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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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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殷之冷着脸坐在一辆印着《每日娱报》logo的suv上,而那个赶他走的青年正在帮助阿黑往后备箱里塞土特产,他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只火腿的后蹄大喇喇戳在半空。

    “你回去以后可以把蛋黄和皮蛋先送到小纪那,她跟我说她最近闲得发慌。”程冬收拾完东西,过来扒着车窗跟原殷之讲话,对方只是拿眼斜他,不搭腔,程冬觉得别扭的原殷之有点可爱,就趁人不注意,往前凑了一下。

    他的嘴唇没有碰到目的地,鼻尖倒是在原殷之脸上戳了一下。

    一个失败的突袭。

    程冬埋下头,觉得自己大概有点神经搭错,正想不着痕迹地挪开,原殷之的手就搭到了他的头上,摸了摸。

    他抬起头,看原殷之似乎在忍耐,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后,低声说:“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程冬睁了一下眼睛,他被那个“家”字戳中了。

    原殷之又揉了揉他的头,毕竟有人在,不好更过火,要不是前一晚两人憋不住,又偷摸着把帐篷搭起来,后来差点把帐篷搞塌,这个时候原殷之肯定下车把人抗走。

    但是他们毕竟都不是游手好闲以谈恋爱为己任的人,原殷之的手机已经快要被翟洁打爆,而程冬也不是来这里度假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特别深长的眼神,而后便利落地告别了。

    程冬插着口袋,看车屁股消失在视野里,耳边是寨子里的村民劳作时互相谈天招呼的声音,不时有人吼两声号子,很快消失在茂密的山林中,没有回音。

    他突然想起邱余欢曾经在教学中途对他说的话。

    “你的音乐很干净,我指的不仅仅是风格,而是你的创作力度。你擅于捕捉简单的情绪,直抒胸臆,但这些优点会在后期成为劣势,那就是缺乏张力。并不是说简单的东西不好,相反某些时候这是最好的,但你的东西是未经提炼的那种简单,显得粗糙,并且更危险的是,浅薄。”

    “你的技巧过硬,词曲契合度相当高,每首歌拿出来都能做得让人挑不出大毛病,但是这些东西听多了,耳朵会腻。”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高中之后就来外地打拼,不到一年就被奇亚签下并且就此冷置三年,在此期间,你能学到和体会到的东西都太少了。简单来讲,小程,我对你的感觉是,懵懂。”

    “未被着色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你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似乎还太浅,音乐需要更剧烈和复杂的感情,你写歌,写你的梦想,写你的表达*,但这当中自顾自的成分过多,我们做音乐,是要给人听的,让人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你的词谱可能会让人觉得养耳朵,却不会有持久度,要在听众心脏上重锤一记,让他们记得你,记得你的歌。”

    “而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能给你的答案是,增加经历,懵懂总会被经验击溃,这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邱余欢没有说第二步是什么,那是一次短暂的交谈,甚至程冬还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就结束了。

    他站在这听上去安静空旷,但其实总有细碎声响的山寨中,刚刚送别了自己喜欢的人,突然弄懂了什么。

    自己为什么会爱上音乐呢?若说这是细胞的鼓动,是天性,那就该归为他天然的表达*,但是如果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少,这就会让他看起来笨拙而无力,他苦练多年的技术,到时候也救不了他。

    程冬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诡异的平整,这大概就是邱余欢所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太浅,其实那不是太浅,是他主动浅尝辄止而已。他会接纳所有在身旁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被奇亚压榨还是选择放弃回乡,以及之后接受了原殷之的包养,旁人看来这一件件都是些极不易消化的事情,但是他消化了,因为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将自己置身事外。

    说不清是他性格中的哪一部分在起作用,程冬猜想,那可能是懦弱。

    唐真说他没有心,是因为他没有多大的情绪起伏,无论什么时候他看上去都挺安稳的。

    但是原殷之折腾了他好多回,他终于没那么安稳了。

    程冬转过身去,张开手臂朝天空嚎了一嗓子,很快对面山上摘草药的人就用山歌跟他呼应起来,程冬这几天来学的不多,但基础的几个音节还算熟悉,就跟着一通乱唱,很快有不止一个声音参与进来。程冬大概能听懂,那是一首呼唤远赴他乡的恋人的歌,在劳作中偶尔兴起的思念,夹杂在其中的埋怨。

    要不要这么应景,程冬想。

    我也刚刚开始想他啊。

    邱余欢等人在隔天到达了村寨,先遣人员带来的设备也派上了用场,这座四面环山的村寨突然多出了好多黑匣子。

    卡在树杈间的、粘在屋檐下的、安安静静呆在蘑菇旁边的,村民都很好奇,上手敲敲摸摸,后来消息就传开了,说这是那帮城里人带来的录音机,咱们当没看到就好,防着点儿羊啊狗啊的去把东西踩坏了,毕竟人家是来帮忙做供水的。

    知道是录音机以后,就会有人故意在旁边制造声音,村民都爱唱歌,这些天里寨子里的歌声比以往更甚,组里的人讲录音取出来听了,效果比预想中还好,现在是夏季,虫声鸟鸣都十分丰富,这些天然的背景音经过剪辑,会成为好材料的。

    程冬跟随邱余欢和崔忠世每天跋山涉水,观察人文和自然,起初还真是没什么大收获,难免对这样的取材过程感到倦怠,直到有一天他登上山顶,浓密的树冠犹如可踏足轻舞的原野,他听到了一声大象的长啸。

    野象极其罕见,哪怕是圈养起来的大象也因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锐减,程冬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到此起彼伏的三四声啸叫乘风而来,他看不到它们,这种庞大的动物正穿梭在林木间,却不露出哪怕一小片耳朵尖给他,程冬想象它们喷鼻子的声音,如柱的足踩进厚厚一层腐叶的声音,悠闲甩动尾巴和蒲扇般耳朵的声音,和它们似乎在互相召唤的声音。

    程冬那一瞬间想到的不是要怎样在舞台上呈现这样的原始音律,而是非常普通地,想到了原殷之。他想跟那个人一起体会这样罕见的情景。

    而远在数千公里外的原殷之,此时正开车赶往机场。他本来正在开会,中途被电话打断,按掉以后却收到了短信,预览栏显示了短信内容:

    “直霖机场二层,预计到达时间15点37分,带上口香糖,我的吃完了。”

    原殷之立刻感到了头痛,他皱着眉抬手中止了会议,拉开门就走,路过办公区的时候还留意了每个格子间,找到一张桌上放了木糖醇的,就顺手拿了,不过没忘记撕了张便签留言。

    等他赶到机场,准时在15点37分见到了拉着行李箱的原缜,对方走过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伸出手,原殷之把木糖醇递到他手上。

    “不是口香糖。”原缜垂眼说,虽然面无表情,但原殷之晓得他是在嫌弃。

    “别那么多事儿,这个比口香糖好,防蛀牙。”

    原缜盯了手里的瓶子一会儿,抬头找到垃圾箱,规规矩矩地扔到了可回收箱。

    原殷之懒得理他,只出去开车。

    原缜是原殷之的小叔,强迫症患者,对一切信息都要求精准,酷爱口香糖,原殷之小时候跟他比过谁先把口香糖粘满妈妈的化妆桌反面,谁就赢,并且每一块口香糖都要嚼到脱色。结果原缜赢了,也被原殷之的妈妈提溜到爷爷面前挨了顿揍。

    原缜只比原殷之大两岁,从小就性情古怪,却耐不住有商业天赋,在国外早早拿了mba,管理原家的海外项目多年,但原家的老爷子却一直对这个小儿子保持着固有印象,认为根据地还是在国内,他这么整天板着脸死磕规矩,怎么能做好生意人呢,于是硬把人招回来历练。

    而原殷之就变成了那个倒霉的……

    “我已经列了景点行程发到你邮箱了,带我去。”

    变成了那个倒霉的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