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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各显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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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做就不会死不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至理名言,郑赫用生命诠释了这一点。挑衅过大黑牛之后,他终于明白有些人不能惹啊。

    公车上,气氛很嗨。郝超毫无疑问获得了胜利,拥有了一张金名牌。车外是阿德莱德的步行街,随处可见热闹的人群。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以物易物,你们需要根据导演组分配给你们的物品去和这里的人交换,谁的物品价值越高,谁就可以获得金名牌。”

    “NO!我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没有人认识我们。”

    “我们还不会英语。”

    “那导演组给我们的东西是什么?”罗锋意识到了重点所在。

    “咖啡豆,你们每人一颗咖啡豆。”尼玛,还真是七颗咖啡豆,一颗不多,一颗不少。

    “不,你这是根本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此时大黑牛已经崩溃了:“我就想问问你们,咖啡豆能干什么?”

    回应陈晨的只有节目组冷漠的声音:“现在每个人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开始!”

    当众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其实是懵比的,相识苦笑一番,硬着头皮也要上啊!这可怎么办,要是在国内,凭借着跑男的巨大人气什么换不过来啊,可是现在一切都是未知数。

    baby在香港长大,英语还是不错的直接带上英语文盲的郑赫出发,陈晨找上了郑凯,两个文盲也是没谁了,郝超则是和他的鹿儿子在一起,小鹿以前在韩国出道,也懂一些英语,至于罗锋四处流浪吧。

    “超哥,咱们去什么地方交换啊?”

    “当然是去贵的地方了。”郝超理所当然道:“我知道了,咱们去珠宝店好了。”

    “用咖啡豆换珠宝?”

    “ofcourse。”

    “我感觉咱们这是疯了。”

    郝超看见一个珠宝店拉着小鹿就走了进去,开场白就是郝超惯用的套路:“Hello。”

    “hello。”女店员看看郝超,一脸微笑:“canIhelpyou?”

    “yes,youaresobeautiful。”

    “what?”

    然而郝超的词汇量已经用完,除了说你好和你很漂亮,学霸超一无所知,小鹿看着郝超嘴里一直只有youknow,脸上红彤彤的,不知道是臊的还是急的。

    “youknow,weareatvshow,nameisrunningman。”

    女店员虽然听着恳恳巴巴的中式英语有些犯难,但还是一直保持微笑,这当然也是有摄像机跟随的结果。

    小鹿见架势良好,忍不住继续开口:“wehaveachallenge,change,formycoffee。”

    说着说着小鹿都不好意思说笑了,有咖啡豆和别人交换这是什么鬼?还他娘的想交换珠宝,这真的说出去自己都不信。

    女店员连忙摇头:“no,no,no,”

    一直插不上话的郝超终于忍不住开口:“youknow,Iamasinger。”

    “singer?”

    超哥说来就来,刚说完自己是歌手立马就开始唱起来:你说我是你的超级英雄……

    而此时在其他地方,baby和郝超也来到一家珠宝店,baby在一旁交谈,郑赫只能干着急,天才不会说英语也只能抓瞎。

    “wewanttodoachange,formycoffee。”

    店主看着baby手里的咖啡豆有些迷惑:“thisisamagiccoffee?”

    外国店主的问话让baby很无奈,这是否是一颗有魔力的咖啡豆,baby已经无力吐槽,总不能说这店主太天真吧,毕竟可不是谁都能干出来用咖啡豆换珠宝的事情的,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大家都在忙活,罗锋也没有闲着。其实刚开始罗锋的想法是看看这条街上有没有华人,其实只要有华人这些事就都不是事了。这条街上果然有很多华人移民和华夏游客,但罗锋却没有准备这样做,平白无故因为别人的喜爱要人家的东西,罗锋做不出来这种事情。

    这种事明摆着就是占便宜,一个咖啡豆能有什么用,如果你没了这个身份,你什么都不是。

    恰好罗锋看到了一家乐器店,罗锋心里顿时有了想法,这一刻罗锋无比感谢自己刚参加完高考半年,英语的词汇还不错。

    乐器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看见罗锋这一大群人进来很热情,罗锋直接开门见山说自己是华夏人,正在录制一档综艺节目,而他的任务就是赚钱,所以想要借店里的一把吉他。

    在表明了自己歌手的身份之后,老板很爽快的答应了。罗锋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幸亏我还写了几首英文歌,没想到今天派到了用场。”

    周围的现场导演顿时就激动了,这是什么意思?这是罗锋的原创歌曲啊!想想罗锋以前的创作能力,这首歌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这个画面一定要拍摄好,太珍贵了!

    罗锋现在走到步行街中央,前面是一个吉他盒,自己在调试着吉他,完全是流浪艺人的做派。

    唱什么好呢?罗锋前世喜欢的英文歌也有很多,不过最终还是选定了yesterdayoncemore这首翻译成汉文名为昨日重现的英文歌,这是一首特别美的抒情歌。

    现在罗锋所处的位置是一条比较高档的步行街,能来这里消费的最起码是中产阶级,中产阶级往往是知识阶层的代称,要是罗锋唱一首摇滚恐怕直接会被赶走。

    但是现在嘛,人都是有好奇心的,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个外国人在唱歌,还是在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步行街,这本来就很引人瞩目。

    尤其当罗锋的第一句歌词ThecarpentersWhenIwasyoung出来,略微沙哑的声音配合着干净的吉他,仿佛让人在三伏天吃了冰淇淋一样舒爽,人们的脚步不由慢慢地停了下来,慢慢地朝着罗锋的方向聚集,艺术总是总有这样的力量。

    那个少年,那首歌,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