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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荆棘盾、疾风剑、惩戒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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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开的店铺里,河谷镇是买不到秘银这种昂贵的魔法金属的。

    但不要紧,亚克有自己的路数。

    林克给他说了附魔的事,一天之后,亚克就不知道从哪里弄回来十斤秘银矿石,而且还是高纯度矿石,秘银含量在60%以上,相当于他用2300金币买回来了6斤秘银,大大赚了。

    之所以能换回来这么多,是因为对普通人来说,秘银提炼非常困难,这种该死的导魔金属熔点非常高,一般的火焰温度根本不够。

    但对魔法师来说,却是轻而易举。林克使用置换魔法,轻易就将矿石中的秘银给置换了出来,最终他得到了6.2斤秘银。

    真是赚大了。

    然后,他要走了亚克的盾,露西的剑和格里丹的弓,就一头扎进房间中开始鼓捣起来。

    “给我三天时间。”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房间外,亚克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自己的武器会在三天后出现什么样的变化。

    “不知道挥舞魔法盾牌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嘿嘿。”亚克憨厚地搓着手,他心中非常期待。

    “谁知道呢。我去练剑了。”露西拿起一把普通的训练钝铁剑,走到院子里,对着木桩开始练习。

    看起来她很专心,但今天练剑却是水准大失,原本快速戳刺木桩,十次有九次能戳中心口要害的,今天只能戳中五次。

    ‘唉,大人才17岁,性格还和小孩似的单纯啊,真担心他进魔法学院会被欺负。’露西知道林克过些日子就要去魔法学院,这时候心中很是不舍。

    格里丹算是三人中最淡定的,上次的战斗刺激到他了,那种面对强大对手的无力感,他可不想再体会了,这段日子他都疯狂地联系箭术,效果也不错,原本一直停滞不前的箭术,竟然开始再次进步了。

    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三天后的下午,林克从房间走了出来,打着哈欠,见到一个正在打扫楼道的佣人,他便道:“去叫厨房的约翰给我弄些吃的,饿了。”

    “是,大人。”佣人急忙去传命令。

    “路上见到亚克他们,都叫他们过来,就说东西弄好了。”林克又补了一句。

    佣人急忙点头。

    过了一会儿,亚克、露西和格里丹一起过来了,露西手里还端着一盘她最拿手的烤羊肉卷。

    林克眼睛一亮,接过羊肉卷就吃起来,同时指着房间道:“喏,东西都在里面了,你们自己看。”

    三人看过去,就见林克房间中央摆着一个木架子,上面依次摆着盾牌、剑和弓。

    三天前,这东西都是普通装备,三天后的现在,三样武器都大变样了。

    沉重的精钢盾牌颜色变得黑沉沉的,盾牌正面笼罩着一层细密如刺猬的光刺。精巧的精钢剑身上,则笼罩着白光,仔细看,就能发现这些白光竟然由一道道不断旋转的旋风组成。最后是弓,精良的拓木弓变了个颜色,原本是淡白色的,现在却成了纯黑色,黑色的弓身上缠绕着大量如血管一般的血红色光芒。

    三个佣兵都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说真的,论卖相,这武器实在有些唬人。

    林克靠在门边的墙上,一边吃着羊肉卷,一边笑眯眯地介绍着武器的魔法属性:“亚克,你的盾牌我加持了荆棘术和低级守护结界,魔法的符文都深深埋在盾牌最里面,特别加固过,不会因为撞击而毁损。当你用这盾牌抵挡攻击的时候,对手会受到荆棘术的反弹伤害,总共能反弹100次。同时,这面盾牌还能抵挡2级以下的魔法攻击。我还融入了回魔术,盾牌上的魔法被击溃后,静置三天就会自动恢复,所以,这面盾牌,应该能持续用上一年。一年后,我再给盾牌充一次能,就又能用一年。不过我想,到那时,就应该换新装备了。”

    回魔术是附魔专用结构,作用是大大延长魔法装备的魔法属性。这世界上,普通附魔效果必然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消退,真正能做到近乎永不消退效果的附魔,那必须是圣器和神器。(也就是传奇和神话品质)

    林克现在的附魔水平,在大陆上只能算中等,或许在魔杖制作上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但离那一步太远了。

    不过即使如此,亚克也无比满足,他拿起绚丽无比的盾牌,原地挥舞几下,忍不住叹息:“这是我用过的最好的盾牌了!”

    他发现,不仅盾牌上加持了魔法,盾牌的形状也被改变了,之前那些粗糙的铸造毛角都不见了,变得非常精致,盾牌内的握手上,还多了防滑的纹路,重心似乎也经过了一些调整,反正怎么用怎么顺手,就跟长在手上一般。

    “大人,它有名字吗?”

    “如果你愿意,它就叫荆棘盾!”林克笑道。

    “真是好名字。”亚克双手捧着盾牌,生怕把这宝贝磕着了。

    露西也拿起了自己的剑,剑一到手,她眼睛就是一亮,这剑好轻,几乎没有份量,但却有一种凝聚的质感,不会让人感到轻飘飘的,拿在手上,就如手臂的延伸一般。

    “你往前刺一下。”林克说了句,然后咬了一口羊肉卷,这东西真是好吃,可惜进魔法学院就吃不到了。

    露西照做,一个突刺。

    ‘呼~’剑上的旋风突然间变得整齐一致,组成一道大旋风,飞速朝剑刺的方向刮去,威力还挺大,竟然将三米外的椅子给直接掀翻了。

    “再劈一剑。”。林克又道。

    露西照做,一剑劈下,一道半透明的风刃竟然疾射而出,飞出四米外,击中了墙壁,‘砰’一声闷响,石制的墙壁出现到一道细细的白线,石粉纷飞。

    这威力要是劈人身上,绝对重伤。

    在战斗的时候,有这风的辅助,露西相信,她的对手绝对会非常非常头疼,足以弥补她力量不足的毛病了。

    “这简直是神器!”露西看着同样变得精致无比的剑身,轻轻抚摸着,爱不释手。

    “离神器差的远呢。你可以叫它疾风剑。”

    “疾风剑?真是形象的名字。”露西小心地将剑插进了剑鞘,和亚克一样,唯恐损伤了剑身,要是这光亮的剑面上刮出了痕迹,那她可要心疼死。

    最后是格里丹。

    他拿起弓,搭箭上去,试着拉了下,顿时,剑身上的血色光辉就一下就聚在了箭尖上,这动静吓了他一跳,急忙松手,血色光辉顿时又返回弓身。

    “别害怕,你试着射一箭,喏,就朝窗外的那棵树吧。”林克道。

    格里丹点了点头,走到窗边,开弓射了一箭。

    ‘嗖’一声极细微的风声出现,一瞬之后,五十米外的那颗大树上传来‘笃’地一声透响,格里丹就发现他看不到自己的射出的箭了。

    “箭去哪了?”

    “树身里。”林克道:“看到那血色光辉了吗?”

    格里丹点头,脸上是难掩的惊讶。

    “它们的作用是保持箭身飞行稳定,同时在箭身上加持一个次级锋锐术。使用它,你的箭会变得非常精准,而且极具穿透力。我叫它惩戒弓。”

    格里丹立刻将这弓抱在怀里,再舍不得放开了,不行,他原本使用的鹿皮弓套已经配不上这武器了,他决定花钱去买一个漂亮的貂皮弓套。

    他们三个真是乡巴佬,第一次见到魔法装备,都珍惜地不得了啊。

    “好了好了,都去忙吧,我要休息一下。”林克也吃饱了,挥了挥手,将三个追随者打发了。

    他是真的累了,洗簌之后,躺床上就睡。

    一夜好睡。

    一觉醒来就正好是第二天早晨,林克美美睡了一觉,精神饱满,他到了一层大厅,美味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亚克三人正等着他一起用餐。

    林克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坐下来吃起来。

    早餐非常美味,完全是按着他的口味来的,林克吃的心情愉快极了。

    正吃着,他听到声响,抬头一看,就看见院子里走进来一个骑士,这人身上穿着满是划痕的银色战甲,脚上的铁靴上沾满污泥,一到院子里,见到林克,立刻掀开面甲,显出一张满是疲惫的脸庞,正是王国骑士安度森。

    “林克先生,我们找到了辛迪加的老巢!”

    好嘛,这来的正是时候啊。

    林克点了点头,打招呼道:“将军,过来吃早餐,清洗下您的战甲,然后我和我的追随者会随您一起出发。”

    安度森是连夜赶回来的,没办法,这是安妮公主去王都述职前给他留下的任务,他不上心不行啊,这时他是又累又饿,闻言也不客气,走进大厅,一屁股坐下来,战甲也不脱,道了声谢后,就呼哧呼哧地开吃。

    这时候,林克和亚克等人也差不多吃好了,林克便道:“我们准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