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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直一直写,但写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觉得笔下正写这本大概就是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虽然创作日少,但并没有停产,一年还能两三本地写着,这对我来说,实是很棒情况。
写作,通常只前五年维持着热血状态;而后下个五年,就是对自已产生了“咦,我是个职业作者了啊!”认知,会有很强上进心,会觉得自己应该要有职业道德,于是会大量找各类书籍充实自己1觉得自已眼界需要开阔、知识需要充实、每次创作都要用心谨慎丰富——
对自己要求多了,折腾不只是自己,还有读者——好吧,我承认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满足自己创作欲,才去想这个故事读者会不会喜欢问题。总觉得既然有幸当了一个创作者,当然要把满脑子匪夷所思给倾倒个兴,才不枉走这一遭。
写作第十年之后,满腔“我是作者”壮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静下来了。不会太意读者批评,不会因为网上一些恶评而难过,当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写每一本ikdzs时,都想着:这是后一本了吧——第二十年、写第八十本时,仍然这样想着……
我想,任何一个创作者,都很难对这个职业有一生规画。
我们得承认,个人创作力是有限。即使从来没有停下手中笔,却不表示你一直创,多是重复着自己风格,写着差别并不太多故事。虽然有心突破,却发现没那么容易;于是,像我这样二十年都写人,也不敢说我可以接着写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唤,这个数字真够吓人!要真能这样,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伟大了。
好,拉回正题。当我扳着手指再三确认自已真写了二十年ikdzs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几年我创作量相当于是半退休状态了耶!当我愈把这个职业看重,就会愈谨慎。同时,企图每次都写些不一样,明知道创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绝,却总是跟自已过不去,于是,写慢了,出书少了,而且自己还老是不满意……我总是自找麻烦,这一辈子大概都改不了了。
我不知道跟我同时期出道言情作者,还有多少人仍然坚持着写作,但我知道市场环境极之恶劣,台湾书局里再不是半壁江山鼎盛时期,如今可怜兮兮地缩角落小书柜里,几无立锥之地。言情兴起与没落,我都亲身经历过。身为其中一员,曾经很难过,曾经很忿忿不平,曾经很迷惘,有过放弃念头。
但,不管心思怎么变,对言情没落有多遗憾,却始终没有真正放下笔勇气——我爱了言情大半辈子,我是作者,是读者,孜孜念念好不容易当了作者,又怎么舍得将笔放下?
这世间,当一辈子读者很容易,但若企图当一辈子作者,却是个奢望,尤其如今这个世道,是。
因为爱,所以不放弃。
因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到什么时候,但,总觉得,应该撑一下,再搂一下,脑中还有故事,双手还有打字,出版社还愿意帮你出版,那么,就撑下去吧,直到亲眼看到一代将它再度兴起,到时,退得也甘心一点吧。
好吧,不说这些了。谈回我们这次底书吧。
关于这套“步步精心”系列,从二月初出版社发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间花了四个多月时间。这段日子我重温了许多年不曾感受到紧迫咸,已经习惯慢悠悠完稿人,一下子必须截稿期之内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实说,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经比别人迟很多了。不是不想,但就是难,近十五万字书稿,写得我气喘吁吁,死了一堆脑细胞,真是有套书就会努力,无论如何都想让作品呈现得再好一些,于是对剧情与文字是斤斤计较了起来;别说古代稿向来要查找很多资料,虽然现网路很方便,但有时候你得明确知道自己要查找方向哪里,才有办法输入关键字是吧?
比如说,当我决定让女主角十岁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证据来说服自己,这样小年纪,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网上找啊找,终于给我找到史上年轻状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时期人,于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七岁考中状元,虽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事迹如今仍然家乡流传,并建有“状元祠”,逢年过节祭拜着。
又比如说,我得找找历史上是不是真出过女状元?然后,发现是有,是太平天国开办科举,出了一位女状元。那位女状元名叫傅善祥,据说难得才貌双全,可惜太平天国没几年就灭了;太平天国男女平等主张,自是随着政权崩溃而成为历史长河里一朵不眼水花,所有曾经历史不被重视,亦无法考证,一切只能成为“据说”。
写古代稿就是这样,读者不会跟你较真,但作者却会与自己过不去,总觉得应该可能地去找些史料来说服自己写某些设定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顺便长长知识咩,是吧?
所以说,写古代稿实是件既愉又痛苦事。
总之,被自己书稿折腾了四个多月,完稿之后,觉得脱了一层皮同时,又有满心成就戚,觉得自己空空脑袋充实了不少知识。
飞田难得又企划了这次套书活动,总之我是写得满愉,我想其他参与作家也是跟我同样心情,努力创作之后,对读友反应既紧张又期待。
这是我第八十本ikdzs,我写作第二十年时完成。我喜欢这个数字、这个年份、这个故事;以及,恰好这个时候企划出来底书活动。巧合而圆满。感觉真好。
但愿你们跟我一样喜欢这套书。
席绢《行行出状元》番外篇之爱神闷棍
之一:小芳人生感悟与志向
小芳是个很典型小归村女人──悍勇无畏、吃苦耐劳、一根筋认定村法高于国法。
小归村是个穷村,田力贫脊,经年不用缴税,遇上荒年还得朝廷救济,乱世到来时就毫无压力地举村为匪。而小芳家则是这个穷村里穷户,年年冬天都要冻死一两个家人。
生存是如此艰难事,童年时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粮食,小芳已经无法再要求多了。
她没有白云那样生长环境,主要是,没有白云那样重视教育娘。
白云是个很聪明人,这一点从小就看得出来了。小芳大白云一岁,但打从白云会走路说话以来,通常都是小芳听她。这并不表示小芳是个没有主见人。相反,她很有主意,有自知之明。既然小云天生脑筋好,再平常一件事,都能给她想成弯弯曲曲九拐十八弯意味而不会打结,那么,只是普通聪明小芳,当然要听特别聪明人话啦。
小时候,小芳就这样想:既然白云那样聪明,做出决定几乎从不出错,那么,她又何必非要争先抢当领头那一个?都听小云不是省事?所以,两人一同出门干活儿时,她总是听小云。
事实证明,小云总是对。
她七八岁那年决定了自己人生大事──将自己卖掉时,她听小云说,随时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衣著可以褴褛破旧,但量不要肮脏凌乱;头发不可以有虱子;指甲不可留长、不可以有污垢;同侪里要勤少言,每一个可能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来精干,宁愿给人觉得傻气。这是生存之道,羽翼未丰之前,她不可以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