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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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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风叫得心头一沉,心道这丫头不会干什么傻事吧?不由急声叫道:

    “格丽莎娜……”

    格丽莎娜擦掉泪,只让笑容留在脸上,打断他的话说道:

    “我十八岁了,到了嫁人的年龄了,可是部落里的男人我都不想嫁,我总是在幻想: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即勇武过人,又温柔英俊的男人在我危难的时候救了我,那该是多么美的一幅画面呀,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嫁给这个男人……”

    李长风听得鼻子酸了起来。

    格丽莎娜的声音在继续:

    “……终于有一天,我的梦实现了,我梦想的男人他从天而将,将我从沙盗手里解救出来……可是,可是故事的开头是这样,但故事的结尾怎么变了呢?”

    李长风无言以对。

    格丽莎娜努力笑着,说道:

    “李大哥,我喜欢你,即使不能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也想要你在我身体里留下一粒种子,所以……”

    格丽莎娜忽然将系在腹前的带子解了下来,于是她艳丽华贵的上衣和长裙变成了一件连体的长袍,不等李长风反应过来,她伸手在胸前一拉,长袍缓缓滑落,将她美好至令人不敢逼视的胴.体裸露在李长风眼前,李长风呼吸蓦地变得急骤,这是一付怎样令人心动的美.体呀:

    那漂亮的大眼睛,红艳小巧的嘴唇,白晰的双肩,傲然耸立的双峰,平坦的小腹下……微弱的光线中,格丽莎娜直直的站在那里,脸上虽有羞意,更多的却是骄傲之色,她骄傲自己的身体能奉献在心上人面前,让他目不转睛,让他眼花瞭乱,让他眼中再也容不下别的一切,她轻轻说道:

    “来吧,你的小羔羊愿为你献上一切。请,怜惜我!”

    如同汽油桶遇上了一粒火种,李长风轰然燃烧起来。

    …………………

    三天后。

    二千多人,一千多沙驼马匹等大型畜力,陀满各种物资,组成一个庞大状观的队伍,开始走上了未知前途的迁徙之路。

    这三天倒也一切顺利,沙盗们除了守住城门外,并没有其它不安分的举动,而所说的“仙师”也未露面,让他们顺利踏上了路途。

    李长风心中虽有隐隐的担忧,但与眼前快乐比起来,一切却又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是的,他现在很快乐!

    格丽莎娜就是他快乐的源泉,她的大胆,她的火热,她的娇媚,她的温柔,这一切让李长风有一种如梦如幻般的感觉,让他快乐,让他沉醉,让他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此刻,他牵着格丽莎娜温软的小手,一同走到则布兰的身旁。

    “你是说,你要带格丽莎娜走?”

    则布兰对李长风的要求好似并不意外,只是含笑望着格丽莎娜道:

    “我的小羊羔长大了,要走自己的路了。格丽莎娜,我来问你,你愿意跟李突特走,从此相伴一生,照顾他的生活,为他生儿育女吗?”

    格丽莎娜眼眶红了,眼泪掉下来,却异常坚决地点着头,答道:

    “是的,我愿意!”

    接着哽咽着扑进则布兰怀里,放声大哭,道:

    “可是阿爸,我舍不得你!”

    则布兰抚着她的头发,眼圈泛红,轻声安慰着她:

    “阿爸老了,保护不了我的小羊羔了,去吧,去吧,去找一双更有力的臂膀,让他保护你一辈子。”

    良久,两人情绪稳定下来,则布兰牵着格丽莎娜的手放在李长风手心里,说道:

    “我把她交给你了,你要答应我,保护她,爱护她,不要让她受委屈,好吗?”

    李长风肯定的点着头,答道:

    “我答应您,一定像守护自己的眼珠一样,守护她一辈子!”

    欣慰地点点头,则布兰满脸欢欣之色。

    李长风转头看看驿长的迁徙队伍,对则布兰说道:

    “大长老,迁徙要走多长的路,路上危险吗?”

    则布兰神色黯淡下来,叹声道:

    “我们要一直向北迁到靠近‘大司国’边境的地方,那里有几个我沙人族以前迁过去的部落。这一次迁徙太过匆忙,补给路线也没堪测好,再加上不可知的天气,沙漠妖兽,沙盗等因素,所以这一路过去能有一半人到达目的地,就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什么……”

    李长风大吃一惊,他一直认为迁徙只是物质上损失巨大,却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的人员伤亡,心头不由一下沉甸甸的有些难受,必竟现在格丽莎娜成了他的女人,他也算半个部族人了。

    想了想,他对则布兰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留在玥玛古城不走,我有一个想法……”

    声音低下来,则布兰一脸凝重地听着。

    ………………

    “大哥,探马来报,那李长风只将那启陀部送出‘明珠湖’绿州所属范围就匆匆离开了,像是有什么急事。”

    姜维脚步匆匆的走进然劲的帐蓬,一撩开门帘便急急地嚷道。

    坐在一边的万得风猛地站起身来,大声问道:

    “什么,你说的可是真的,他们离此有多远?”

    姜维猛点着头,答道:

    “没错,探子一直跟着那李长风,亲眼看见他走远。启陀部也走得还不远,只有二百多里地。”

    万得风一击手掌,笑道:

    “好,苍天保佑,该我‘血色飓风’吃顿饱的。”

    转头对一直没有言语的熊劲道:

    “大哥,这你所说的动手条件都达到了,你看:李长风有急事离开了,启陀部离开的范围没超过三百里,仙师那里再去说说,实在不行我们就自己动手。只要没了那练气士,启陀部还不就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啊!想一想,一个部落百多年的积累,那得有多肥呀!”

    熊劲显然也有一些心动,想了想,提岀一个疑问:

    “这启陀部这么半个月才走了二百多里,会不会太慢了一点,这中间……?”

    万得风急得直嚷嚷,道:

    “哎呀大哥,这是一个部落的迁徙,锅碗瓢盆的什么都带着,能走得快才怪了。你也太谨慎了吧!”

    姜维在一旁附合道:

    “是啊是啊,大哥,干吧?”

    熊劲笑了笑没有回答,低下头沉思。

    帐蓬的门帘这时忽然撩开,走进来一个身穿蓝色锦袍的年青人,二十多岁年纪,丹凤眼鹰勾鼻,嘴唇很薄,长相虽不错却,给人一种刻薄寡恩之感。

    熊劲站起来,和万得风及姜维一起躬身行礼,口中叫道:

    “仙师!”

    锦袍青年一挥手,满脸傲色的扫视他们一眼,忽然眼神中露出一丝狠毒之色,开口道:

    “你们所说的那个练气士在哪里?我要撕了他的皮!”

    熊劲三人对望一眼,目露喜色。

    ………………

    五天后。

    下午时分,离黄昏太阳落山还有一段时间,正是沙漠中最酷热的一段时间。熊劲带着他的“血色飓风”,另外还有罗轮的“血狼”沙盗团,总共一千多人,经过几天的急追紧赶,终于追到了离启陀部不远的地方。

    姜维亲自前去探查一番后,一溜小跑来到熊劲前面,兴奋地压低声音道:

    “大哥,启陀部就在前方,翻过这个大沙丘,他们的营地就扎在沙丘后面,岗哨派得不多,看不到什么人,应该都在帐蓬里避暑,一切都很正常。大哥,干吧?”

    熊劲点点头,转脸望向旁边的蓝色锦袍青年,堆笑说道:

    “仙师,你看……”

    蓝袍青年眼睛也不转一下,挥挥手道:

    “你们怎么做我不管,我只要那个练气士和他身上的东西。另外,如果有什么能用得着的东西,我必须首先挑选。”

    熊劲笑着道:

    “当然。仙师放心,只要我们打下这个部族,那练气士就一定会出现,到时就仰仗仙时出手了。”

    见蓝袍青年微微点头,熊劲回转头轻吸一口气,对万得风姜维命令道:

    “好,我们动手,换骑马匹出击。”

    又望着罗轮道:

    “罗当家,你的‘血狼’在前最先出击,可有异议?”

    最先岀击者遭到的反击肯定是最猛烈,损失也是最大的,不过想到是自己主动要来助威,其实是想要分一杯羹,罗轮倒也生不出太多意见,当下点点头道:

    “好,大当家放心,我‘血狼’部定能将他们的防御冲开。”

    熊劲点点头,罗轮不再多言,转身朝自己的队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