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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德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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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肠”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兜里装着叮当作响的铜币,咋吧着嘴,回味着慷慨的主家给他的一杯麦酒——他不像别的搬运工人,一拿到工钱就急着投入酒馆的木桶或是**的胸脯里,他有妻子,一个女儿,他的妻子里还有着几个月的身孕(具体多久他们弄不清楚),为了他们三个他顽强地抵抗着来自于外界的一切诱惑——有多少次他是咽着口水经过酒馆门口的?在他还没有老婆前,他是那儿的常客,他喝过凉爽的麦酒,也喝过船员们青睐的血红酒,就连昂贵的蜜酒也曾被他用来犒赏自己,他还知道那家酒馆的油炸猪肠做的最好吃——他最爱吃那个,从小就喜欢,所以人家都忘了他的名字,改而叫他“猪肠”,他也觉得这个名字要比他原来的名字好听。

    肥滋滋、油亮亮,咬一口满嘴都是那股子腥骚味道,香极了。虽然只是廉宜的鲸鱼黑油炸出来的,但就那么一盘子就能抵得上一篮子粗面包,自打小女儿出生后——一张可爱的小嘴巴,要吃,要喝——他就没再享过这份口福了。

    “猪肠”的妻子早早就煮好了麦子粥,粗面包,还有咸鱼和小虾,而后穿上为了防止被炉灶点燃和熏黑的长裙,围上了那条黑色的破旧披肩,还用手指沾着水梳理了头发,在她年轻的时候,她可以说是美的,但很不幸,她之前的丈夫因为喝醉了而被地精掏出了内脏,而她的儿子因为喝了不干净的水不停地拉肚子,然后就这么渴死了,而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牙齿松动,皮肤松弛,没有财产,身体也不怎么好,没人想娶这么个老婆娘——比她还要年轻上几岁的“猪肠”愿意娶她可真是个意外之喜。

    很多人都说“猪肠”是个傻子,他数不清十二以上的数,不过没关系,再能干的搬运工人每天赚不到一轮以上的铜币,他用不到十二以上的数字。而且她觉得“猪肠”傻的再好也没有过,他不喜欢**,和她住在一起后,也不怎么喝酒了,最好的一点,他从不打老婆,也许就是因为他蠢得无法弄懂打老婆与确定他在家庭中的权威有何关系。

    “妈妈,我可以吃点面包吗?”她的女儿抓着门框问道,她记得妈妈的衣服是不能抓的。

    “不行,那是你爸爸的。”“猪肠”的妻子说道,“给你月桂叶好吗?亲爱的。”

    小女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她咬着手指接过母亲用指甲撕开的一小片叶子把它含进嘴里,这片月桂叶还是从罗萨法的圣所里摘取的,那儿的月桂树深受神恩,叶片永不枯竭凋零——平民们会借着饮用圣水的机会囤上几片叶子晒干后卖给游商,干月桂叶是种气味浓郁的香料,用它来掩藏变质肉类的臭味再合适不过,罗萨达的牧师们对此心知肚明,但谁也没被阻止或恐吓过。

    “猪肠”的邻居不会那么做,因为只能吃喝而不能干活的孩子没资格拿到任何可以用来换面包和酒的东西,他们恶意地称“猪肠”的妻子为夫人,以嘲笑她对女儿的宠爱——她知道,但还是我行我素,她的女儿很美,比她小时候还要美,她有幻想过这小家伙将来或许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夫人”,谁知道呢,据说某处的领主就曾经娶了一个他的马车上看到的农家女孩。

    “妈妈……”小女孩叫道,但她的爸爸已经回来了,女人将所有的注意力投注到了她丈夫的身上。

    “猪肠”没急着吃饭,刚才的麦酒出乎意料的凶猛,他的胸口滚烫,头有点晕,他从口袋里掏出铜币,摆在桌上,仔细地数着,“十个。”他高兴地说。

    “十三个。”他的妻子惊讶地说:“今天你干了很多活吗?”

    “十个。”“猪肠”强调道,他妻子耸了耸肩,不去和他争辩,她收起十二个铜币,将一个铜币放回“猪肠”的口袋以备不时之需。

    “十个!”“猪肠”对女儿说。

    他把小女孩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小女孩笑嘻嘻的,因为她知道她的爸爸很快就会“不小心”地掉很多面包屑下来,掉在桌上的面包屑她可以吃而不会挨妈妈的骂。

    “猪肠”先喝了麦子粥,麦子粥带着焦味,这很正常,他们买不起铁锅,而陶锅总是很容易黏底;他又吃了咸鱼,咸鱼里面的刺刺着了他的喉咙,那双白色的眼睛让他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漂浮在水面上的一些东西;小虾里面夹杂着沙子,而且太咸了,这些都很正常,但他却无来由地烦躁起来。

    他心不在焉地吃着面包,粗面包里混杂着磨盘上掉下来的小石头,有块特别大的崩掉了他的一块臼齿,疼痛和血充满了口腔,他将所有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深色的面包团上沾满了白色的唾液,还有一点血,他女儿以为这是给她的,立即伸出手来,抓起它放进嘴里。

    “猪肠”发出一声恼怒的吼叫,他不知道是在担心女儿被石头磕掉牙齿还是被人抢走了食物,他只知道自己快要到达顶点了——愤怒,伤心,不满。他听到妻子的尖叫。

    他茫然地冲着她大喊,扔下几乎被他撕成两半的小女孩,冲向他的妻子,咬牙切齿地推倒她,在她的肚子上蹦蹦跳跳,唱着歌儿。

    一个提着个空筐子经过的洗衣妇目睹了这一惨剧,她聪明地捂着嘴巴跑开,准是去叫警卫队或是罗萨达的牧师了。

    ***

    “带上记录,”在一个经过法术伪装的屏障后,黑袍法师说,领针上翠绿的火焰宝石就像是猫在黑暗中眨眼:“我们得离开了。”

    屏障上的法术在他们离开后没多久就失效了,一个罗萨达的白袍疑惑地看了它一眼,它看上去就是个破烂的旗帜,或许曾经被用在白塔的商船或商队里,他们喜欢用刺绣着圣徽的丝绸来做标示,丝线不是金就是银,但如今满身窟窿的它连做块裹脚布都没资格了。

    正在警卫队与白袍忙碌于制服“猪肠”与拯救那个可怜的孕妇时,始作俑者已经带着他的下属远离了那个地方。

    他们回到内城区,衣着整洁,面容秀美,神色从容,一点也看不出刚才作了怎样可怕的恶事——他们之中的一个以一张陌生的脸和慷慨的薪水雇佣了“猪肠”以及其他工人,在赠饮的麦酒里倒入药水——就是那些曾让鹧鸪山丘的兔子变成嗜血小怪物的那些,“猪肠”的分量格外多些,他是最先发作的,其他人会延后一到两天。

    “精彩绝伦,德蒙法师,”那个已经拿回了自己的脸的法师悄声恭维道,虽然他不担心有人听见他们在说些什么,阻隔声音扩散的法术仍然起着作用:“您的作品——真是太妙了,妙极了,呱呱叫,无尽深渊在上,听听那几声动人的喊叫——”

    “那个女人一定会后悔没能看好她的小杂种。”另一个施法者随口附和道,但他的语调中略含讥讽,显然对被称之为德蒙的施法者的睚眦必报很有点不以为然。

    “我说过,”执政官的次子平静地说:“我憎恶罗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