、小丽、还有奎叔。
要么说,现在的社会只要上面有人拽你一把,猪都能飞。因为大部分的客流量都是从外省过来进庙烧香的,交通法规定开车不能穿拖鞋,再加上天也热,阿甘的鞋摊对这帮人来说简直就是沙漠中的一口井,而且位置还正好在药王庙唯一的进出口,这买卖还真是歪打正着的让俩人给赶上了。
卖鞋也是个略微繁琐的活,需要合脚才能最舒适,俩人进的都是处理的断码货,人一多起来,俩人忙的晕头转向。
第一天俩人一直干到晚上九点多,一数钱,七千五百多。阿甘抱着钱箱心中那叫一个美,心想这要是干个一年半载的,不得发财了,未来真是前途无量啊!
第二天,五千二百多。
第三天,四千七百多。
第四天的时候帆布鞋没有卖掉几双,但拖鞋跟高跟鞋缺货了。正好也赶上梦娜今天休班,大早上就跟小丽一起过来帮忙看摊,阿甘去补货。
到了商场阿甘直奔拖鞋店去了,老板看到阿甘的瞬间傻了眼,以为这小子是来找他退货的,要不是因为阿甘大老远就跟他招手,他这会估计已经躲了起来。
跟老板表达了来意后,老板眼睛瞪的跟灯泡一样。
“小伙子,你这是跑哪里摆摊去了,卖这么快?
“药王庙门口啊!多亏了老板的好产品啊!这不我又来进货来了吗!”
庙会这茬老板倒是知道,但是听说阿甘的摊直接摆到了庙门口,老板默默竖起了大拇指,心里默念(牛逼)。
“这样吧小伙子,既然你生意这么好,我这外边处理的鞋也不多了,你也别挑,咱估堆给价吧!这些鞋加起来怎么也得有一千双,你这样,一万元,你全拿走,怎么样?很划算吧!怎么卖怎么赚。”
“行”,见老板爽快,阿甘考都没考虑就应了下来。
再去进了点高跟鞋后,拖鞋店老板开车连人带货一趟给阿甘带了回去。
此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一天中太阳最毒的时刻,逛街的人也少了,俩人顺利的将车开到了庙门口。
今天的买卖比往日差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人少还是货缺,都这个点了,营业额还不到两千。
聪明的小丽倒是给出了个主意,降价处理。拖鞋最好卖,少降一些,19一双;帆布鞋卖的最差,由以前的35直接下降到18;高跟鞋取中,价格最昂贵,所以得拿它来拉回一些利润,一双涨到125。
经过一番调整后,小丽跟梦娜开始卖力,站摊前喊了起来。还真别说,小丽这脑瓜子,不做生意真是屈才了,这一下午营业额比前半天暴涨了好几倍。游客们当拖鞋跟帆布鞋免费一样,就是一顿疯抢。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跑去日常一些小开支外,阿甘手里的本钱从开始的两万一下涨到了五万多,并且还剩下一堆没卖完鞋。
人生第一桶金就这么轻松的进来了,这对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少年而言,可好可坏。可好是好在刚起步就能一帆风顺,让少年对自己能力有了奠定和对未来的信心。可坏也坏在太一帆风顺,人生本身就是过山车,没有永远的成功。太顺利的人生很容易使人迷失自我,往后路还很长,如果没有失败的铺垫,磨练不出坚定的信念和屡败屡战的小强精神,将来的道路会让人变得赢的起却输不起,一旦失败一次,很容易就此一蹶不振。生意本身就是一本天书,没有人能读懂它,只能靠自己的悟性来慢慢领悟。即使失败也未必就是坏事,反而能让人更清楚的认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从而反复的加以改善,这叫阅历,阅历越深,人就越成熟稳重,做事成功的概率也能大大的增加。
至于阿甘怎样使用这一桶金,那就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