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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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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嫁人?难道你想一辈子留在爹娘身边么?”林琳好笑的看着她,伸手轻轻刮了一下她的小巧秀气的鼻子,似乎对女儿的回答在意料之中。

    李文秀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可怜巴巴摸样说道:“女儿舍不得离开爹娘嘛,就让女儿一直陪着你们好不好?”

    尽管知道应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李文秀还是有些心虚的说着这个连她自己都不信的说辞。

    “丹阳就这么丁点地方,离家又不远,要是想爹娘了随时都可以回来看看,依娘看就这么定了吧。”林琳见女儿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不由得嘴角微微上扬。

    林琳说不通,李文秀只得把希望放在了李铭清身上。

    走到李铭清身边,轻轻的摇着李铭清的衣袖,酝酿好情绪,眨着水汪汪的眼眸饱含深情的唤出了一声:“爹。”

    这一声爹语调轻柔娇嗲,酥软入骨,甜的放佛化不开的蜜糖,渗入每个细胞骨髓,要多腻人就有多腻人,她从来都不曾想到过她居然能发出这样的声音,不由得身上一阵恶寒,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下面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

    一旁的林琳还好,半转过了身去看不到表情,只是双肩微微耸动,似乎在憋着笑。

    而首当其冲的李铭清在听到这声爹之后,正在喝茶的他似乎经受了什么惊吓,“噗”得一声将口中没有来得及喝下去的茶水直接喷了出来。

    完了完了,又在爹娘面前出糗了,李文秀小脸瞬间变得通红,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丢人啊。

    还好厅子里只有她和爹娘三人,否则她就没脸见人。

    她很想就此逃回房去,可事关她的终生大事,只得硬着头皮装作一脸无辜的天真摸样。

    “咳!咳!”被茶水呛到的李铭清轻咳了两声,顺了顺气。他的这个掌上明珠向来和假小子似的,鲜少有对父母撒娇的时候,像今天这般流露出女儿态更是从未有过,他本应该很欣慰才是,这才像一个女儿家嘛——虽然有些过头了。可他毕竟早就已经习惯了女儿的举止言行,猛然听得这样一声“爹”他还真是——无福消受啊!

    不想女儿过于尴尬,李铭清当做没有听见直入正题:“你娘说的是,往日里爹因为俗世繁忙对你疏于管教,给你找个夫婿管教于你也好。”

    李铭清和林琳一如天下间所有的父母,当子女长大成人都巴望着能够早点结婚,成家立业,好了却一桩心事,每个父母也都相信自己是为了子女着想,有意或者无意中忽略了子女的感受,这并非是做父母的不通情理,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时所考虑的也不尽相同,这点自古皆然。

    李文秀轻咬下唇,看来这次是没有转圜的余地,她是非嫁人不可了,但她怎么可能心甘情愿乖乖的等着出嫁呢?

    眼珠转了转,计上心来。

    “既然爹娘已经决定了,一切全凭爹娘做主,女儿从命就是。哪怕日后夫君对女儿不好,要打便打要骂便骂,弃如敝屣,隔三岔五纳个小妾回来,女儿也毫无怨言。”李文秀似乎想到了未来悲惨的境遇,眼圈泛红,泫然欲泣,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如果是旁人兴许就被她给骗了,可对林琳来说,女儿的这点心思又怎么会瞒得住她?她到想看看这丫头打得什么鬼主意,于是忍着笑意,佯嗔道:“你这丫头,说得爹娘好像罔顾你的幸福,要卖掉你似的。”

    “随便就把我嫁出去,跟被卖掉有什么分别。”当然这话她可不敢说出来,只得在肚子里偷偷腹诽着。

    “以爹娘看人的眼光,品行为人,自然俱是上乘之选,又怎会亏待了娘的宝贝女儿?”林琳柔声抚慰道。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世上多得是人前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欺世盗名之辈,更何况人心难测,即便是一个好人,谁又能保证经年之后不会变心?”李文秀前世见多了世间百态悲欢离合,对她来说最靠不住的就是人心,除了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对外人总是保持着疏离的态度,不用付出感情便不会受到伤害,这也是她不管前世或者今生都对婚姻敬而远之的原因之一。

    林琳怔了怔,她没有想到女儿会说出这么一番道理,不禁有些诧异,沉默了片刻,若有所思的望向丈夫,只见李铭清也正向她这边看来,感受着丈夫目光中的深情,林琳俏脸不由得红了,二人心意相通,相视而笑。

    “嗯,你这丫头说得也有几分道理,那依你看该当如何才好?”林琳含笑问道。

    要的就是这句话,李文秀心下窃喜,哪成想还没来得及开口,又听林琳说道:“只要不是说你不想嫁人就好。”

    李文秀顿时泄了气,她就是想这么说来着,想了想,不死心的说道:“要女儿心甘情愿出嫁,需得是女儿心仪仰慕之人,爹娘你们也不忍见女儿嫁给不喜欢的人,一辈子闷闷不乐吧?”

    林琳点了点头,继而又问道:“你这丫头又打算如何寻得这心仪之人?别告诉娘一年寻不到就等一年,十年寻不到就等十年,一辈子寻不到就一辈子都不嫁人。”

    再一次被猜中了心思,李文秀心中哀叹不已,什么都被她娘看穿了,还要不要她活了。

    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状,不得不使出了最后一招:“爹娘你们以前都是武林中人,而我也自小习武,女儿一直以来都很仰慕那些英雄豪杰,如果能嫁给一个像爹这样的大侠,女儿也就别无他求了。所以女儿想要比武招亲,只要能胜得过女儿,女儿就心甘情愿的嫁与他。”一边说一边不忘送给李铭清一顶高帽子,拍拍马屁。

    她早就想好了,丹阳这块小地方大多只是些平民老百姓,会武功的少之又少,来往的武林中人也并不常见,就算会武功也不如何高明。而她的武功据沈万三说,在江湖上的青年一辈中算是比较出众的了,虽然欠缺实战经验,但应付丹阳这些三脚猫可谓绰绰有余。到那时没人能胜得了她,她自然就不用嫁人了,虽说这不是长久之计,不过能拖得一时是一时,至于以后的事再想办法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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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腹为婚的事作者怎么可能会忘呢?后面会有交待。