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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主的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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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年前,一个叫柴门夫的精灵贤者开始研究国际语言,他仔细分析各种语言的特点,探索他们之间的共同规律,经过两百多年的刻苦钻研,终于在精灵语的基础上完成了世界语的方案。

    历经百年,世界语慢慢得到了国际的认可,在二百三十多个国家中逐渐流行起来。

    这个时代虽然交通运输方面还非常落后,但跨地域通讯还是能做到的,因为有着超凡力量。

    图斯王国境内。

    一条城市主干道随着离城市越来越远,人烟变得越来越稀少起来,两边是疏密不一,纵横交错的田野。

    烈日当空,农民们正在田野里辛苦劳作,只是打扮上有些奇异,如果在山上远远地望去,就像一顶顶大蘑菇,大蘑菇面上还有着一双诡异的大眼睛。

    呼呼呼——

    渐渐起风,一朵云团遮挡了太阳,一阵清凉的山风吹过,山上草木摇曳。

    风不时地呼啸嘶吼,天色由明亮慢慢变暗,成片的庄稼好像波浪翻滚,起伏不休,大路上灰黄翻滚,沙尘眯眼。

    正在劳作的一群成年人捂着头顶上的大帽子,不让风吹走,这种大帽子是专门恐吓野兽的,不然农民弯腰劳作的时候往往会被一些豹子之类的野兽从身后袭击。

    原本劳作的农民一个个慢慢站起身来,面面相觑。

    “天色这么昏暗,小心出邪祟啊!”一个强壮些的农民直愣愣地打量着山上和山口,似乎害怕下一刻就会冲出什么东西。

    “可是现在离真正的天黑还差很远,今天的做不完,明天的只会更加多。?”一个中年村妇出声说。

    “孩子呢!千万不要让他们乱跑!”

    “大伯快看三娃子他!”一个站在农田里,裤脚卷起的少年惊恐万分地大喊,手指颤抖地指着一个方向。

    众人望去,顿时毛骨悚然!那是一个小男孩走远的背影,一边走一边开心地摇晃着小脑袋,一只小手高举,似乎被大人牵着走,但原本应是大人的位置却空无一人!

    “回家,回家,跟妈妈回家……”一个八岁大的小男孩,一边用稚嫩清脆的童声喊着,一边往一个植物茂盛的深沟水坑走去。

    “娃子!!妈妈在这里啊!”一个村妇吓得肝胆俱裂,撕声大喊。

    “妈妈?!”小男孩懵懵懂懂地回过头来一看,看到他妈妈连帽子都扔掉,疯狂地从远处冲来。

    “怎么有两个妈……哇…哇…”一股寒气似乎从脊椎骨直往头上窜,吓得他头皮发麻,毛发炸起,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

    哇哇哇——

    “快!一起上能吓退邪祟。”一个农夫高呼,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带头向小男孩的地方冲去。

    小男孩感觉自己全身都使不上力气,却本能地拼命挣扎,就像有一些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在不停地拉扯着他,他双手拼命地扒拉着田地里的泥土,后半身被不可名状的东西拉扯得悬空。

    小男孩只是看一眼那个黑洞洞的深沟水坑,平时还会觉得好玩,现在只觉得那里有着难以言明、毛骨悚然的感觉。

    眼看小男孩就要被不可名状的邪祟拖下深水坑。

    轰隆隆——

    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从远方的道路响起,金戈铁马,如同猛虎下山般的威势冲散了邪祟诡异的气息。

    唏律律——

    “你们这是出了什么状况!”十二个穿着黑色金属铠甲,脸上带着金属面甲的骑兵停了下来,其中一人大喊,声音粗犷有力。

    “一些小邪祟而已,已经被军爷们的威武霸气吓退了。”一个老农声音颤抖地回应,兵过如梳,匪过如篦可不是开玩笑的。

    还好这群骑兵没有和他们过多纠缠,问了一下就策马继续上路。

    “快点把三娃子抱回村里去?!”老农朝抱着吓得几乎失魂的小男孩母亲叫道。

    众多农民离去,深沟水坑周围一片寂静,寂静的水坑开始咕噜噜地冒出一些气泡,无风吹到的水面荡漾着莫名其妙的水波,同时有一些隐隐约约的歌声传来。

    轰隆隆——

    铁蹄声再次传来,深沟水坑的水面再次变得一片寂静,一支支骑兵出现在道路远方,在众多骑兵的中间护送着接近一百辆马车,其中一辆显得最是尊贵华丽,马车上雕刻着众多优雅华贵的金色纹路,金色纹路组成各种西方龙、天使和阿尔特里亚女神的图案。

    ……

    春天刚刚结束,天气就变得开始炎热起来,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

    洛克正和几个下属在树荫遮挡下面的小溪里洗澡,不仅有人在岸上看风,武器还放在随手就能拿到的地方,随时警惕着,军人们的铁血煞气,一般邪祟不敢轻易招惹。

    洛克,19岁,身高接近一米八七,暴露在外的上半身,腹部肌肉的轮廓明显,背阔肌和胸大肌块垒清晰而凸出,全身散发着一种彪悍的气息。

    可头发却是缺乏色素的灰白色,那是平民的特征,这是一个苦难的年代,是祖祖辈辈常年累月地透支体力劳作,而又缺乏营养导致的。

    少年白发,未老先衰,在洛克的家乡,很多人都是那样,三十岁壮年一过就会很快衰老下去,无力劳作的他们只能等死。

    幸运的是洛克已经获得了逆转的机会,经过修炼斗气和大量肉食的补充,发色已经从死灰色,慢慢恢复光泽。

    洛克13岁参军,经历过很多残酷战争后,侥幸存活,一路升到一等兵,才在他家乡男爵那里得到修炼斗气的资格。

    后来更是机缘巧合下,拯救了独自出走的任性公主,因此获得了珍贵的进阶药剂、骑士封号和领地,同时也得到了那个公主的青睐。

    现在,已经是中阶骑士侍从的洛克,在公主的车队内临时担任着骑兵中队,副队长的职位,负责护送公主前往遥远的奥术之环。

    整支庞大的车队差不多有五百人,里面有三个中队的骑兵,一个中队大概是100~120人,加上一些仆从

    和一百多个让洛克讨厌的贵族子弟。

    车队在旁边的村庄休整,洛克才有空带几个“自己人”来小溪洗一下。

    骑兵精贵,队里还有不少刺头对他这个空降上司不怎么信服。

    “头儿借你那珍贵的打火机一用,这个要烧一下才香啊!”说话的是凯恩,骑兵队成员,算是洛克刚收没多久的小弟。

    “在衣服里,自己拿,可别掉水里了!”洛克一边把水擦身上,一边回应。

    凯恩从洛克衣服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后看到一些土烟丝,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味,但他可不敢动洛克的土烟丝,那可是洛克现在很重要的东西。

    凯恩从油纸包里拿出一只样式古老的打火机,拔了几下后才打着火,他点燃一些干树叶,把刚才捉到的几只知了用细树枝串起来,叉到火里烤了烤,然后往嘴里塞。

    咔嚓——咔嚓——

    凯恩吃得那个香!

    洛克见他馋嘴成那个样子也没去管他,摇了摇头,走上岸,甩了甩手上的水拿过衣服。

    “这烟丝是用一点,就少一点!只有在那些大一点的城镇才能买到,这荒郊野外的,就靠这东西解闷了。”洛克说完就包了一小节烟丝在小火堆点着,一口气猛的吸完,眯着眼,久久的,才一脸不舍地喷出来。

    洛克也没有抢凯恩的知了来吃,以他现在的地位,在车队里还是有足够的肉类供应的。

    作为中队长的洛克,自然不是和手下同吃同住那种情况了。

    并不是大家是兄弟,吃住的就必须一样,军营内的地位划分很严格,特别是伙食供应方面。

    13岁时的洛克就是因为家乡闹旱灾,活不下去了才跑去参军的。

    洛克刚参军时是仆从兵,只是炮灰,每天有点稀粥喝,天天饿着肚子,吊着命。

    三等兵,喝浓粥,偶尔有饭。

    二等兵,能够吃饭,偶尔能见到肉渣子。

    一等兵,能获得斗气修炼资格,经常吃到肉,没有大量肉类供应是练不了斗气的。

    能吃上肉,只是修炼斗气的最基础条件,民间传说,穷文富武,修法破家,饭都吃不饱,那练个毛。

    凯恩只是个低阶骑士侍从,车队远行,分配到他手里的伙食一下子少了很多,修炼斗气的人饭量也大,这使得凯恩老是感觉腹中很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