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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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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言不甚,满座皆惊,惊的不是那个人,而是整座天下。

    摄政王屠彬终归是沉不住气了,开口问道:

    “你俩人都是出了名的智多星,赶紧给本王拿个主意,这灾民围堵大军,违了大军行期不说,传出去也好说不好听。”

    李十朋手里捏着橘子皮,似有斟酌,缓缓开口:

    “要李某说嘛,这个女子民间影响力似乎颇大,在外面囚车一路上招摇过市,却是不大妥当。为今之计,只好将此女子收押起来,寻一可靠之人,轻装简从,速度秘密押往镐京,一旦到了京城,上有陛下天聪独断,下有老太师裴槐与林睿尚书运筹帷幄,他们都是老户部出身了,再加之魏邢斌久掌刑名,定然能让此女子乖乖就范。”

    薛太岁听了半晌,早就知道李十朋这甩包袱的意思,嘿嘿一笑:“摄政王可怕担骂名?”

    摄政王屠彬刚才闻听李十朋的建议,早就心动,突然被薛太岁这么一问,顿时怔了一下:

    “大侄子所言何意?”

    “我是问摄政王怕不怕身后骂名?”

    摄政王屠彬捏了捏太阳穴,眉头深锁:

    “怕,以前不怕,现在怕得要死。

    哎,这人呀,又想掌权柄,又想当圣人,这世间如何才能有这两全之法。”

    “摄政王不该怕,为了朝廷江山社稷,纵然身赴九幽又有何悔?

    眼下就应该快刀斩乱麻,将这青阳教妖女立刻诛杀,以正视听!”

    李十朋一笑:

    “太岁武断了,若是如此,那些灾民聚众闹事又该如何?”

    薛太岁眼神一利:

    “杀!凡是有胆敢勾连青阳教者,一概以反贼论处,摄政王不是也说过,身逢乱世,当用重典吗?”

    摄政王屠彬摇摇头:

    “不可,不可,大军杀青阳教,那是奉了圣旨,若是诛杀灾民,那,那与屠夫何异?”

    薛太岁起身冷声道:“难道摄政王就不怕引火烧身?

    此女子明显是个祸害,若是一入镐京城,必然引起更大的波澜,到时候圣驾就在京城,恐怕成了肘腋之患,不了之局,万一惊扰了圣驾,摄政王罪过可能更大,不如现下一了百了。”

    摄政王屠彬此刻和李十朋都静静吃着橘子,似在思考着什么。

    薛太岁冷笑了一声:

    “看来摄政王已经有了主意,那好,洒家这就去准备车马,护送这个妖女入京,十日内镐京城下与两位大人不见不散。”

    摄政王屠彬眉毛一挑,已经面显喜色,刚要说话,却被薛太岁举手制止:

    “摄政王升职我为青州都督一事洒家感激不尽,但请不要遣散我御骑营兵马,薛某日后还有大用。”

    一阵北风袭来,马车厢内顿时寒冷之意大起,两人眼前一花,薛太岁已经不见了踪迹。

    摄政王屠彬对着李十朋苦笑一声:

    “此人真是狡诈异常,你这明升暗降的主意,不好弄呢。”

    李十朋看着马车外的风雪,长叹一声:

    “唉......自从认识此人起,我就知道他早晚必是天下出类拔萃的人物,只是到底是国之栋梁,还是天下奸贼,我是真说不准了......”

    一辆黄铜柚木的大车,顶上是个塔尖般的形状,密密匝匝七七四十九颗银钉,摆了个北斗问天的造型。

    大车周边都是黄铜古木,雕刻着各种星文,细看乃是凿着祈禳龙章凤篆天傅,映衬着三千六百分罗天大醮,就连车轱辘周身都镶嵌满了银钉。

    那车虽不如摄政王的二十四驾车撵宽大,到底盛放个十二人不成问题。

    前头也不用真牛马,竟然是两个木马充数,从头到脚盖着青罗伞盖。

    驾车的是个黄脸庞的四旬高瘦汉子,腰里别着一把鬼头钢刀,就是李家军老五营的赵大勇。只是权且充个样子,其实那车前方的木头马装了机关,会自行走动。

    车尾巴凉棚之下是一个独臂壮年,怀里抱着金丝楠木的刀匣,左右脸上“刀奴”二字动人心魄。那汉子却是一脸坚定,用只剩下一条的手臂不断摸索刀匣正中的一张怪异老脸。

    那老脸似乎颇为不满,不住地发声提醒:“少摸两下,你那手上茧子太多,怪刺挠人的。”

    这两古怪的铜车旁边是一匹葱白大叫驴,驴背之上端坐一个恶煞一般的头陀似在假寐,袖手于前腹部,微风吹动他的红发,猎猎作响。

    薛太岁还自回味临行之时李十朋的言语,“这东海三宝之一的北斗车都赠与薛都尉了,十天之期莫要违约,不可让摄政王失望。”

    薛太岁一阵冷笑,暗叫此举欲盖弥彰,这车内的小女子定然是非常紧要的人物,连屠彬都觉的奇货可居,那定然不只是看中了对方的美貌。

    屠彬一定别有所图,只是薛太岁不愿意再想下去,即便知道答案,也不是他一个手握一万御骑营兵力的都尉能够左右的局势。

    他正自沉思,忽的车窗一开,一个小脑袋钻了出来:“喂,红毛大个子,我家娘娘饿了,要打尖。”

    薛太岁一睁双目,看了一眼张可可那张可爱的娃娃脸,随即一笑,那模样真比厉鬼还难看:“好呀,前面好像就有个镇店,我让六耳快一些。”

    张可可白了薛太岁一眼,亮出手里的匕首刀:“莫要打什么鬼主意,不然小娘让你好看!”

    说着竟然嚯嚯比划了两下。

    薛太岁不由的来了兴致,他原本整日里和心怀叵测之人言谈机锋,此刻不由的有些倦怠,乍见小女儿天真纯朴,不由的一笑:

    “小娘皮,你握刀的手势不对,不利于应战呐。”

    张可可提起掌中匕首看了又看,啐了一口:

    “呸,大个子休要唬人,我可是用这匕首斩杀了不少强敌呢。”

    车内一个婉转如黄莺出谷的声音发了出来:

    “可可,外面这个都尉大人可是天下极少有的用刀大行家,你若让他指点两下,终身受用无穷。”

    张可可不敢违背自家主子的意思,只的极不情愿开口问道:

    “红发大个子,你倒说说,我这姿势怎的不对?”

    薛太岁耐着性子言道:

    “你手中这把龙鳞匕原是少有的利刃,但是锋芒太过,你正手用刀,人小自然膂力不济,若是碰到硬甲或者是长大的兵刃,定然震裂你的虎口,到时候匕首脱手而飞,你岂不是大大的吃亏?”

    张可可眨着大眼睛,回想起往日征战的种种,似乎好几次的确差点匕首脱手,此刻信了几分:“那你说该如何?难不成要反手握刀?”

    薛太岁哈哈一笑:

    “小女儿当真聪明,却是要反手,利刃在外。

    匕首刀两个要诀无非刺、抹二字,怎可当了钢刀使用,乱砍乱杀成个什么样子。”

    张可可反手握了匕首刀反复挥动两次,果然觉的顺手了很多。

    转过头来看着薛太岁:

    “可是我听人家老武人们讲,一寸长一寸强,我这样反手握刀,岂不是距离更短了吗?”

    薛太岁点点头:

    “着呀,就是要短,你别忘了还有后面一句,一寸短,一寸险。

    你身子灵活,若要近身冒险一试,手中匕首灵活刁钻,对方使用长大的家伙,回防怎会有你之快,你不是占了先机吗?匕首要诀就在于一个险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