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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43章 孤独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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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慧仪和郑月琳之间,崇祯皇帝朱由检分不清更喜欢哪一个,但是在没有看见的时候,他想张慧仪的时候会更多一些,郑月琳各方面都比张慧仪优秀,崇祯皇帝朱由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所以,在跟郑月琳在一起的时候,多加了一点点的怜爱。

    崇祯皇帝朱由检将郑月琳抱起来,放到了里面的被褥上面,放下了蚊帐,对着她微微的一笑。

    郑月琳含情脉脉的看着崇祯皇帝朱由检,看见他眼中的失落,比刚才好些了,也很欣慰,只要他能够开心,让她做什么都愿意的。

    两个人摸索着,郑月琳微微的发出了微微的气喘声,“嗯……嗯……”

    崇祯皇帝朱由检微微的一笑,因为跟郑月琳已经来过一次了,只是上次郑月琳是身不由己,他不想让郑月琳对这新婚之夜产生任何的遗憾,想要一个不一样的姿势。轻轻的的娇躯翻转过去,背朝着他,双手从她背后伸过去,握住了郑月琳那对丰满的酥胸,将郑月琳凌空抱着,郑月琳就只有跪在榻上。

    这样的姿势,让崇祯皇帝朱由检和郑月琳都获得了别样的刺激!

    半个时辰之后,崇祯皇帝朱由检趴在了已经快要虚脱的郑月琳的身上。

    “皇上,臣妾好幸福。”郑月琳轻轻的喘着气,就快要连喘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崇祯皇帝朱由检在郑月琳的粉颈上舔了一口她的香汗,“朕也很幸福,能够得到你这样的红颜知己。上苍待朕不薄。只是没有让你入宫。苦了你了。”

    郑月琳微微的一笑,“臣妾早想通了,这样就是最好的,即使是一生一世无法入宫,臣妾也不委屈,就只要将来能够让皇上的孩子恢复名分,便可以了。”

    崇祯皇帝朱由检点点头,“放心。朕答应你!”

    两个人相拥相偎着度过了一个整晚,这是崇祯皇帝朱由检非常难得的一个整晚,不是他今日懈怠了,而是他的心,真的很累,跟郑月琳在一起的幸福,也并不能够化解任何的压力。

    崇祯皇帝朱由检的脑中,有一股真空的幻觉,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很想一门心思的做一件事情,但他是皇帝。他的事情本来就是很琐碎的!他没有办法让自己在一个方向上停滞,他停滞了的话,他的大明就将停滞!

    当天下的重担都压在一个人的身上的时候,这样的滋味,并不好受,这样的滋味,崇祯皇帝朱由检已经尝过了太久,太久!久到他都已经快对这样的感觉麻木了!

    看着郑月琳的睡脸,那俏丽的粉脸是那样的甜美,那样的娇憨,崇祯皇帝朱由检忍不住在郑月琳的粉脸上面轻轻的吻了一口,身为一个皇帝,他甚至连好好的去爱一个女人的时间都没有!

    连好好的爱一次的时间都没有,这是多么孤独的境界!

    孙承宗去了辽东前线,他也娶了郑月琳,崇祯皇帝朱由检现在的生活当中,就剩下赶紧处理惠安伯张庆臻的案子,再就是赶紧在这案子处理之后,大力发展大明京畿地区的经济和军事!

    法律是信仰的表达,是指人们发自内心深处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律如何才能成为全民自觉的信仰?

    首先,这信仰源自民主立法的参与。

    人民大众是立法的主体,他们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现代社会是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自有其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如何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拓展立法的民主参与,建立通畅的表达渠道和有效的参与机制,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将那些不同的诉求、取向和主张,协调、凝聚、提升为法律规范和国家意志?我们必须清醒,扩大民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也是一个将法律精神潜移默化融入民众思想观念的过程。

    在民主立法的巨大进步中,依然有待彻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消除“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立法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

    其次,这信仰源自法治环境的熏陶。

    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被教导出来的。人们更多地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与政府官员的互动中获有现实的引领。

    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律信仰的践踏:“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

    权大,还是法大?我们绝不能再掉入另一个陷阱:权大,还是法大?

    再次,这信仰源自司法公正的彰显。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失守,社会难免陷入“以暴制暴”的困境。这也就是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

    毋庸讳言,民众对当下的司法状况多有不满。一些法官缺乏最起码的法律敬畏,丧失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批条子,打招呼,跑关系,权大于法,钱重于法,情过于法,甚至甘心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导致同案不同判,出现一起又一起的冤假错案。本来,走进法庭的那些弱势无助的受害者,都是把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尊严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线希望,在他们的意识中都把法官想象为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拯救者形象。司法腐败,不仅严重地动摇威胁着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也极大地扭曲消解着人们的公平观念、法治意识。

    司法改革已经敲响鼓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法官专业素养,落实审判独立原则,就是要努力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建设人人有责。

    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集体主义的遮蔽中再现个体,每一个个体的生存发展都是不可忽略的。我们已经拥有了人格的独立和发展的自由。但是,这独立有其社会的支持,这自由有其法律的边界,我们不能生活在原子化、丛林化之中。今天的社会,已经从意识形态的高扬中解放利益,每一个百姓的利益诉求都是不可置换的。但是,利益的潮水并不能漫过法律的堤坝,财富的追求也不能湮灭道德的光照,我们不能沉湎于社会欲,望的极端化、暴戾化之中。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阶级斗争的极致中回归法治,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必须保障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