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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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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毛毯作坊这已经出第二批货了,第一批只有三十来条盖毯,全是试织品,单调的羊毛原色,有些地方还厚薄不均。

    这种东西自然不能拿去卖,所以蔺秋让人把这些试织品全部送到了蔺敛那里,把蔺敛感动得恨不得全搬进自己的主帅府里,这可是儿子对自己的一片孝心啊!

    可惜不知道谁给透露到了蔺柏那里,他竟然带着大小将领前来,说这种毯子从未见过,自己愿意以身试用……蔺敛被他气得肝疼,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可还是被蔺柏和一群眼冒绿光的将领们把毯子给抢了,只给他留了一条。之后很长时间蔺敛大将军的周围数米之内阴风阵阵,竟无人敢于靠近。

    这一次的有部分是盖毯,一部分是地毯。

    因为天气开始转热,盖毯全做成了薄毯,只有五十来张,宽一米五,长二米,大部分是以花卉为图案,也有仙鹤延年、猛虎下山等图案,四边以同色的锦缎包边,看着极为华贵。

    而地毯却只有两张,长宽皆为三米,一副飞龙在天图,一副是百鸟朝凤图,不用说也知道这两张地毯是要送入宫中。

    要打广告,就要找最吸引眼球的人和地段。

    大梁国谁最吸引眼球?当然是皇帝梁洪烈和皇后楚氏。最吸引眼球的地方是哪里?不用说也是乾清宫和坤宁宫。只要地毯铺在这两处,不用多久,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就都会知道,有了这么一种华美的奢侈品。

    大梁国是穷,平民穷、国库穷,连身为皇帝的梁洪烈也穷,穷得甚至没有钱来修缮后宫,可是那些达官贵人们却各个富得流油,对奢侈品的追求永无止尽。

    福满银楼的首饰只吸引了那些贵妇人和小姐、太太们,而地毯却可以吸引那些达官贵人们。

    北陌县地处北疆,离京城即使是快马也要八、九日的路程,蔺秋不可能让衙差或者护卫们去护送这批羊毛毯,干脆写信给梅影子,花钱请他来护送。

    梅影子接到来信,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让一个山匪来护送货物?自己女儿的这个小叔子莫不是磕坏脑子了?

    不过看到到货地是京城,梅影子又兴奋了。

    京城=自己女儿的住地。

    去京城=可以看到自己女儿!

    一想到这里,梅影子简直就是泪流满面,他可是好几年没见到自己女儿了!可怜他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啊,才十三岁就被蔺岳那个黑小子给勾搭跑了啊,一跑十几年啊,才回来看过他几次啊,一年都没几封书信的啊……

    几个副头领满头大汗的看着自家大头领,一个魁梧得象黑熊一般的大汉哭得梨花带雨的……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了。

    “大哥……这信里写的是啥啊?”一个副头领被另几个给踹上前,只好硬着头皮来问。

    梅影子大手一挥,说:“有个生意,老子要去一趟北疆,你们几个在家里守着。”

    “啊!是有啥好事吗?大哥要带几个人去?啥时候回来啊?”众人到不觉得意外,虽然他们大部分时间奉公守法,种田度日,可偶尔打点野食也是有的,比如某贪官运回乡的金银,或者某盗匪集团的红货。

    “哈哈,当然是好事!”梅影子笑得一脸梦幻。

    众副头领不流汗了,他们开始泪流不止,大小姐啊,你快回来看看吧,大头领肯定是脑子磕坏了啊!

    第二天一早,梅影子带了二十个身手不错的山匪,快马加鞭的赶去北陌县,一路上还不时发出令人惊悚的狂笑声。跟随的山匪个个脸色煞白,他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临出门之前,几个副头领都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望着自己。

    蔺秋这边刚刚把货物装好,梅影子已经带着人赶到。

    别看这一次的货物不多,却也装了四辆马车。深知广告重要性的蔺秋又怎么会忘了包装,每张毯子都用精美的锦盒装着,上面还用金线绣了“福满织毯”四个字。两张地毯无法装盒,只用防水的油布裹了,外面又用一个巨大的锦袋装了,上面同样用金线绣的是“福满织毯”。

    作为内帑的负责人,张德儿当然要跟随这第一批的货物,到了京城他还要负责广告和销售的进行。

    梅影子根本不在乎到底要运多少东西,他一边搓着大手,一边对蔺秋说:“那个……太子妃啊,你这些货物是运一次啊,还是经常要运啊?”

    蔺秋看了他一眼,说:“大约每个月都要运一次。”

    作坊现在还在继续扩大,织毯机已经有四十台了,房子也从最早的三排十二间扩大到了二十间,邻近的土地也被蔺秋买了下来,打算起一些正规的宿舍,总不能让那些妇孺一直住在作坊里面。

    另外,蔺秋打算除了羊毛毯还要再发展其他的产业,比如酿酒、皮革等。一些中低档的酒和皮革制品可以本地,或者附近郡县销售,可是高档的只能运到京城才有市场。

    “每个月都有啊!”梅影子的一双牛眼瞪得硕大,咧开嘴笑了。那不是每个月都能进京城去看女儿了?!

    他丝毫没想到,从北陌县到京城的路途往返正好要一个月,如果他每次都护送的话,就必须在路途中不断的往返。

    事实证明,不管是大将军还是山匪大头领,只要遇到和自己儿女相关的事情,都只是一个傻爸爸。

    山匪傻爸爸护送着羊毛毯出发了,为了能早日看到自家女儿,这一路上就没怎么休息,天没亮就出发,天不黑透了绝对不休息,人家快马还要八、九天的时间,他竟然不顾危险抄近路,十三天就赶到了京城。

    一进京城,梅影子直接把马车和手下丢给张德儿,自己一把拎过一个路人,押着那人把自己带到了蔺大将军府。

    刚走到门前,就见大门“轰”的一声从里面打开,一个一身戎装的女子从里面走了出来,正是梅氏。

    梅影子以为自己女儿是来迎接自己的,连忙一把将手里拎的那人丢到一边,整了整自己风尘仆仆的衣袍。

    谁知没等他开口,梅氏已经一脸诧异的喊道:“爹?你怎么来了?”

    “我……”梅影子刚想说话。

    梅氏已经拉着他就走,边走还边说:“回头再说,先和女儿去打一架。”

    “打架?”梅影子瞬间就怒了,自己那么乖、那么可爱、那么美丽、那么贤良淑德……的女儿,居然被人欺负了?他立刻开始挽袖子,恶狠狠的说:“是谁欺负我家女儿了?让爹爹把他捶扁了,挂门上当帘子。”

    梅氏柳眉倒竖,怒气冲冲的说:“还不是秦珑那个龟孙子,居然说三殿下的墓是大将军派人烧的,今天我非要捏碎了他两颗龟蛋不可!”

    山匪傻爸爸丝毫没觉得自己女儿用词有问题,盯着梅氏上上下下的瞧了一遍又一遍,满意的想,我家女儿真是越来越漂亮了,也会打扮了,头上都戴上花了。不过那个秦珑是什么东西?蔺敛那家伙烧了谁的墓了?烧就烧了呗,又不是什么大事。

    梅影子并不知道,秦珑就是秦慕天的嫡次子,他和身为礼部尚书的嫡长子哥哥不同,对做官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只好风月。

    一般人说的好风月,不过是风流的另一种说法,而秦珑却是真的把风月这两个字给吃进了骨子里。

    当年三皇子还在世时,在京城里的公子里,唯一能在诗词上与他抗衡的就是秦珑。只是三皇子的诗词以清雅凄美著称,而秦珑的却是婉约绮丽闻名。不仅如此,秦珑的书画造诣也颇为不俗,京城里几乎每家出名的青楼和倌馆都有他的墨宝。

    是的,青楼和倌馆……

    秦珑家中姬妾无数,可他最常出现的地方就是青楼和倌馆,每次他的出现,那些妓子和小倌就会抛开身边的恩客,不顾一切的围在他身边,眼里心里只有秦珑一个。这不仅仅因为他文采风流,又生得英俊潇洒,还因为他对每个人都温柔似水。

    用京城里菊香阁头牌墨玉的话来说,秦珑公子就算是个乞丐,我们也会扫榻相迎,因为我们在别的恩客眼里,不过是个玩物,但在秦珑公子眼里,我们却是他那一晚的爱人。

    可是就这样一个人,却有个大缺陷,用现代的话来说,他一喝酒就嘴上没把门的了。

    就在之前一天,秦珑在一家倌馆里喝多了几杯,写下了一首艳词之后,不由的为自己神交许久的三皇子叹息。他怀里那个腰肢柔软的小倌也极爱三皇子的诗词,闻言不由的说起三皇子死了还要被人焚棺,实在是太可怜了。

    谁知秦珑开始大骂蔺敛,说就是他派人烧了三皇子的棺木。

    那小倌知道秦珑一喝多了就会乱说话,也不在意,只扶了他进房。

    可是旁边的客人却都听了个清楚,第二天秦珑还没从小倌的床上爬起来,这话已经传得满京城都是了。

    这天正好苏红衣带着孙氏出去了,梅氏从丫头的口里知道这话,打探清楚秦珑还在那家倌馆没出来,立刻就冲了出去,连个阻拦的人都没有,还在门口拉上正好来看自己的父亲。

    一路急冲,梅氏带着自己父亲来到那家倌馆,在门口叉着腰大喝一声:“秦珑!你个龟孙子给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