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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你这个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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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酒也多了,一早上还带着宿醉,想穿衣服发现衣服都被自己撕烂了。

    对着那件被撕坏的旗袍唉声叹气好一会,好好的衣服被撕的连补都不能补了,小凤已经下了最后的结论,连做抹布都嫌不吸水。

    坏了就坏了吧,反正益昌成衣铺子的人来过了,把之前没做好的衣服都拿了过来,花团锦簇的一堆,挑了一件绯色的改良旗袍,才刚穿上,对着镜子摸鱼——学着杜皎那举手投足的风范,可总觉得就差了点味道。

    正翘着手指头对着镜子噘嘴撅屁股呢,小凤连门都没敲,就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

    “林小姐……”

    呃……

    她那么厚脸皮的人都觉得脸上有点烧,肯定脸红了。

    小凤都说了:啊呀,林小姐,你这件衣服真好看,衬的你的脸色都粉红粉红的!

    小凤是个讨喜的孩子?no!那是因为的确自己脸红了!

    摸了摸脸,摸了摸腰,装模作样的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这衣服腰里是不是有点太紧了?”

    见小凤眼珠子咕噜转过来,咕噜转过去。

    “小凤,啥事,看把你难成这样了……”

    “林小姐,大家都在等你吃早饭……”

    “那走呗,正好也饿了!”林夕一手抄起了小凤的胳膊,一手还在腰上从上到下的捋个不停,这衣服的材质顺溜的令人发指,裁缝师傅还把腰掐得细细的,除了胸差一点点外,这屁股,这腰,连自己看了都觉得——长得真他妈的好!

    “小凤,青峰在楼下了吗?”意思是嘴昨天晚上喝得人事不省,现在还好吗?

    昨晚。

    百乐门虎口脱险,两人互怪一路,回到家里看对方狼狈的模样,都忍不住的指着对方哈哈大笑。没想到从盘丝逃出来没几天呢,就又一场狼狈的逃脱。

    林夕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青峰,道:“为了庆祝我们的新生,值得喝一杯!”

    “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天喝个痛快!”青峰跑的鬓角流汗,精神亢奋,看着同样亢奋的林夕,嘿嘿的笑,“我们上屋顶喝去,别被飞哥听到动静!”

    两个人像做贼一样的到酒窖里摸了好几大坛子的酒,两个手都拎不下了。好不容易抗到天台上,那里有现成的桌椅,把酒坛子往桌子上咚的一放。

    林夕把身体往椅子里一甩,摊手摊脚的扬天长叹了一声。

    “还没死呢啊,叹什么气啊!”青峰噗的一下就拍开了封着酒坛子的泥封,瞅了瞅林夕那半死不活的模样,“刚才不还挺威风的嘛!还要和我比速度!我这速度从小山里练出来的,你行吗……细胳膊……细腿的……”

    呃……

    林夕顺着青峰的目光往下一瞟,哦,豁得大了点,顺手把裙摆撩了撩:“别看不会啊!”

    青峰被她噎得,自己还怕长针眼呢。“就你那样的,连胸都还没长起来,都算不得女人!”

    话音刚落,林夕的腿就踢了过来,青峰一挡,立马认输了:“啊呀呀,我的姑奶奶,求求你别踢了,再踢我怕明天要长针眼……”

    两个人你来我往的喝了好几坛子的酒。

    这不现在还带着宿醉呢,还想着一会被成凯发现了要臭骂她和青峰两个,却不想下楼一看,各个都眼珠子瞪得老大,看着她从楼梯上下来。

    从她的身上瞄到了桌上,再从桌子上瞄到了她身上?

    “怎么回事?”她问一旁的小凤。

    小凤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林小姐,你长得真好看!”

    林夕简直莫名其妙,“头一回发现啊!”放开小凤,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了桌子前面:“好端端的早饭不吃,盯着张桌子干嘛呢!”

    揪过被他们压着的报纸一看,这火一下就冲到了脑门子!

    啪!

    林夕一巴掌把报纸拍在了桌子上,什么人!写的什么乱七八糟!

    拍的手麻也不解气,揪过报纸团吧团吧随手就要丢垃圾桶,转一圈没找到垃圾桶,恨得把报纸展开刷刷的撕成了碎条条!

    犹不解恨,鼓着腮帮子坐着生气!

    能不生气嘛,“青峰,你说,什么移情别恋,什么琵琶别抱……云冉是那样的人吗?”林夕眼珠子也瞪得老大,一个晚上呢,怎么变天了呢,报纸上的一个版面都被云家的人占了!

    青峰飞哥他们的眼珠子瞪得更大了,一头雾水:“她不是应该因为自己姿态不雅而羞愤吗?”他们就是这么认为的,还准备好好的劝导劝导她,“反正也看不到脸,拍就拍了吧!”

    哪知道她压根儿都没放在心上,什么看不到脸啊,压根儿就是个不要脸的!

    “吃饭吃饭!”青峰拉过了面前的碗,唏哩呼噜的喝起了粥,头还疼着呢啊,一早上的还为她担心,人家压根儿就没放心上,至于云家兄弟?

    这不,脸就更大了,报纸都成自家的了。

    林夕见大家都把脑袋埋到了碗里,不解:“不是应该同仇敌忾?”朝着小凤看过去。

    小凤毕竟善良,拉着她往椅子上坐了,还给她盛了碗粥:“林小姐,他们只是担心你……”

    好吧,大概人家云家的人上个报就和吃饭一样习以为常了。自己就是少见多怪!

    她的脚在桌子底下踢了踢青峰,青峰朝她看了一眼,把腿缩了回去。

    林夕朝他瞪瞪眼睛,又朝他踢了踢,动静大了点,踢得桌子都晃了晃。

    飞哥嗯咳咳的咳嗽了几声:“什么事?桌子都要踢翻了!”

    林夕朝着青峰翻了个白眼,你个叛徒!

    转头朝着飞哥和成凯两个人说:“昨天我和青峰商量了一下,我们觉得在成凯大哥这边白吃白喝也不是长久之计……”

    “昨天你们两个不是把我珍藏的酒都喝完了吗?稀里糊涂的商量出什么来了?”

    飞哥颤抖的手指指着林夕和青峰两个:“吃白食……怎么也不喊我!”

    成凯笑眯眯的压下飞哥的手指头:“大家能凑在一起都是缘分,欢迎吃白食!哈哈哈!”

    云冉再三嘱咐要看好眼前的这几个人,好吃好喝的供着不闯祸就可以了,早上起来看到报纸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几个就是混世魔王啊,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人都敢惹……阿弥陀佛,安安分分的待着比什么都好。

    至于白吃白喝,云冉说了过几日就把钱送来,把手头的营生该砍的砍,留下正儿八经的生意,把兄弟们能散的都散了,不能散的就安排在店里,照看生意。

    他昨天盘桓了一晚上,这是要彻底的和过去告别!

    阿二叔终其一生也没有完成的遗憾,虽说要遣散兄弟们,但是不遣散又能如何呢,现如今也护不住他们,生意也日渐萧条,还不如放他们让他们自寻出路,看个人的造化了,能放下过去,安分守己的过日子,也都是好手,维持自己的生计也都不会有问题。

    起码比现在尾大不掉,不死不活的好!

    林夕狠狠的在桌底下踩了青峰一脚,“怎么不说话!”

    青峰翻翻眼皮,把碗一推:“吃饱了,我要去补个觉。成大哥,你的这个酒真是好酒,我喝那么多,硬是没吐!”

    “还有更好的,改日我们专门烧一桌好菜,大家一起喝一杯……”

    林夕眼睁睁的看着青峰从她身旁晃过,“你个不靠谱的!”

    昨晚喝酒的时候都说好了的,他们要去百乐门卧底,准备回来把成凯手底下的歌舞厅也改造改造,那多赚钱!现在他们缺的就是钱啊!

    那日的账本子看完了,简直是惨不忍睹!

    这个家当的可真不容易!

    出工出力也是应当应分。林夕使劲戳着碗底子:叛徒!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