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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的炎热与洞中的冰寒,形成鲜明的对比,骄阳似火,炙热的烤着大地。
在快要走到洞口时,颐和回头见重生依旧在远远的跟着自己,他不敢靠近,却也不会距离她太远,像个被母亲抛弃的孩子一般无助。
在洞中有呆了三天,颐和始终不见重生开口说话,便也没了耐心继续丢在此处,于是便打算继续赶路,谁知,一直安安静静的男子,见女子要走,竟然从床榻上歪歪斜斜的爬起来,就算摔了好几跤,也要向颐和走去。
颐和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而向来一旦下定决心,她绝对是不会随意更改的,所以,沿着弯弯曲曲的甬道,通向洞外的一抹光明,越往前走,颐和便越担心身后那个干净的像个婴儿的绝色男子,会因为自己的无情而受到伤害。
不过,她终究是没有回头,在洞口适应了一会儿刺目的阳光,便一头扎进去了。
身后,脸色苍白的重生,因为耀眼的阳光,一瞬间就闭上了眼,觉得双目刺痛非常,滚烫的眼泪就留了出来,然而,一听颐和的脚步并未停下,心中便升起了极度的不安,艰难的睁开一条细缝,还是觉得难受,于是,他只好用两只手,挡住蒙住眼睛,然后从手指的细缝中,搜索颐和的身影。
他的动作很小心,也很慢,可是一旦颐和的背影消失,就算再艰难,重生也会加快步伐,生怕颐和丢下他不管。
一天当中,颐和会选择在傍晚的时候出发,清晨的时候找个地方落脚,重生便利用白天的时间,多赶一些路。来到距离颐和身边不远的地方坐着,一双大眼因为受不了阳光的毒害,已经红肿不堪,而眼瞳却还是一如之前的清澈,好似这世上,没有东西能够污染。
他的皮肤也黑了许多,显得人很狼狈。可是。却凭空的让他多了一丝难以形容的味道,成熟了,而且隐约中露出的固执的性子,着实让颐和头疼。
她这是杀人。而不是郊游!
简单的吃了一点干粮,喝了一些水,颐和看也不看他,便倒在松软的沙土上,找到一个舒适的姿势,闭目睡去。
颐和的脚边,放着一些简单的干粮和水,重生见她睡去,才敢偷偷的过来。拿起食物往嘴里送。纵然干硬的馒头难以下咽,但他还是使不得喝一点水。
这几天,他一直很混沌,心底一个小人告诉自己,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敢随便的跟在一个陌生的女人身后,当心你被她害了还不知道,所以,一定要远离这个女人才对!而另一个小人却说,她把你唤醒,就注定了你两的缘分,如果她要害你就不会把食物给你了,所以,她一定是好人!
而在潜意识中,他觉得自己非常惧怕她,但又非常的想要靠近她。虽然脑子里没什么记忆,但看着睡的安详的颐和,他就不自觉的想要为她做点什么,哪怕是节约一点水也行。
嘴唇干裂,点点血迹粘在馒头上,重生低头看着颐和安静的睡颜,将带血的馒头一点点咬下,细细的咀嚼很久才吞下去,然后再咬一口,慢慢的咀嚼,直到吃完手中的食物为之。
颐和醒来,便看见一张苍白的,嘴唇干裂的绝色脸颊,尽在咫尺,不禁挑了挑眉:一个男人长得如此好看,像一只妖孽,也不知道老天爷是怎么想的?
从男子颈部的缝隙看去,见洞穴外的光线已经弱了,淡淡的胭脂色,涂抹在高广的苍穹上,如图一张巨大的彩绘,充满艺术气息。
微微动了动,颐和坐起身子,舒展了一下筋骨,便感觉到一道冰冷的视线落在身上,转头望去,见重生不知何时已经醒了,正盯着自己看,嘴角一抽,继而转过头去,像是没看见他一样,敢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道暗哑的声音,缓缓地道:“你,我……你不喜欢我吗?”
突然听到人的声音,惊诧的颐和回头看向他,琉璃色的眼眸深了深,问道:“你能说话?”
迟疑着,半响,重生才点点头,“嗯”了一声,有些局促的看向颐和的眼睛,瞬间又移开了视线,脸颊淡淡地红了,羞赧的底下头去。
想是想到什么,颐和端正身子,正色的看着正在兀自害羞的男子,道:“我不管你跟着我有什么目的,但我先跟你说明白,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你去。”
一惊,重生抬起头诧异的看向她,认真的说:“我要去。”倔强的像个孩子。
想了想,颐和淡淡地说了一句“随你”,就起身收拾起东西,然后坐在一旁打坐,大约半个时辰后,浓烈的太阳在西边幻化成一抹娇艳的胭脂红后,颐和睁开眼,却对上了一双黝黑的眸子。
颐和突然睁开眼,将重生吓了一跳,往后推了推,脸色难看的盯着一脸阴沉的人,害怕的又往后缩了缩。
“我们走吧。”拿起地上的佩剑,颐和起身就往洞穴外走去,食物和水都留给重生拿。
眼中的光芒亮了亮,有的时候重生很愚钝,有的时候却很聪明,见颐和将食物和水全部丢下,便心情愉悦的上前将东西捡起,学着之前颐和的样子将东西背在背上,快步的追了上去。
被一个人肯定,竟然是这么开心的事情,重生感觉自己就要飞起来了一样,轻飘飘的,好不舒服愉悦。
紧跟在颐和的身后,走走停停半个月后,终于来到了一处残垣断壁处,四周绿意盎然,比之高山族的地盘不知好了多少倍。
颐和在残壁的四周找了找,终于在一丛茂密的绿色植物里,看见了一块黑色的石碑,上面鬼斧神工的雕刻了两个大字——游涯。游涯族在漠北十七族并不算大族,但因为其特殊的传承文化,使得她在漠北十七族中有着超然的地位。
眼中精光一闪而过,颐和站直身子,放眼望去四周绿意盎然的植物,心情猛然好很多,神采飞扬。重生不知道颐和为什么会笑,但看着她笑,他的心情也变好很多,微微勾起嘴唇,脸色虽然不好看,但这一动作,落在颐和的眼中,却是好看的不能太好看了,于是赶紧扭过头去,欣赏着周围不算美的美景。
游涯族,漠北十七族最小的部族,一向偏安一隅,与世无争,可是,颐和却知道,能够在群雄并起的漠北独安一处而不受牵连的,都是有手段的,想要将其覆灭难度不小,可相较于其他十四个部族,利用无数兵士的生命换取的胜利品,不如将目标放在这个毫不起眼却在漠北十七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部族,以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这对丁零族将来的发展,无意是最好的。
颐和一边顺着石碑上的指示走着,一面整理思路,置身的盯视如无物。
走着走着,颐和脚下突然一空,不及反应,整个人便掉进了一个深坑中,跟在身后的重生,伸出手去拉颐和,却是抓了个空,不多想,就跟着跳下去了。
若说这世间谁是第一大傻瓜,非重生莫属。他白白的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一颗头颅却是摆饰。
快速的往下落,颐和反应极快的,左脚踩在右脚背上,打算借力向上跃去,不想头顶一道黑影迅速的落下,狭小的空间内,根本容不得颐和避让,两个人砰的一声撞到一起,以更快的速度往下落着。
因为下降的速度过于凶猛,纵然和颐和撞在一起使得身上很痛,但重生却在这时,闭着眼,伸手抱住了颐和的腰身,两人贴的紧紧的,连呼吸都喷在了对方的脸上。
颐和能感觉到重生温热的体温和快速的心跳,脸上一红,想要推开他,但却因为两人正在极速下降,这个动作做起来很艰难,突然,“砰”的一声巨响,颐和只觉得后背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挤压了一下,喉头一甜,丝丝血迹就从嘴角流了出来。
两人总算是着地了,但是,颐和心中提起的大石尚未放下,两人的身体竟然顺着斜斜的坡,继续往下落去,身下露在外面的皮肤,一阵火辣辣的疼,额头瞬间冒出冷汗,加上重生正压在她的身上,这摩擦力便可想而知了。
下滑了一段路后,因为地势的原因,两人包成了团滚动起来。憋着一口气,颐和咬牙忍着,嘴唇都被要出了血,点点血迹,因为两人不断的更换位置,很快的就粘到了重生的脸上,绝美无涛的人,瞬间妖冶无比,如同奈何桥便绽放的蔓莎朱华。
“咚”一声,两人终于落地,受伤不起,重生从颐和的身上滚了下来,躺在一旁,眼眸微微眨了一下,然后彻底的闭上了,颐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胸腔里刺骨的疼,应该是压断了肋骨,呼吸僵住,然后以极慢的速度扭头,去查看重生的情况,见到的却是一张毫无血色的脸,一道道黑暗袭来,颐和强撑着不让自己晕过去,却终究是因为受伤太重,眨眼的功夫就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