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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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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阳春三月,在西历其实已经是四月了,正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时节。

    一个青衫的游学士子低着头匆匆赶路,今天是在京城游学的士子们召开诗会的日子,他出门时已经晚了,此时便不免赶得急了些。一边赶路一边思量着今日诗会的主题“咏春”,却始终找不到灵感。

    正思量着,忽然不知何处弥漫过来一阵馥郁的香气,士子抬头望去,却见眼前一座宅院,围墙是青砖墨瓦,还带有几分萧瑟。在京城遍地皆是的显宦豪宅中,这座宅子一点也不起眼。但是偏偏在那萧瑟的墙头,一枝红杏硬是探出头来,沉沉的压在墙头。墙上的灰黑瓦片,反衬得那红花儿分外的娇艳。一园*,满满的溢出。

    士子心里,忽然为这一枝红杏所动。

    灵感往往就是一瞬间的触发。

    那士子凝望着墙头一枝红杏,微微露出笑容。心中已有了佳句。

    院墙里忽然“叮叮”响起几声琴音,本来正欲转身离去的士子却被这琴声吸引住,驻足细细倾听。

    那琴音时而婉转轻柔,好似女子间的细密低语,时而又拔高而起,像儿童欢快无邪的笑声,时而又悠远平和,令人心情平静。而其中隐隐露出的清丽出尘之感,更是难以描述。

    这琴声,让人忍不住猜想那抚琴之人,是何等的美丽娴静。

    那士子在墙外,竟听得痴了。直到琴声拨出一个悠长的尾音,许久都再无声息后,青衫士子终于恋恋不舍的离去。

    待得到了诗会上,忍不住寻着京城本地的士子打听那是谁家的府邸,原来心里竟存了一丝幻想,只盼今日抚琴的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小姐,自己若是秋试高中,说不定能求得一段姻缘也未可知。

    一个京城士子得知前后缘由,问清那宅地的位置后,不由大笑道:“那宅子也没什么,是户部苏侍郎的府邸。家母与苏夫人正是手帕之交,苏府上两位小姐,一位今年……哈哈……一十三岁,尚未及笄,另一位……哈哈……哈……是个刚刚满三岁的娃儿,不知兄台倾慕的是哪一位?若是有意求亲,小弟定会请家母协助……哈哈哈哈哈……”

    撇开那士子被众人笑得面红耳赤,落荒而逃不说,且说那苏府的后花园的凉亭中,丫鬟早在上风口处焚上一炉香。袅袅烟气中,苏府大小姐苏拂云纤纤素手拨出的最后一个尾音渐渐弱无声息。

    苏拂云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已是一个如水般纯净的少女。性子也日益沉静娴淑,雪白素净的面孔透出浓浓的书卷气。

    此时她望着的亭中,正摆放着一方几案。这几案甚是奇特,像是比着寻常的几案缩小了几倍做出的模型一样。几案前一个小女童,身上白色缎面的小夹袄,映衬得两个脸蛋粉嫩嫩的。

    当琴音落下的时候,小女童刚好也搁下了手中特制的一根小小的毛笔。两只小胖手小胖手小心翼翼地捻起自己刚写好的字,鼓起粉嘟嘟的小腮帮儿想要吹干。

    苏拂云看她那认真无比的神情,不由失笑道:“好了,再吹怕就吹破了,快拿与我看。”

    小女娃儿闻言便用小手捻着递了过去。然后偎在拂云的身上,满脸期待的看着她,连声问:“如何?如何?”

    苏拂云一双清澈的眸子扫过,微笑赞道:“嗯,不错,写得越发好了。”

    小女娃儿听了这话,粉嫩的脸上绽开了一大朵灿烂的笑容,看得拂云忍不住揉揉她的胖脸蛋:“小东西,才有进步就得意啊!”

    小女娃笑道:“人家练字那么辛苦,就得意一下又何妨?姐姐忒小气了。”

    不用说,这小女娃儿,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苏侍郎府上上的二小姐苏览月了。她今年已经三岁了,身体好不容易从三头身的大头娃娃,长大成四头身的小囡了。

    苏览月周岁的时候,向苏侍郎提出要读书的要求,于是苏侍郎便让大女儿拂云为小家伙启蒙。

    拂云是正室徐氏所出,徐氏身为主母,一家子上上下下大小琐事都是她一手操办,平日里事务颇多。那时秦氏入门已有一年,年方十八。徐氏观秦氏虽是小户人家出身,但为人贤良淑雅,品性善良,又饱读诗书,颇有文采,便索性将拂云启蒙一事交予了秦氏。

    秦氏身为侧室,平日里也没什么事做,本就闷得慌。且不说大小姐本就老爷夫人的掌上明珠,只凭大夫人不但善待她这样的侧室,还这样信任她,就足以让她心存感激,尽心尽力了。

    大小姐拂云生得是玉雪可爱,人又聪颖无比,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秦氏打心底喜欢这个孩子,自然倾囊相授。几年下来,二人感情十分深厚。却不想秦氏红颜薄命,诞下览月后竟而香消玉殒。拂云因此而难过了许久,却想不到现在却轮到自己为师了,怎叫她这本就多愁善感的人儿不感叹呢?

    览月自小聪明,拂云知道,但也没有想到她才满了周岁,爹爹便要自己教她读书启蒙。更让她吃惊的是,览月的聪颖,远超她想象,一本三字经,才十来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要知道,一般的孩子,在五六岁时以《三字经》启蒙,大约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习完呢。自己五岁时入门,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识完了《三字经》上的字,并能熟练背诵,就这样还被父母亲和二娘交口称赞呢。

    而览月,仿佛天生就识字,只是辨认困难而已。她常常看一个字看很久,仔细辨认,再联系上下文,往往就能推断出是什么字。为什么会这样,使得拂云十分迷惑,百思不解。

    而览月看到拂云写得一手工整的簪花小楷,赞叹下敬佩不已,非要拂云指点她习字不可。

    拂云一口应下,本以为是件容易不过的事,却不想这个事事一点即通的聪明妹妹,偏偏练起字来格外的困难。写出的字东倒西歪,猪猪爬一样难看。

    拂云不明所以,苏览月却是心里明白,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毛笔字已经成为个别人的业余爱好了,在古代读书之人人人皆会的毛笔字,在现代的学校里如果你会写,就可以在各种表格的“特长”一栏里添上一笔了。

    古人自幼练习,自然不会有什么困难。但是苏览月记忆里却始终存在着硬笔书法的记忆,这记忆就束缚了她,她书写毛笔字,其实根本就是一个成年人从头开始练习,自然是困难重重了。

    可是苏览月十分坚定地刻苦练习。她一定要写出像云云宝宝一样漂亮的字,一个淑女,写一手臭字,还不被人笑掉牙?

    嗯?云云宝宝?哦,这是苏览月对自己的“姐姐”苏拂云的昵称。叫了几次,每次都遭到苏拂云的严重抗议,给她讲些什么长幼有序之类的。后来见她不知悔改,竟然诉诸武力——在她大脑门上弹了十几个暴栗,于是苏览月就乖乖的改口叫“姐姐”了。真是郁闷啊,虽然在拂云的眼里览月还是个小囡。可是在览月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成年人眼里,十来岁的拂云也不过是个小女孩儿而已。

    苏览月看拂云,是个十足的漂亮宝贝儿,典型的美人坯子。也是,不说徐氏相貌端庄美丽,便是他们的爹——苏侍郎,苏览月也仔细观察过,如果把那丛山羊胡子都拔掉,也是个面如白玉的中年帅哥呢!

    苏览月也曾经尝试过,结果吓坏了她们的老爹。要知道这所谓的“山羊胡子”,在这时候可是被称作“美髯”呢,可是苏侍郎颇引以为傲的。留这么长容易么?生生被苏览月给揪下了几根,苏侍郎那个心疼啊……

    后来苏侍郎每天见到小女儿,就条件反射地护住自己的胡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