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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当天就直接回了马连镇,上京都的事情已了,谢昭一案的其他纷纷扰扰,早就已经不是陈默一个小小女子所能掌控的了得了,倒不如归去,继续经营自己的医馆。
但是没想到刚刚回到医馆,就接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陈默此去上京都足有七天之久,但是在她离开后两天,便有人来闹事。
闹事的起因还是因为陈默取的这个名字。
因为“陈氏医馆”有沈南之坐镇,又有刘其君的庇护,医馆生意蒸蒸日上,在见时过沈南之医术之后,大家就更偏爱去“陈氏医馆”看病了,倒也没有人说这医馆名不副实之类的话了。
再加上上次招收了十个药童,医馆的铺面也大,态度也好,不会因为贫富之别而有所差别对待,渐渐地,慕名而来之人越来越多,走南闯北的商人若是在途中遇到伤寒病痛,也都愿意到“陈氏医馆”来治病,名声也越来越好。
其实对老百姓来说,我管你取什么名字呢,只要能治好病就好,可是这有些人看了这个名字,就不能当作没有看见了。比如说,百里医馆之人!
那日百里医馆的一个小药童回家探亲,正好路过“陈氏医馆”的门口,当时看完一眼之后,立即就火了,冲进去就要找掌柜的理论。
谁知陈默所招的这个掌柜也是赵家村人,对陈默一向是忠心耿耿,这回听到有人说医馆的坏话,自然是勃然大怒,当即就和那个小药童吵了起来。
那天沈南之也不在,陈默这个主人又在上京都验尸,所以医馆里只剩下了几个小药童。
百里医馆的小药童见吵不过掌柜,又被周围的病人指指点点,一时气愤,到让他想出了个让“陈氏医馆”出丑的法子,狡猾得用激将法立即把几个医馆里的小药童都给激怒了,当即两帮人马就开始了斗医。
可惜“陈氏医馆”里的小药童来的时日尚浅,而沈南之虽然也教过他们一些医理知识,可是奈何沈南之也是第一次为人师表,往往又觉得很多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很多都是点到为止,让几个小药童自己去发现。
这样一比,几个小药童当然不如“百里医馆”的药童厉害,纷纷败下阵来。第二天“陈氏医馆”大大不如“百里医馆”的言论传遍了马连镇的大街小巷,更有甚者,声称“百里医馆”的小药童以一敌十,完败“陈氏医馆”之药童。
可惜这世上总有些人是那种得理不饶人之辈,那个百里的小药童明明当天已经是占尽了便宜,甚至让“陈氏医馆”都快名声扫地了,他还不甘心,第二天又到了医馆中,声称一定要让“陈氏医馆”关门大吉不可。
可是那天他的运气就不好了,沈南之当当也在医馆中,结果自然不言而喻,被沈南之的医术气了个够呛,一介小药童也敢关公面前耍大刀,简直就是还没摸清楚自己是几斤几两!只得灰溜溜得逃了回去。
但是人说,打了小子,来了老子。此话真是一点不假。
小药童回去之后,便将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他自觉没有错误,完全就是“陈氏医馆”那群欺世盗名之辈侮辱于他。
“百里医馆”的当家人百里长风此时一听,那还得了?!西岚国上上下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西岚国首屈一指的医馆就是他们“百里医馆”,除了他们之外,又有谁还敢用自己的姓氏取名医馆?没想到一处乡野小镇,居然也敢有人堂而皇之地取名“陈氏医馆”,这不是公开和他们叫板是什么?
当即就下了战书,七日之后,上门讨教。
所谓的讨教战书,经常也发生在两个相同的行当之中。比如说两家都是医馆,那么便以医术为题,相互斗医,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失败者将永远不能再进此行当。
所以这种战书一般不会轻易下,若是下了,必要拼个你死我活,有你没他!
听完掌柜的描述,陈默沉吟了许久,脸上倒没有什么惶急之色,依旧一派坦然自若:“这么说来,这场比试也就在两天之后?”
掌柜一拍大腿,气怒道:“可不是吗?他们这些人就是欺人太甚!”
“那为何之前没有传信了来告诉我呢?”陈默疑惑道。
掌柜的讪笑了一声道:“一开始只觉得是个小事情,想着小姐在外面正在接大案子,不敢打扰小姐。况且当时沈大夫说了,这事他能一人担着。”
“那现在沈南之人呢?”
掌柜的老脸一抽,有些无奈得说道:“今天张家小姐寿辰,特意请了沈大夫前去,沈大夫推辞不过,一早便去了。”
陈默深吸了一口气,头疼得按了按额角:好一个沈南之,大敌当前,他还有心思泡妞!
说曹操,曹操到。
沈南之领着广百从医馆的大门处走了进来,今天穿了一件招摇的大红色锦衣,折扇轻摇,眉眼风流,说不尽的浊世贵公子风范,道不尽的骚包臭屁之态。
一边走路,左手中还拿着一只香包细细赏玩,突然桃花眼一眯,显然是看到了站在柜台前面的陈默,双目中折射出欣喜的光芒,快步走到了陈默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眼赞叹道:“小美人,你还真让我惊喜!几日不见,倒变得越发得美了!”
陈默嫌弃得用一只手指将沈南之手中的香包移开了一些:“香味太浓,还是收起来的好。”
沈南之一愣,将香包放到自己的鼻子下面深吸了一口,只觉得扑鼻的芬芳,忍不住陶醉了一下:“这可是今天张小姐送给我的贴身香囊,可好闻了!小美人不喜欢吗?”
突然沈南之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可能:“哦!我知道了,小美人是吃醋了,哈哈!不要紧,要不我把这个香囊送给你吧。我和你说哦,那个张小姐可是咱镇上有名的美人,当然啦,再怎么美也不及我们小美人万分之一。只不过那身段,那肌肤,啧啧…。”
广白听在耳里,只觉得有一种马上堵住自家少爷嘴的冲动:我的亲娘诶,那个张小姐也能叫美人的话,东村的那个肥妞也能叫美人了,长得身粗腰壮的,还脸似黑炭!少爷也不用这么说谎不打草稿吧?
陈默可没耐心听他胡扯,直奔主题:“你两日后准备应战?”
沈南之刚刚还滔滔不绝地话语戛然而止,狠狠地瞪了一眼多嘴的掌柜,桃花眼里闪过一片尴尬之色:“这个,小美人啊,虽然我邪医的名号确实响亮,可是也比不过正宗的百年世家,百里医馆的当家人百里长风啊!那老家伙可真是有两把刷子的!想当年他都能和我师尊一较高下,这比医术,我还真没把握能赢得了他。”
沈南之说的也是实情。
百里长风是谁?百里家族作为西岚国第一首富之家,靠的就是几乎垄断了西岚国药业的方方面面,所以百里家族也更加注重医学人才的培养。
百里长风可是百里家族中从小培养出来的医学天才,纵使沈南之亦是天纵奇才,可是百里长风出名的时候,沈南之还在穿开裆裤呢!
所以这次接到百里长风的战帖,沈南之也觉得非常意外,可是转念一想,陈默取这样的名字,早早晚晚会遭到“百里医馆”的不满的,果不其然。
陈默纤眉紧皱,有些不满沈南之的回答:“如此说来,你根本没有把握能赢他?或者说,你根本不及他?那你当时为何不将这个消息告诉我?”
陈默问得尖锐,沈南之也微微有些窘迫,可是还是故作泰然地耸了下肩膀,做无奈状:“小美人,你这个医馆的名字确实取得不好,虽然你的医术是很高超,可是你不知道那个百里长风有多变态!他这个人除了医术极高之外,还擅长用阴谋诡计,又最是输不起。战帖我们不能不接,只要我们到时候败得不要这么难看,我们就算换个名字重新来过,也是能得到大家的敬重的,毕竟能和百里长风过上招的人,也算是一种本事了。”
沈南之分析地头头是道,其实不仅仅是百里长风医术高超,更重要的是百里长风身后还站着个百里家族,那可是西岚国四大家族之一的存在啊!若是真的得罪狠了百里家族,能不能在西岚国立足都是个问题啊!
陈默却越听沈南之的话眉头皱的越厉害:沈南之打的竟是这样的主意!不由得就有些气闷,就算那个百里长风医术高超又如何?难道他们就要不战而降吗?她陈默的人生字典里就没有“投降”这两个字!
“沈南之,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既然你没有把握那天出战,还是我去好了。”
沈南之一听就知道小美人的倔性又犯上来了,不由得有些头疼,当初不准备将此事告诉她的原因也就在此。原本以为陈默必定要在上京都中待上十天半个月,没想到这么早就回来了。
这件事起因也怪他当时没打听清楚那个小药童是什么来头,就把人收拾了个彻底,说来也巧,这个小药童是百里长风最喜欢的弟子,也怪不得自视甚高,也怪不得能以一敌十,战胜“陈氏医馆”里所有的小药童。
本来他想接下战帖后,和百里长风斗上个几回合,输了后凭着他师尊和百里长风的交情,说不定他们换个名字他也会放他们一马,可谁知道偏偏陈默回来的这么早,偏偏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可是还没等他再劝陈默,陈默身后一直在边抓药便听他们说话的小药童凌庆宇突然重重的将包好的一包药材掷到了柜台上,有些怒气道:“沈医师都无法战胜的人,谁还能赢?我看我们还是乘早改名,也省的受那份辱!”
凌庆宇十分看不惯陈默对待沈南之的态度,虽然说陈默是这间医馆的东家,可是这两天要不是沈医师在这里撑着,说不定这间医馆早就被人算计去了!如今沈医师处处为她着想,她却还不领情,自以为是地还想和百里长风决斗!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好吗?难道百里长风还斗不过一个和他凌庆宇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吗?
虽然曾经有一段时间这里盛传陈默医术高超之说,但是凌庆宇入医馆这么久,从来没有见陈默出手过,陈默也不经常在医馆中现身,所以久而久之,在凌庆宇等这几个小药童中,反而觉得沈南之才是他们真正的师父,此时见陈默对沈南之的态度如此恶劣,不由得怒从心起,想要为沈南之出一口恶气。
旁边几个在做事的小药童,听到了凌庆宇的话,不由得对他心中极为佩服,居然敢得罪医馆的东家!不过说了他们不敢说的东西,真是太厉害了!
陈默缓缓地回头深深地看了凌庆宇一眼,那一眼寒凉入骨,脸上虽然依旧没什么恼羞成怒的表情,可是就是能看得凌庆宇心头猛跳!
瞬时间噤了声,低下头继续做事,不敢再发表任何言论。
转回头:“后天我去应战。”说完陈默便带着春香离去,看都再未看一眼店里的众人。
待陈默走后,店里面的气氛才稍稍缓解了一点,沈南之可惜地叹了口气走到凌庆宇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感叹道:“你,好自为之吧!”说完摇着折扇继续做回他的做堂大夫。
凌庆宇心头一凉,又有些摸不着头闹:他不就是说了句公道话嘛!难道有这么严重吗?难道那个陈默会辞退他?
一想到辞退,凌庆宇心中就一阵后怕,刚刚果然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居然敢和东家叫板!这下完了,要是真的被辞退了,这怎么回去向族里交代啊!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沈南之所谓的“好自为之”绝对比他所想到的、最严重的“辞退”还要严重许多。等到后来在经历了众多磨难时,回想起来那才叫真的后悔莫及!
两日后,马连镇集市口。
按照西岚国的规矩,若要斗医,必须在集市口大庭广众之下进行,让所有人都做个鉴证,同时要让当地的父母官做评判,最后断定谁输谁赢,让每个人都心服口服。
这日一早,百里长风特意从上京都赶到马连镇。马连镇上的人只看见一亮非常豪华的马车疾驰而来,先不说这马车的外观如何肆意张扬,就是那四匹用来拉车的马,那可都是正宗的汗血宝马啊!百里家族果然是西岚国第一首富家族,瞧这气派,这西岚国上上下下,大小官吏没一个能胜过的!
因为怕路上耽搁时间,百里长风倒是早了一点出发,没想到一路顺畅,到达集市口时,还早到了小半个时辰。不过这点等人的时间百里长风还是有的,干脆就坐在马车中一边闭目养神,一边等待着对手的到来。
刘其君也早早就到了集市口,县衙役搬了一张椅子给刘其君坐下。
集市本就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听说今天“陈氏医馆”和“百里医馆”要进行斗医,所有人都激动了,纷纷奔走相告,不一会儿集市上就聚满了人,都等着瞧好戏。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百里长风见时间已经差不多了,便下了马车,原本以为“陈氏医馆”的人必将已经在此等候了,没想到环顾了一下四周,却没看到“陈氏医馆”中任何一人。
难道他们是要准备不战而降?
百里长风微微有些不喜,这次大动干戈而来,就是要杀一儆百,告诉世人,能以姓氏称医馆的,全天下也就两家而已,不要什么阿猫阿狗的都以姓氏取名字。没想到那个“陈氏医馆”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到现在还没来!
周围的人不禁也开始议论纷纷,大家都在猜测着难道“陈氏医馆”这次真的是要不战而降吗?这也太有失风范了吧?在西岚国,就算明知不敌,对手给你下了战帖你也要接,也要去比!这不仅是对对手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眼看着就要到规定的斗医时间了,就连刘其君都不禁为陈默捏了一把汗——难道此次真的就这样了结了吗?这未免太不像他所认识的陈默了!
可是只要再过一炷香的时间陈默等人再未到,那么就要算百里长风赢了。陈默他们连应战都不敢,等待他们的即将是什么,也显然不言而喻。
就在众人失望间,只听到一道女声在人群中响起:“还请让一让,”陈氏医馆“的人来了!”
众人一听“陈氏医馆”的人来了,立即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顿时“陈氏医馆”的众人就暴露在大家眼前:陈默、掌柜的、沈南之和十个小药童,一行十三人,浩浩荡荡而来。
百里长风见到“陈氏医馆”的人终于来了,捏着长须的手一顿,倨傲的脸上倒是闪过一丝意外,原本以为他们真不会来了,没想到勇气可嘉,还真出现了。不过嘛,就算是勇,也是匹夫之勇!
百里长风看向他们的眼神,仿佛就是在说: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几个小药童看到对方的气势,以及百里长风威严的眼神,早就吓得不知所措,讷讷不语——这可是百里长风啊!西岚国顶尖的医术天才,从来都是望其项背,遥不可及的人物,今天居然就站在这边!不由得,大家心里是既害怕又激动,五味陈杂。
百里长风的小药童凑上前指了一下沈南之道:“师父,这人就是邪医沈南之。”
说完后就恭敬地退到一边,不过那眼神里透出的得意是怎么也止不住:沈南之,你那天不是很牛气吗?不是嘲笑我医术不精吗?今天就来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医术不精!
百里长风眼里精光一闪,原来是老家伙的徒弟,怪不得这么横!不过那个骚包样,简直就是和老家伙一模一样,哼,看着就来气。
沈南之看到百里长风的目光放到了他身上,只好不情不愿地从人群中走出来,朝着百里长风行了一礼:“见过世伯。”呸!什么世伯,要是让老家伙知道他叫百里长风世伯,还不要宰了他!
百里长风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沈南之:“小子长本事了!怎么?准备好和我一战了吗?”这两个人相看两厌,俱都看对方极不顺眼,不过却又顾及面子,不好撕破脸皮罢了。
沈南之讪讪地一笑:“哪里,我怎么可能是世伯的对手!今天来迎战的是我们的东家,陈姑娘。”靠,老家伙明明知道他不及他,还在那边假惺惺,果然和师父说的一样,就是个老狐狸!
百里长风一愣,本以为今天和他比试之人就是沈南之,因为他怎么也想不到,难道小小一个马连镇上,还有这么多卧虎藏龙之辈不成?虽然很不想承认,可是沈南之确实在杏林界也算是一号人物,等他们这些老家伙退下来,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怎么又会冒出个陈姑娘,这又是谁?
等将视线转到站出来的一个小姑娘身上时,百里长风的老脸忍不住抽了抽: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一看就尚未及笄,脸上还带着一些稚嫩之感,人也看上去娇娇弱弱的,这么一个小姑娘,就是来和他比试的?这是说他们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说他们干脆想要认输所以随便找个人来斗一下,然后就算是输了,也会说他们派出的是个小姑娘,输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想到第二种可能,百里长风倒是眼神闪了闪,若真是如此,倒也算有点成算。只可惜到了我手上,是绝对讨不了好的!
陈默静静地站立在百里长风面前,脸色沉静,既无慌张也无惧怕,仿佛眼前之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陈氏医馆”的几个小药童心里都极度不满,若是让沈医师去说不定还有几分胜算,现在东家去,这简直就是……
“你就是陈氏医馆的东家?”百里长风不屑地瞟了一眼陈默,就算你现在不动如山,倒时候等结果一见分晓,也能让世人知道你只不过是个欺世盗名之辈。
陈默对待外人的时候永远是一张面瘫脸,百里长风想要用上位者之势来压她,那完全就是找错人了。陈默在金銮殿上面对元成帝都能面不改色,何况只是个区区百里长风?
“是。我就是东家。闲话少叙,我们开始吧。”
百里长风被狠狠地噎了一下:这女娃是在嫌弃他啰嗦?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百里长风说话!瞬时,一张老脸变得铁青,看向陈默的目光锋利如刀,让人胆寒。
众小药童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叫苦: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东家!这是要往死里得罪百里长风啊!
刘其君听到陈默的话,也是忍不住苦笑了一下,他是知道陈默验尸的厉害,可是这医术是不是也和她的验尸术一样神乎其神,那就不知道了。
忍不住上前打圆场道:“咳咳,时间已到,要不我们就开始吧。”
西岚国的斗医自有其规则,一般分为三局两胜,第一局比识药,会命人拿来一百种药材混合在一起呈上,比试之人须在一炷香时间内辨药识药,谁辨别出的药材更多更准,便算谁赢。
第二局则是比问诊。两人同看一个病人,将病人身上的所有病症全都写下来,而病人会在一开始便将自己身上的病痛全都写下来交给仲裁之人,最后由仲裁之人将答案念出,评判谁是赢家。
第三局比药方。一般而言,都是喂食两只家养的兔子同一种毒药,一刻钟后将两只兔子交给对战双方处理,谁能将兔子救活,就算谁赢。
这三场比试,几乎将一个医者所有的本事都展现了出来,从基本功到望闻问切再到最后的实践治疗,若是谁能胜出,那也必是医术确实高过对方,毋庸置疑。
很快两名衙役各捧了一盒草药端了上来,放到事先准备好的桌子上,陈默和百里长风两人已经在桌子后面站定,等到刘其君将一柱香插上后,比试正式开始。
陈默眼睛一扫,这些药材已经被完全混在了一起,而且好多种是十分相近的药材,若要找全,确实十分不容易。
却看见百里长风运指如飞,每每找到一样,便飞快地报上名字然后扔给身后的小厮,让他记下,短短数十秒的功夫,他已经找出了十多种药材,本事果然不小!
陈默也立即低下头开始分拣药材,“陈氏医馆”的小药童瞬时间眼睛就亮了:原本以为医术了了的东家,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手!就那个分拣药材的熟练度和速度,都是他们所望尘莫及的啊!
可是当他们看向百里长风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惊骇了:半柱香的时间都还没有过,他已经分拣了一大半的药材了!
其实若是在天朝,陈默要做到百里长风这样的速度完全就是轻而易举之事,她从小就被外祖父布置分拣药材的作业,甚至到最后,就算闭着眼睛,光用手摸就能知道是何种药材。
可是这里不是天朝,这里的许多药材虽然药性可以和天朝的有些药材相互取代,但是却易名易形。虽然陈默已经用着惊人的速度去记忆这些药材,但是比起在西岚国活了大半辈子,天天和药材打交道的百里长风而言,还是差了许多。
“好了。”百里长风挺直身躯,淡淡地朝刘其君说道,但是眼神里的倨傲却怎么也遮掩不住。
“天哪!这一炷香的时间还没到啊!”在场看热闹的众人都纷纷惊呼起来,大家的视线全都集中到了百里长风身上,只有沈南之的目光落在了还在那边不停分拣的陈默身上:明明知道败势已定,她却还不服输,紧咬着唇角不断地进行判断、思考,小嘴里不停地吐露出一个个药材的名字,虽然已是深冬,可是她的额头上还是泛出了晶莹的汗珠,顺着侧颊滚落了下来,也忘记了擦拭。
这般认真、这般努力!仿佛全世界都在为另外一个人疯狂的时候,她却还在那边固执地做着自己的努力,即使知道要输,也要用尽自己的全力。
这样的陈默,让沈南之的心狠狠地悸动了一下。
最后陈默在一炷香刚刚燃完的时候也将药材全部分拣完毕,挺直起身体,静静地站立在一边,等着裁判做最后的裁定。
最后的结果,百里长风未花完一炷香的时间,分拣完所有一百种药材,而且每种药材无一差错。而陈默,花了一炷香时间分拣完所有药材,错3处。
谁胜谁负,已见分晓。
在场的众人都为百里长风激动了起来,纷纷高呼“百里医馆”的名字。“陈氏医馆”中人纷纷面如土色,垂头丧气。
只有陈默和沈南之两人,表情丝毫未变,就这样看着百里长风在人群中享受那种荣光,不动声色。
很多时候,人们总会忘记,陈默虽然用了一炷香时间,错了三处,可是她这样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西岚国,又有几个人能做得到?又有几个人能在如此年纪做到?
恐怕,就是百里长风,在陈默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做不到吧?
不过世人总是只看到眼前的荣誉,却看不到后面的新人正以一种势不可挡之势,大步前行,直到——超越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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