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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无头女尸
只见卫民毫不犹豫地便冲了上前!往那堆混混里就是一扑!这四五个混混显然还没有料到卫民的突如其来,只觉一阵诧异!而那名被讨债的老汉,仍旧蜷缩在巷子口的角落里默默啜泣。♀
“妈的!你是谁?!怎么来搅屎来了?!操!”领头的红头混混,手里晃着亮澄澄的开山刀,怒视着卫民。而卫民,只是冷笑,把t恤捆在了右手的拳头中,望向这群十七八岁的混混。
“我是好人。”几乎是话音刚落,卫民就往红头混混那儿冲了上去!这让红头混混始料未及!卫民冲了上前一把揽住了红头混混的脖子!然后一个反擒拿!红头混混就马上束手无策了!
卫民一边膝盖抵着红头混混,而右手关节死死地扣住他的脖子,左手抵着他的腋下。这让红头混混有刀难施。“你们不是牛逼嘛?不是学人讨债嘛?来啊!”卫民大喊大叫,他们居然望而却步!
“一群软蛋!”卫民大吼,于是扬起了腿,二话不说就往红头混混的膝盖就是一踩!只听到咔嚓的一声!红头混混的膝盖即刻被卫民这一蹬踏给踩折!“啊啊啊!”红头混混撕心裂肺地叫道。
忽然,卫民扬起了手肘,咚的一声闷响,像是车撞一样砸在了红头混混的胸口上。一刹那,这群混混们一下子就软了下来。其中,一个绿头混混,扬起了瘦弱的臂膀,上儿都是龙龙虎虎的纹身。
“你...有种!居然敢...多管闲事!我们记得你的...我们走!”即刻,绿头混混带着余下的弟兄们仓皇离去。只剩下倒地不起,痛苦呻吟的红头混混。不一会儿,陈铭坚鼓起了掌,下了车。
只听到咔嚓的几声,陈铭坚从口袋里取出了手铐,把红头混混的两手给铐住。“喂,总部么?对,我是刑侦队大队长陈铭坚。我们发现...”不一会儿,几辆滴嘟滴嘟的警车就前往了这。
“这就算回来了,对吗?”陈铭坚微微一笑。“是吧,反正我现在需要份活儿,我回去的费用好高噢,至少你让我交得起房租。”卫民调侃道。“绝对没有问题,哈哈。”陈铭坚拿出一份档案。
姓名:卫民。
年龄:19.
职业:作家。
个人阅历:曾任警方3年卧底、作为雇佣兵身份在外4年。
特长:目测无,下面特长。
心理评估:a.
“这份档案合适吗?”陈铭坚可真是老奸巨猾啊!卫民淡淡地说了句,如果你不黑我,我们也许还是好朋友。就这样,迷迷糊糊,为讨生计,卫民乘着那辆路虎,前往了他们的老地儿。
忘了有多久,卫民没有回过警察局。而卫民似乎刚松好筋骨,一下子无所事事,居然在车上动来动去。“哎,你真的12岁就参军了?”陈铭坚对卫民的档案觉得不可思议,12岁参军啥概念?
“和你说不清。不过是真事,跟我爸妈有关。”卫民道。“对了,你这小子,结婚了也不告诉我。你老婆漂亮么?波大么?木耳嫩嘛?”口无遮拦的卫民,引得陈铭坚重重地锤了他一拳!
“你认识。工商局局长的女儿,王冰梅。”陈铭坚从口袋里取出了手机,划过屏幕解锁后,上头便是老婆王冰梅的相片。和先前所见的一样,小巧的鼻梁,樱桃小嘴,一双大大的丹凤眼。
更重要的在于,王冰梅留着短分发,一边头发挂在耳朵上。♀“呵。”卫民似乎心领神会。陈铭坚的前度,头发如同现任一样。他似乎从哪儿听过一句话,后来我爱过的人,都像你。“你喜欢她?”
“这个不重要了。”陈铭坚淡然地吸了口烟,而车子在高速奔驰中,已经到了目的地。这儿,是在郊区的分局。他们来这儿的目的,仅仅因为一个。这儿,拥有着全市最权威的尸检房。
“下车吧。”陈铭坚熄火。卫民沿着他的脚步,走回了许久没有走过的老路。这儿和以前一样,刚刚迈步进去,便是一股浓重的福尔马林味。而尸检房,安静得不可思议,附近的风吹草动都听得一清二楚。
突然,正当卫民走到了404号的时候,从里儿冒冒失失地出来了一个人!“哇!小赤佬!”这无疑吓了卫民一跳!卫民定神细视,眼前的这人...怎么会那么眼熟呢?卫民揉了揉眼,激动道。
“兴叔!是你呀!你还没有退休呀?!”卫民很激动。兴叔,也许是全市最有水平的法医。而掐指一算,他至少有六旬的高龄,却依然孜孜不倦。一米五的身高,瘦弱的身子,瘦长的双手,便是他。
他经常称呼卫民叫做小赤佬。因为他是上海人,通常小赤佬是形容小屁孩的意思。卫民初来乍到那会儿,颇有‘欲与兴叔试比高’的气势!但是呢...兴叔那会儿完胜。所以他一直用小赤佬来羞辱卫民。
“国家需要我呀!哈哈哈。快来,给你看好东西。”兴叔走了出来,洗了把手换上了手套,便领着这俩人走入了404号房中。这里,只有一具尸体,这具尸体被一个塑料包装袋给裹得严实。
“啥?”卫民绞尽脑汁,他不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案子需要自己出来。公安局的人才,不是数之不尽么?忽然,兴叔把尸体包装袋的拉链给拉开。眼前的一幕,让卫民大吃一惊!
映入卫民眼帘的...是这样的一副东西!这是一具无头女尸!更恐怖的在于...这具女尸的左边胸脯...被削去了一整块!只露出腥红色的肉,以及曾经流淌过的血迹!更恐怖的东西还在后面!
这具无头女尸的腹部,被切出了一个大大的口子!有人!把这具女尸的肾脏给偷走了!而且还把这具女尸的头颅给砍了下来!天啊!这真是惊悚至极了!只见兴叔很淡然,慢慢走上尸体前。
“我们昨天晚上十点发现的。知道为啥找你回来不?因为这可是好东西呀...你不是特喜欢美女嘛!哈哈哈...我敢打赌,这具尸体生前一定是个大美女。”兴叔一直在笑眯眯,但卫民却笑不起来。
因为,这具女尸,还有一个更恐怖的地方。也就是她的两腿之间,已经濒临溃烂...也就是说!曾经有人,对这具女尸的主人...进行过惨无人道的折磨!她的肌肤...尽是鞭打、蜡烫的痕迹!
卫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尽管是大夏天,他仍然下意识地两手抱住了双臂。这具尸体,着实太可怖。“小赤佬,你能看出啥端倪来不?”兴叔笑笑。卫民开始围绕着这具尸体进行沉思。
整个尸检房都安静了下来,卫民打量了几眼后,开始闭眼沉思。“这头可没有了,看你怎么办了。”兴叔说完,便匆匆地离去。布满福尔马林味道的尸检房中,只有陈铭坚和卫民两兄弟。
不一会儿,卫民睁开了眼睛,戴上了手套,开始按揉着尸体。不一会日,他露出了会心的微笑,陈铭坚看来,这下卫民心里已经胸有成竹了吧。“我能猜出个大概。因为我是头色狼哈哈!”
死者,大约25岁左右的年纪。职业,模特。死因,喉咙上的伤。从体温上来判断,死者的死亡地点是在温度较低的地方。因为她在死亡前,几乎没什么身体运动,而且是长期的。这样一来,不会出现尸僵。
从尸体的颜色上来判断,尸斑已经呈现出绿色。尸体的血液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凝固现象。那么,她至少死亡了三天。“你们在哪里找到尸体的?”卫民问道。“一个巷子里,里面装满冰块。”
冰块。果不其然。不一会儿,兴叔回来了。他喝了一口酒,这是他的习惯。虽然卫民不知道靠谱不靠谱...居然有人在尸检的时候喝酒!但是呢...这不能否决兴叔就是个验尸高手!看来...英雄自古多酒鬼!
“哟,你说这姑娘死前,是当模特?能告诉我为啥不?”兴叔笑笑。卫民开始猥琐起来了!他首先先翻开了死者的手掌,“这儿,她生前经常换指甲油。”很快,他把视线转移到了死者的玉足。“她经常换不同款式的高跟鞋。”
卫民的速度很快!“死者的身子很瘦,而且从指甲上来看,她几乎要营养不良了。说明这人对减肥还真情有独钟。”兴叔皱了皱眉,打算要在鸡蛋里挑骨头。“这,你就能说这姑娘是模特?那富二代全都拍电影算了!”
哈哈哈,卫民开始哈哈大笑了起来。他再一次抓起了死者的手掌,上面脱皮的现象却非常明显。“我们城市的水,硬度都比较高。她一定是个外来客,所以用不惯我们的水。而且她来这里并不久。”
如果,一个外来客,需要经常保养自己的身子,又还没有适应本地气候。那么,从这里推断她的职业,根据上述信息,她很有可能是个模特。即便不是模特,也应该是从事艺术行业的人员。
“不错。暂且就这样!对了,铭仔。你可不可以,用电脑查查最近刚刚到我们这里来的外来客。最好去车站那儿查查。如果小赤佬猜得没错的话,那么就是这样了。对了,你说那薯条哥...”
我顶。卫民不禁身子颤动了下。薯条哥...这个名字何其熟悉!“薯条哥...还在吗?”卫民不禁脱口而出。而陈铭坚自信地笑了下。“当然在拉。还在老地儿呢,你可以过去和他唠嗑唠嗑。现在去吧。”
卫民几乎感动得热泪盈眶了!但,不一会儿他又哈哈大笑了起来!正在这尸检房里。看来,是天要让自己回来了,是天要让自己重新找回探案时候的动魄惊心。“我马上去!不用送我了!”卫民匆匆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