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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的裴奚贞歪在椅子上拔胡子,“咱们准备一下,待会去经济开发区那边,现在D.I.E编制是3人,今年已经过了六个月,才破了两件悬案,还是在你们来之前,得抓点紧了。”
“头儿,蔬菜狂魔案不算入其中吗?”我问道。
他点点头,“不算,因为咱是在重案三组放弃这案之前插的手。”
十分钟后,我们准备出发,忽然林慕夏称胃不舒服,要坐我车里,裴奚贞独自驾车,就这样两辆车驶向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被城东和城北两片区域夹着,十年前那一带还都是乡镇农村,现今俨然成为天南市第二经济支柱,商业化气息浓重,毛卜顺的旧店址在东旺街,我们到了这条街之后,发现人流量不少,于是把车停在路边。林慕夏根据资料上提供的信息,带着裴奚贞和我找到了那家店铺。
卷帘门被人用漆喷绘了一个红色的“禁”字,下边两条粗黑线条形成大大的“×”形。似乎在向所有看见的人展示它的危悚。
我们在门前的街边站了约有十分钟,通过观察发现,很多路人或者周围店铺的营业员经过时,都会不约而同的避开店门前,所以这一小片地方竟然成了繁华街道的无人区,连跪街讨饭的乞丐都不会涉足这里。
啥情况?就算这店里发生过凶案,也是三年前的旧事,犯得着跟躲恶鬼似得避之不及吗?“哎~!这位阿姨,你等等。”林慕夏叫住了不远处拎着菜准备回家的大妈。
拎菜大妈挺和气,走了过来,“姑娘,什么事呀。”
“我想问个事情。”林慕夏嫣然一笑,她的手指着身后,“这店门前为什么没人敢经过。”
“姑娘,你不是这边的人吧。这家店邪乎的很呢,谁挨的近了,就会沾染上霉运。四年以前在这开店的一家三口,人都搬走了,隔了几个月全回到这死于非命,尸首也不全。开始有人不信邪,硬是要盘下这间店,可交易的当天,也离奇失踪了。即使东旺街生意在好,这店却成了人们的禁忌。就拿个亲身经历来说,有次我儿子的足球滚到卷帘门旁,他捡了回来,连着高烧七天,嘴唇都黑了,最后还是请了高人,烧才退。”她小心翼翼的朝店门望了一眼,哆嗦了下,“我还赶着回家做饭,不聊了。”
裴奚贞摸着下巴思索,良久说道:“小宇,你一直张罗着非此案不破,说说你怎么看?”我没说话,身子靠在路灯柱上,想着拎菜大妈说的话,并没有推敲出有价值的线索。裴奚贞轻轻拉断根胡子,他笑了笑,“这回犯难了吧,根本不知从何展开调查。时隔四年,人们还对这店恐慌。”
“余威犹存啊。”
林慕夏打开便携包,从里面掏出一副手套,递给我,“戴上。”不容置疑的语气,我问她要我戴手套做什么,她笑道:“来都来了,咱得进去瞧瞧吧,不然哪会有线索。待会我把锁打开,你把卷帘门拉开。”
这时裴奚贞接了个电话,挂掉之后,说让我们先在这儿弄着,他去趟火车站接个人。主心骨走了,我和林慕夏相视一眼,齐步来到店门前。她像在杨彦家那样,取出一截软钢丝,插入锁孔扭动几下便搞定了,我扣住底部,向上猛地把卷帘门给掀开。灰尘落了我一鼻子,林慕夏倒眼尖,早躲多半米远。我吃瘪的模样,惹得她呵呵直笑。我们弄出的动静很快招来周围人的注意,纷纷驻足观望,指指点点的议论,我清楚的听到一句:“这俩娃真不怕死。”
隔着玻璃,店里的样子让我大吃一惊,按理说这店铺荒置三年多了,应该布满灰尘才对,但是除了玻璃是脏兮兮的之外,诸如地板、桌子、柜台啊,一尘不染,像每隔几天就被人悉心擦拭过一样。
林慕夏又以同样的方式打开门的锁链,我推开门,她先行而入,低声道:“快进来,把卷帘门拉下一半,让店里有可见度的能看清东西就行。”对于她的指示,我挺纳闷的,便问她说为啥。林慕夏嫌恶的望了眼外面,努了努薄唇,“外面那群人快把这里围的水泄不通,我可不想在办案时像猴一样被观看,影响我发挥。”听她说完,我朝店外看了看,的确如她所说,除了店门前空旷外,看稀奇的人排了里三圈外三圈,交通都堵塞了,愤怒的车喇叭声此起彼伏。
“哐当!”
卷帘门被我拉到很低,店内的光亮顷刻间暗了数倍,但并不影响视线。
林慕夏拽掉了我左手的手套,她戴在自己手上,东敲敲,西跺跺,没一会,就累得额头布满一层细汗,“凌宇,你觉不觉得奇怪。”
“是挺奇怪,店里除了正门,没有任何出口,却打扫的干干净净。”我在一幅壁画前站着,这画的面积得有七八平米,上面有三个卡通形象,机器猫,维尼熊,米老鼠。记得死者毛卜顺他没搬家前,频频丢失这三种毛绒玩具。当他被杀害分尸后,就是把尸体分别藏在这些相对应的玩意中。
“根据你敞开卷帘门时的落灰来看,这门的确有年头没开启过。”林慕夏摊开左手掌,冲我挥了挥,我看了过去,手套上一道锈迹,又瞧瞧自己右手戴的那只手套,也是一样。她抱着膝盖蹲在地上,“锈迹更能证明卷帘门常年处于闭合状态。”
“那店内肯定别有洞天呗。”我也东摸西碰,试试可不可以幸运的发现异常。
我找了半个小时,几乎敲遍了店里的所有角落,仍然一无所获。我有些气堵,迁怒的一脚踢翻了垃圾桶,垃圾哗啦啦的散落一地,林慕夏听到声响后,眼睛盯着这堆垃圾。我笑道;“里面有花?”
“没有。”
她走过来弯身捡起一个空的牛奶盒,“这牛奶的生产日期是上个月。”我说你快别逗了,她看我不相信,就举起牛奶盒朝我仍过来。我单手稳稳接住,翻过来一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果然是2009年5月份的,接下来我更确定了,这店里并非像从外面看得那样无人问津,反倒却经常被人光顾。关键问题是入口在哪……难不成有人可以瞬移,一个闪烁闪进来?
我发现第二个柜台底下有只皮箱,就给它拽了出来,加了道密码锁。我喊林慕夏上前开锁,她已经连开了两次锁,此时已经有点腻烦了,而密码锁又不像钥匙锁那样,需要有好的听力,恰好她偏偏不愿意发挥特长,反而使用暴力以鞋跟踢碎了塑料制的密码锁,看得我一阵无语。
箱子里竟然有两根金条!
“纯度挺高。”林慕夏拿起来掂量几下,便失去兴趣放了回去。
我以前只听说过金条却从未真正看见过,摆弄了半天,林慕夏的声音幽幽飘入我耳中,“想私吞了就直说,裴sir不在,我就当没看见。”她误以为我起了贪念,我气道:“你当我什么人啊,只是觉着新奇。”说完我便把金条随手丢入皮箱。
忽然,金条似乎受到了撞击,裂成几半,里面居然是中空的,装一只套着钻戒的指骨。我挖苦道:“小林姐,是谁说金条纯度挺高来着。”
“我一拿在手里就知道它是假的。”林慕夏白了我一眼,“不然怎么会说你私吞了我就当没看见呢。”敢情她故意耍我,我颇为无奈,“那这枚钻戒呢。”她掏出手机对着戒指晃了晃,淡淡道:“假货。”
“指骨怎么处理?”
“包回去,带给鉴证科。”林慕夏想了想,手伸进便携包中摸了摸,取出一枚黑色指甲盖大小的物体。我看清楚后就乐了,“你还有收藏鼻屎的习惯?”
“是啊,要不要给你尝尝?”
林慕夏懒得理会我,她把手里的东西在手心里搓了搓,那小玩意貌似变软了,被她黏在壁画的维尼熊眼睛处。接着林慕夏拿出手机按了几下,皱着眉道:“真粘。”此时,我也猜出了那玩意恐怕是摄像头之类的,定睛朝她粘的地方看了看,如果不伸手去摸,它就像隐形一样,一般人察觉不到。
“凌宇,咱们该撤了。”她将套着钻戒的指骨包裹好,低下半个身子,钻出店门。我临走前,特意把箱子合上塞回了原处。
一出来,我发现四周的人向我们投来敬畏的目光。
我们所经之处,人群会自动让出一条路,很快,我俩回到车上,给裴奚贞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下结果,便离开东旺街。
林慕夏似乎很累,刚发动车子不久便睡着了,我全神贯注的开着车,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个不停,掏出来看到来电显示于小愿,以为是心晴又用她妈妈的手机打来的,便按下接听键。
“喂?”
电话里传来一个成熟的女声,“是小宇吗?”
原来不是心晴啊,心想于小愿没事打我电话干嘛,我说:“于姐,找我什么事。”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晴晴在你那吗?”
“没有啊。”我减低了车速,感觉于小愿的语气有点不对劲,便问道:“怎么了?”
“晴晴她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